汴京风雨下西楼 第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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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上不远处,忽然传来个清朗的声音。 “算我账上吧。” 朝云闻声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地方。 果然是他。 第79章 特别 付过账后,孙全彬和朝云在廊上说话。 他问道:“李娘子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朝云抬起头看他。 面容还是干干净净,无须无髯,与所有的内臣都一样。 她笑着,直视他的双目。 果然又遇到了呢。 “我想过来,便过来了。” 外头又是一阵轰隆的打雷声,雨下得更大了,屋顶的劈劈啪啪的落雨声传到了屋内,像是有练曲的乐人在击节。 朝云这话说得随性,孙全彬也笑了,又问:“此时是要走了?” “原本是要走了的。”朝云道,“忽然又不想走了。” 孙全彬饶有兴致地听她说下去。 “我来这里,就是想看看能不能遇见你。原本以为遇不见了,就打算走。现在遇见了。”她如是说道。 “哦?遇见我?”孙全彬有些错愕,但眼中也有玩味。 “嗯,遇见你。”朝云回答地坦诚,“能不能和你说说话?” 要主动和孙全彬说话的人不多。 他在一众内臣之中是特别的那个,因他入宫晚,又没什么干爹能依仗,从来都是靠着自己一步步走到了官家的身边。除了几个官家赏赐来照顾他起居的小黄门,几乎没什么内官会和他讲话。 朝臣倒是有几个,从前时常到梁门外猫儿巷来给他送礼,想让他在官家面前说几句好话。他无论厚薄,把那些礼统统收下了,隔日又送进宫里去,全都列在官家面前,告诉官家谁托谁到他家送了什么。 虽说向官家卖了忠心,但也把自己跟那些大臣设了一道坎。 至于别的人,平日相处得不多,也不大见得到,自然没什么来跟他说什么——“能不能和你说说话?” 他沉视朝云许久,似要从她透澈的目光中找到点什么。可是他和朝云越是目光交错,他越是看不清。 他发现了,朝云是个不会躲闪他眼神的姑娘。 她真的很特别。 要说说话?好。 他推开了店家为自己留的那间雅间的门,一摊手:“请。” 朝云笑着进去,不管不顾地坐下了。 朝云已经吃过了饭,但孙全彬并没有。他每一回过来,要的菜总是那几个,故而也不必再交代,小二早就去跟厨房说过了。 杂役先端来了酒,本只有一个酒盏,然进来看见了朝云,便又拿了个过来。 孙全彬问朝云:“娘子吃茶还是喝酒?” “都行……吃酒吧。” 孙全彬便给她倒上了一点,浅浅覆盖了盏底,只是一口的量。 “娘子可以尝尝。这酒不轻,颇有后劲。” “哦。” 朝云拿起酒盏,倾倒在嘴里。最后还剩下了一点,粘住了酒盏似的,怎样都不肯下来。朝云举着酒盏也急了,高高仰着头,甩了甩手,把那一滴酒甩进嘴中。 孙全彬看得笑了。 “如何?”他问。 “我能喝。” “好。” 孙全彬于是给她倒上了满满一盏。方才看朝云喝酒喝得豪气,他倒酒便也倒得豪气,把酒盏倒满了,还溢出来几滴,落在桌上。 桌上积了一小片酒水,朝云伸出手指,在那片酒上轻轻一蘸。 酒滴光泽晶莹,沾在她指尖,像是初夏的小荷,有微雨滴打其上。 她把手指放到了唇边,伸出舌头轻舔了一下。 孙全彬眸色沉了沉,但又很快恢复如常。 饭菜上来了,孙全彬也不拘束,坐在朝云的对面就吃了起来。 长庆楼的炒羊肉是出名的,几乎每一桌都会点上,孙全彬也不例外。 桌子上一盘炒羊肉,闻得朝云竟然又有些馋了。看着孙全彬动筷,她也想动一动面前的碗箸。 “娘子饿了就吃,不要紧。”孙全彬道。 朝云于是真的动起了筷子,从孙全彬眼前的那盘炒羊肉里夹出自己挑中的那一块,蘸着一旁的佐料,放进嘴里嚼咽。 “做这道菜的厨子,是我贴身女使的姑父。我那女使也做给我吃。”她道。 孙全彬问道:“娘子喜欢吃羊肉?” “嗯。” “西北多牛羊,娘子该去看看。” “我会去的。”朝云又夹了一筷。 不知怎的,头有点晕乎。 朝云在孙全彬面前,似乎全无拘束。 上一回在长庆楼见面时,孙全彬也当着她的面前放走了西夏的细作,又跟她说明了放走那人的道理。 其实是交浅言深了,朝云和孙全彬都晓得。可又都不觉得这份交浅言深有什么不对,至少,两人还能坦然自若地当面坐着,吃着同一份饭菜。 孙全彬在宫里时,因为是个内臣,故而与女子之间没什么大防。 即使是长到十几岁才入得宫,可如今这么多年过去,早就习惯了自己内臣的身份。 一个男子,和一个娘子坐在一块儿吃饭,是不对的。 而一个内臣,坐在朝云面前,便没有太大的不妥。 何况朝云的眼神告诉他,她并不像世上大多数女子那样厌恶他、排斥他,也不会像那些有心接近他的人那般谄媚他。 朝云说,她会去到西北的。 孙全彬几乎没有犹豫和怀疑,便觉得她确实是会去的。哪怕她只是个连东京城都很少走出去的贵女,哪怕她也许根本不知道西北是什么模样。就像那日,她就算在迷途之中,也会擦掉眼泪寻找梧桐林的出路一样,他觉得,她会出去的。 炒羊肉是辛香的,入口时兴许觉得太咸,可咬下去,那咸味就变成了鲜味,在口齿之间弥漫,如同吃到了漫漫草场上的日光。 “长卿…我可以这样唤你么?”朝云问。 孙全彬笑着点头。 “长卿,你去过西北吧。”朝云又问。 孙全彬还是笑着点头。 “可以跟我讲讲吗?” “你想听什么时候的西北。是从前的,还是如今的。” “打仗的时候的。” “朝见马岭黄沙合,夕望龙城阵云起。” 孙全彬说了这两句诗,便拿起酒盏,一口饮下。 朝云给他倒满,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她听着他说下去。 “打仗时候的西北,与平日的西北也别无什么两样。同样的黄沙漫天,同样的千里冰雪。只是打起仗来,热血满地,豪歌遍野。住在军伍里头,便是只耗子,也觉得胸腹里有万丈豪情,要在西北之地吼一吼。” “角声满天秋色里。若是有号角声,无论在做什么,心里想的就是往前冲。能杀几个是几个,就算掉了脑袋,也值得了。人到了那里就不再是人了,而如西北之野兽,想做的只有撕咬。” “一仗下来,活着的人少,死的人多。地上望去,全是一个个死尸。有些没死的,便会有人往他们身上戳一刀。死在那儿,比被拖回营帐里残喘要舒坦。” 孙全彬是真上过战场之人。 本朝的内臣能监军,但许多都真只是去监军,坐在主帐里听几个将领官商讨破敌之法,根本不会上阵。而孙全彬不同,他每一战,都是提刀上马去的。 只是将领官们就算自己死了,也要拼命护住他。毕竟他是官家派来监军的人,若是他死了,官家也好,朝廷也好,难免会想前阵是否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才把这位监军杀了灭口。 好在孙全彬上阵是真有本领,并非他逞能。没给那些将领官造出过什么麻烦,若他是军中一卒,立的功劳也足够他做上裨将了。 他给朝云描述的战场并不完全,只是随便说了个片面。说死尸之前,他还停了停,怕这样的话在饭桌上讲给朝云听不大合适。可他想到朝云戳瞎那西夏细作眼睛的事,又觉得这姑娘是不会怕的。 朝云感叹道:“与那些诗文写的差不多。那里是生杀之地,烈日与苦寒并存……可无论有多么凄苦,我总觉得那里是世上最豪情的地方。我该去那里的。” “娘子若去了那里,兴许会失望。” “失望也好,满足也罢,总得先去看了才知道。不去看,我就永远都不会知道,什么叫做‘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明明闭上眼,好像也能看见,可睁开眼就没有了。”朝云浅浅喝了一口酒,又说,“想去睁开眼还有的地方看看。那里和东京不一样。长卿,你去看过,我也想去看。” “嗯……”孙全彬默默盯着她。 朝云毫不闪避他的目光,甚至,她还更紧迫地盯着他。 不知是什么缘故,朝云的头脑愈来愈热。她想站到窗口去吹吹风,撑着桌子起来,却觉得腿脚有些发软。 手撑住桌子,才发觉自己大抵是吃多了酒。 好不容易站稳,动了一步,却又踉跄了。 孙全彬赶紧站了起来,问道:“你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