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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俊,女的美,除了绝配我想不出别的说辞。 男的自然是我那英姿勃发的主子,至于那个女的,不巧我也认识。之前不是说过吗,季家大小姐觉得主子身边的书童是个男狐狸精,担心书童勾走了主子的心智,所以就把季府一个其貌不扬的小厮送到裕王府,小厮不才,正是在下,而现在站在主子身边的这个女的,就是季府大小姐——季清霜。 她骑着白马,身披银铠,手握红缨长枪,紧紧地跟在主子的身边。 那时候,站在城墙上的我,认为这位千金大小姐在这偏远苦寒之地待不了几天,谁成想,在接下来的五年中,她从未离开这边塞一步,身为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随我们这群糙老爷们一起吃糠咽菜,一起征战沙场。 就我个人而言,其实很想和其它同僚一般,把她当做戈壁上最美的玫瑰,在心中默默爱慕她。 可我实在做不到啊。 在接下来的五年中,我只是把她当政敌,而她把我当情敌。 我们两个家伙就没消停过。 主子竟然也不拦着,任由我们闹腾。 至于九王爷那家伙? 他看戏看得可开心了,不时还添火浇油。 17、 这么想来,在边塞这七年,其实也挺操蛋的。 无论是战事还是身边的人事,从来就没消停过,每天不是被这个拉去喝酒,就是跟那个打架,再不就是被主子他支使来支使去,又或者是被主子他姘头季清霜欺负。 唯一还能算得上快乐源泉的事情,就是欺负主子的小崽子以及我的幕僚魏柯辛了。 这日子有什么好玩的,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啊?我把头都挠秃了,都想不明白我为什么会留恋这没有锦衣玉食、高床软枕的生活。 或许是只是因为待久了,习惯了吧。 我叹了口气,将主子送我的宝剑收入剑匣,留在我的军帐。 这次进京,我不会带着走这把随我征战七年的金蛟剑的,毕竟,我已经不需要再用它杀什么人了,从进京以后我,我没有上阵杀敌的机会了,反之,我会成为刀俎下的鱼肉,沦为铡刀下并不无辜的亡魂。 此次进京,我必死无疑。 京都的儒商徐玉阙八百年前就给我捎信了,告诉我老皇帝身体已经不行了,他不得不下决心铲除主子的势力,为太子的继位铺平道路。现在京城的八王党已经剩不下几个了。老皇帝借着六十大寿召我入京,如果我去了,无异于羊入虎口。 徐玉阙让我逃。 可我往哪里逃啊,他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先不论主子会不会让我逃走,就算我逃走了,凭我那点人脉,估计不用三天就被主子捉了回来,到时候去京都就不是被人请着过去,而是被人押着过去了,临死前还不能体面点死,我可不干。 如果我不想逃也不想去,去抱着主子的大腿哭,我觉着凭我们这么多年出生入死的交情,主子大概有三成的可能性会不管不顾地保我,可这又能怎样呢?到时候老皇帝正好有借口来干掉主子了,到时候大军压境,我们依旧都得死。 早死晚死都得死,早点死,说不定还有机会被没死的同僚收个尸体,晚点跟大家一起死,到时候连尸体都没人管。 虽说,我感觉我的那群同僚…… 给我开棺鞭尸的可能性更大。 讲真的,有点后悔了,这七年啊,整整七年,我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好不容易才踢掉了九王爷,混到了主子身边二把手的位置,从末席混到了次位。 我怎么就忘了。 人登高位,倾跌必重。 那老皇帝就是要拿主子的左膀右臂开刀,我的权势反倒成了我的催命符。 这七年就这么白干了,还不如跟着前主子混呢。 哎,越想越烦,我挠挠头,本就像个鸟窝一般的发型更加没法见人了。 我不愿多想,撩开帘子,想去告诉特使,我已经准备好了,可以出发了。 结果刚撩开军帐的帘子,我就被吓得退了回来。 可没用,那家伙已经看到我了,她才不管我想什么呢,自顾自就撩开了我的帘子,施施然地走了进来。 “哭够了?” 我的政敌,季家大小姐季清霜将手臂下夹着的东西丢到地上后,找了我的帐篷最干净的一块地,直接霸占了去。 “大小姐啊,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哭了。” 我揉着太阳穴,感觉自己头都大了。 “没哭?”季清霜一手支着头,一手把玩着一把镶嵌着宝石的匕首,她盯着我看了半天,除了我的不修边幅外,真的没有看出我哭过的痕迹,她无趣地切了一声,“无聊,我以为你这次会哭的来着。” 话音刚落,她的手倏地落下,那柄匕首直插入木桌,入木三分,看得我心惊胆战,再不敢造次了。 “那个,”我小心翼翼地询问着,“大小姐您找我我什么事儿啊?” 季清霜抬了抬下巴,示意我去看看她丢下来的那个东西。 “哝,我儿子找你有事。” 这时候我才发现,她刚刚手臂下夹着的东西是一件活物,我再定睛一看,原来是主人那个小崽子啊。那个小崽子估计被季清霜那一下摔惨了,好半天才回过劲儿来,揉着腰,对季清霜龇牙咧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