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英雄人设反派剧本_分节阅读_122
书迷正在阅读:[快穿]被反派boss占为己有、穿成年代文拖油瓶、最佳女配、穿成魔教教主后和男主相爱了、名为黄金率的男人[快穿]、直播玄学,在线吃瓜、[综漫主冰尤]花滑大魔王、我在狗血文里稳定发疯、穿书后我就独宠反派、假少爷重生后成了万人迷
杰森望着地上的一片狼藉和被破开的窗户,懊恼的锤了锤头,显然,他搞砸了一切,身上又被伊索划了两刀,他想,这次回去不好给布鲁斯交代了。 而且,杰森或许知道伊索和布鲁斯有什么关系了,伊索刚才语气里的怨恨和话语就像是个得不到父亲关注的孩子闹脾气似的,再结合伊索小时候和布鲁斯长得过分相似的脸...完蛋,他觉得他无意间触摸了什么不得了的真相。 杰森有些烦躁的点了根烟,但又想起伊索不喜欢他抽烟,他赶忙用手指碾灭了烟头,那么他要不要告诉布鲁斯这件事?如果告诉了布鲁斯,布鲁斯对此并不在意要怎么办?所以要还是不要? 作者有话要说: 呜呜呜,小伊索好可怜啊,其实一直都对蝙蝠侠/布鲁斯抱着期待,所有做出的挑衅的事情也是希望他能关注到自己,小时候伊索还会这样想:我讨厌布鲁斯韦恩,因为我和他长得好像。但实际上伊索并没有那么讨厌布鲁斯,他只是讨厌布鲁斯从不关注他,从来不。 杰森试图去挖掘伊索的内心,伤到小孩啦。 第50章 当晚,阿卡姆的警戒灯光再次响起,数名S级罪犯越狱。 小丑穿着黑白条纹的囚服盘着腿坐在他的专属牢房81号,闪烁着的灯光下,他囚服后面的编号不一样,他的囚服后面写着‘JOKER’这几个字。 小丑缓缓睁开了酸绿色的双眸,他眼底划过一丝流光,没有任何妆容的脸上勾起熟悉的小丑式的笑容,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啊拉拉,看起来小崽子想爸比了。 比他想象的要快嘛,他故意被抓给了伊索一段时间的自由,他不打算越狱,他要等到伊索主动来把他释放。 他不担心伊索不会像他想的那样做,小丑非常肯定他这几年对伊索的‘治疗’非常有效,被驯化的老鹰被放走时只会在头顶盘旋一圈最终回到主人的手臂上。 察觉到小丑有些兴奋的动静,两名看守示威般的用电棍敲了敲房门的小窗口:“别激动了TheJoker,不会有人来解放你的,你再这样躁动我不介意给你一些教训。” 小丑无所谓的耸耸肩,语气轻快地说道:“啊,我想不会像你们说的那样,我在哥谭的人缘蛮好哒。” 看守发出嘲讽的嗤笑,臭名昭著的罪犯小丑居然说自己在哥谭的人缘好?人人巴不得他死还差不过。 就在看守们嘲笑小丑时,伊索悄无声息地从黑暗中现身,锋利的短刀刀刃快速划过两名看守的脖颈,另一只手从还未倒地的看守胸包里取出门禁卡。 他拿着染血的门禁卡刷开了关押着小丑的牢房,把擦也没擦拭过上面不知道沾染了多少人鲜血的短刀插回腰带放刀的位置。 小丑大笑着从牢房里走出来,他先是蹲下对着两名倒在地上还在痛苦挣扎的看守,声音尖锐语气阴阳怪气地说道:“抱歉啊,疼不疼啊。” “噢,我当然知道这会很疼。”说着他把手放在他们的脖颈处,被阿卡姆护工剪短的指甲狠狠插入他们正在流血的脖颈,加速他们的死亡速度和增加他们的疼痛。 只见他们抽动的更厉害了,随后动也动不了他们彻底死掉啦。 小丑咯咯笑着,抽出他染满鲜血手指沿着嘴角画了个上扬的笑容,他毫不在意的把剩下的血在衣服上擦了擦。 “嘿,狂欢兔。你有带我的宝贝儿们吗?”伊索立刻把背上背着的背包丢给小丑。 小丑拉开背包,里面装着颜料和他五颜六色的西装套,甚至连他最喜爱型号的手杖都备好了。“噢,我的小怪物。我真的是越来越喜欢你了~你真是贴心,哈莉可想不到这么多。” 小丑哈哈大笑着拍了拍伊索的肩,还替他理了理没有半分凌乱的衬衫衣领,夸奖道:“干得不错。” 戴着狂欢兔面具的伊索站在小丑的面前一对眸子毫无波动。 脸上涂着红红白白油彩,穿着紫西装拿着手杖的小丑在前面蹦蹦跳跳走着,他对阿卡姆疯人院的每一条路都十分熟悉,就像在自己的家里,哈哈,这的确算他的家,小丑的老家。 听着楼上传来的尖叫,小丑兴奋的说道:“听起来,你还放走了不少我们的伙伴?” 伊索扭断一个想阻止他和小丑离开的看守的手臂,顺着力道轻松把他撂倒,刀子插入对方胸口拔出来,又绊倒另一个看守,拳头狠狠地砸在对方的太阳穴。 这时他才有时间回复小丑,他知道小丑是在问他原因,伊索轻微点了下头,随即又想起小丑走在他前面看不到他的动作。 伊索顿了一下才声音毫无波动地解释道:“下面的戒备更严,蝙蝠侠为了更方便快速进入阿卡姆他会从上面进来。” “上面被放出来的罪犯会拖延蝙蝠侠的脚步,我们可以在蝙蝠侠找到我们之前离开。” “聪明。”小丑拍了拍手赞赏道,不愧是流淌着他一部分血液的孩子,这种事一般人可想不到。或许用不了几年,这孩子就能顶替自己成为新的哥谭的King. 哈...只要想到自己会被蝙蝠侠与自己的孩子顶替,自己的孩子会依然和蝙蝠侠作对,小丑忍不住一阵兴奋地颤栗。 他压着喉咙里兴奋地颤动道:“那你又如何确定罗宾和蝙蝠少女不会从下攻破呢?” “他们都来不了,罗宾的手臂肌腱被我划伤了,他抬不起武器。蝙蝠少女目前不在哥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