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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小糖精作得娇娇好 第37节

    叶早接过筷子,第一口夹的酸辣土豆丝,第二口夹的麻婆豆腐,第三口还是酸辣土豆丝……

    虽然一食堂的红烧肉很出名,二楼的小炒看起来也很好吃,但在叶早心里都比不过叶晚给她打的菜,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味最温暖的存在。

    这顿饭,叶早终于吃饱了,不只是生理的饱腹感,也是心理上的满足感。

    下午,王科长手把手教她财务报表的制作流程,叶早提起十二分精神,一学就会,可把王科长高兴坏了,忍不住跟钱干事炫耀,说许翠翠学了一个星期才勉强过关,叶早半个下午就掌握了精髓并且运用自如。

    出去蹲厕所回来的许翠翠,一进门就听到王科长拿她跟叶早比较,心里那个恨啊,转念想到夏母对叶早的不满,她才稍稍解了点气。

    很明显夏母不想叶早出来上班,千般阻挠,叶早还一意孤行,跟夏母对着干,换哪个婆婆忍得了这种儿媳妇。

    呵呵,许翠翠冷笑,她敢打包票,叶早在夏家待不了多久,就会被夏母扫地出门。

    没了夏副厂长给她撑腰,看她还能得意到什么时候。

    夏副厂长喜欢的是她,等她嫁去夏家,叶早因为夏副厂长得来的照顾就会转到她身上,到时候王科长肯定也会将她换回去。

    是以,许翠翠现在所有期盼都指着叶早能够早点跟夏锋离婚。

    叶早也想跟夏锋离婚,只是以她对他的了解,就一个字:难。

    为了维护自己在厂里的形象,夏锋怎么可能在叶早出来上班后跟她离婚,这不是明摆着告诉所有人他对她不顾家的不满吗?落人口舌说他大男子主义,就想自己媳妇在家相夫教子。

    他只会为难自己,逼她就烦,乖乖地自个儿回家继续当牛做马地伺候他们全家。

    绝不可能,就算死,她这次也不会妥协了。

    叶早下班回夏家,远远就看到夏母探头探脑地望到她,然后像扔垃圾一样把她的行李丢了出来,怕她冲过去,啪地一声关上院门。

    叶早苦笑地耸了耸肩膀,不慌不忙地走过去,一件一件地捡起撒地上的衣服,将它们叠好放进行李袋里面。

    她来夏家这么久,夏锋没给她买过一件衣服,她穿的用的都是自个儿从娘家带来的。

    这样也好,她并不欠他们夏家任何东西。

    夏锋每个月给她妈十块钱的医药费,就当她给他们一家老小洗衣烧饭的辛苦费,两清了。

    叶早提起行李袋,走出小洋房,站在跟家属大院的交叉口,一时间不知道该去哪儿,她蹲地上抱着膝盖蜷缩成一团。

    太可怜了。

    叶晚看到叶早小小一只蹲在路边,好想冲过去把人抱进怀里好好疼爱。

    快下雨了,蚂蚁成群结队在搬家,叶早捡起一根树枝数蚂蚁,就这时,头顶传来一道娇蛮的女声。

    “起来。”

    叶早抬起头。

    叶晚怒其不争,又心疼万分地凶她:“一天天就被欺负,真没用啊你。”

    说着,将手里的伞往叶早那边偏了偏。

    太阳没落山,还很晒人。

    叶早冲叶晚温温柔柔一笑,软着声音:“小妹你怎么来了?”

    叶晚转过脸不看她,别别扭扭地再开口:“起来,跟我回家。”

    听到这句话,叶早眼泪一下涌了出来。

    不管别人怎么说小妹,小妹在她心里永远都是那个善良可爱的小女娃。

    那年,她去后山采蘑菇,迷了路,天黑也没找到回家的路,当时她好害怕,就像现在一样,紧紧地缩成一团,是小妹第一个找到她,她把手伸给她,对她说:“起来,跟我回家。”

    是她太凶了吗?都把人吓哭了?就在叶晚反省自己的时候,叶早突然扑过来抱住她。

    叶晚懵了。

    叶早抽搭地说道:“小妹,原来你一直都在啊。”

    叶晚将叶早带回宋家,宋家人虽然心头有疑惑,毕竟夏锋是因为叶早才跟叶晚退的婚,叶晚对叶早有埋怨人之常情,之前也看得出来两人不对付,关系怎么突然就变好了?

    这速度,谁反应得过来。

    即便如此,宋家人对叶早还是很客气,没人冲她甩脸,皆是笑脸相迎,宋母给叶早盛了一碗绿豆稀饭,“你是小晚的堂姐,一家人就不必太拘着了。”

    叶早双手接过去,笑着跟宋母道了谢。

    叶晚挨着宋城坐到叶早对面,喝了一口绿豆稀饭,锅里的稀饭都是宋母冰镇过的,顾及到叶晚来月事,她的稀饭是自然放凉,还带着点余温,宋母太细心了。

    为了感谢,叶晚主动给宋母夹了一筷凉拌三丝,然后跟叶早说:“晚上你跟我睡。”

    刚要吃小儿媳妇给自己夹到碗里的凉拌三丝的宋母,手上一顿,抬起头看向宋城。

    小儿子这才跟媳妇同房一天就被“扫地出门”,太可怜了吧。

    宋母以为宋城会伤心会难过会不情愿,结果……那个憨包因为第一次跟媳妇坐一张板凳吃饭,这会儿高兴得嘴角咧到了耳根。

    “这个不太好吧?”叶早虽然很想跟小妹一块睡,但更不想因为自己的到来打乱他们小两口的夫妻生活。

    叶晚扭头看向宋城,明显在问他意见。

    宋城受宠若惊,他哪儿享受过这种待遇,忙不迭点头,“我可以睡堂屋。”

    叶早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我明天就去科里申请宿舍,尽快搬出去。”

    “不着急,慢慢来,”宋城宽慰她,“宿舍申请一两天批不下来,你先安心住这儿。”

    宿舍申请正常流程走完至少三天时间,叶晚怕就怕夏锋那根搅屎棍从中作梗,以叶早成家为由,不让她住宿舍。

    晚上,叶早洗完澡先回房间,埋着头坐在床边,盯了会儿自己的脚尖,忍不住地抬头望向门口,看叶晚回没回来。

    她心脏跳得好快,比自己新婚那天还要紧张。

    “嘎吱——”

    房门从外面推开,叶晚洗完澡回来。

    叶早刷地站起身,脑袋不小心撞到蚊帐架子,疼得她捂住头。

    叶晚噗嗤笑出声。

    叶早跟着笑起来。

    就这样,所有尴尬和不自在化成了一个气泡,用手轻轻一戳,破了。

    叶晚睡在里侧,叶早挨着她躺下,拿着蒲扇帮她扇风,“小晚,宋家人对你真好。”

    不是羡慕,更不是嫉妒,而是感激和庆幸。

    不过转念一想,如果是小妹嫁到夏家,以她受不得委屈的脾气,夏母怕是早就被收拾得服服帖帖的了吧。

    说到底,还是她自己太没用了。

    叶晚看出叶早又在贬低自己,“不是你的错。”

    叶早啊了一声。

    “老话不是还说,”叶晚伸手将糊在叶早脸上的碎发拂开,“将心比心,夏家人没一个有心,你何必跟他们浪费感情。”

    叶早再同意不过叶晚的观点了,“嗯,我算是看明白了,他们享受得太理所当然,根本没把我当人看。”

    “早点跟夏锋离婚,过自己的好日子。”叶晚鼓励叶早,突然想到什么,话锋一转,“你最近有没有遇到一个男人?”

    木器厂不是女人就是男人,叶早天天在厂里转悠,肯定遇到不少男人,但也不知道为什么,叶晚这么一问,叶早脑海里立马浮出那个笑得邪里邪气的二流子。

    原文男二最大特点就是双腿残疾,可他现在腿还没断,叶晚便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只能道,“一个长得还不错的男人,胡笑笑她哥,顺德堂的丁老板。”

    二流子确实长得还不错,但胡笑笑一看就是正经人家的闺女,不太可能有个二流子哥哥。

    至于顺德堂的丁老板,就这名字这头衔,一定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更加不可能是个小混子。

    “没有。”叶早语气坚定。

    叶晚恨铁不成钢,在心里骂男二,咋回事啊大哥?女主都被渣男欺负到无家可归了,你怎么还不出场英雄救美,到底跑哪儿插科打诨去了?想不想跟自己的白月光牵手成功了?

    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了。

    “明儿个我请你吃烤鸭啊?”叶晚决定斥巨资给叶早和丁老板创造浪漫偶遇的机会。

    “不是说好了吗?”叶早委婉拒绝道,“发了工资,我请你们吃烤鸭。”

    “那,那行吧。”叶晚不敢逼太紧,担心叶早怀疑,翻了个身,“快睡吧,明天还要早起。”

    叶早望着叶晚纤瘦的后背,不自觉地弯了一下嘴角,“晚安,小妹。”

    叶晚邓茹君胡笑笑作为宣传科三朵金花,走哪儿不引起瞩目,尤其是厂里单身男同志居多。

    沈科长派给她们一个任务,组织一场金秋杯男篮比赛,一展男同志雄姿微风,帮忙解决他们的单身问题。

    “科长,往届篮球比赛都没有人报名,”邓茹君不是抱怨,而是实话实说,“同志们上班这么辛苦,一下工累成狗,哪儿还有精力练球,更别说打比赛了,今年还这么热,怎么可能有人报名嘛。”

    沈科长看她一眼,笑呵呵道:“不要妄自菲薄,去年是张琴负责,今年交给你们三个,我相信你们的能力。”

    毕竟爱美之心又皆有之。

    “我们三个负责不一样吗?”邓茹君一头问号。

    胡笑笑走上去拍她肩膀,笑道,“小晚就是我们的活招牌,什么都不用说,只要往那儿一站,我就不信没人报名。”

    经这一点拨,邓茹君豁然开朗,立马有了干劲,“不说小晚,就是我们笑笑,也能招呼到不少人报名。”

    “算我一个。”郑占山第一个举手,见邓茹君望过来,赶紧拉起邹大彪和彭云,“还有他俩。”

    这么积极?邓茹君给胡笑笑使了个眼色:看见没?郑干事多给你捧场。

    胡笑笑哭笑不得,人家明明是捧你的场。

    “先给你们把名报上,”邓茹君拿出工作本和钢笔,“不过篮球比赛要五个人,你们还差两人,自个儿下去拉人啊。”

    这不又多出三个劳动力,邓茹君觉得自己太机智了。

    “笑笑,你哥怎么样?”叶晚突然开口问胡笑笑,请不了女主吃烤鸭,就让男二在篮球场大放异彩,到时候她再把女主拉过去看。

    “我哥嘛,”胡笑笑想了想,迫不及待地跟邓茹君说,“茹君,把我哥也写上去,必须算他一个。”

    她哥会不会打篮球一点不重要,只要他往篮球场上一站就行,毕竟他长得那么骚,足以吸引厂里少女们炙热而滚烫的目光。

    到时候再把叶晚的堂姐叫过去,撮合他们。

    “那就还差一个,”邓茹君咬着钢笔头,含糊不清地问叶晚,“宋城同志打篮球不?”

    “打吧。”叶晚的想法跟胡笑笑一样,打不打篮球不重要,凑数最重要,“也算他一个好了。”

    邓茹君大笔一挥,将宋城的名字写到工作本上,激动地宣布道:“好了,今年金秋杯男篮比赛的第一支队伍,梦之队,诞生了,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