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肾达人 第29节
这首歌不是她惯常的风格,像是特意为季亦安选的,咬字缠绵又撩人,像是故意往人心勾里唱似的,把寒风料峭的险山都唱得甜蜜,嗓音清澈得不行,就像个不经世事单纯无邪的女孩儿。 可季亦安知道她经历过的黑暗的事儿多了去了。 他简直不明白她身上到底是有什么魔力,她仿佛在这天地间来去自如,想切换到哪张面具一秒就能切换成功。 他猜不透她。 后面的一段路宋初总时不时唱着歌,有时想不出唱什么,就随便哼点调子。 她的确是有把好嗓子。 让这漫长的登山路都有了乐趣。 后半截的路慢下来,后来等他们赶到南峰观日台时已经就快要日出了。 观日台上人挺多,比这一路上遇到的人加起来都多,估计是在山上旅店睡下,快到时间才赶来的。 宋初站在山顶,望着远处山际逐渐泛起的鱼肚白,忽然觉得这好几小时的登山都值了。 她精神状况不好,需要刺激来让自己有活着的感觉。 她生活在金三角,混迹于那摊污泥之中,她一边厌恶,又一边得以慰藉。 可现在,她站在山顶,日出还没出现,人群很嘈杂,北风猎猎,累得有些喘不过来气儿,可她却忽然觉得自己的心静极了。 她能听到身边季亦安的呼吸声。 没有那些黑暗,没有那些噩梦,没有死亡也没有毒品与罪恶。 “等太阳出来,帮我拍张照吧。”宋初把手机递过去。 日出的瞬间太阳涌出来非常快,刹那间金光四射,人群的呼声瞬间响了。 季亦安拿着手机蹲下。 宋初在心里默念“三、二、一”,她疾步向前,一把拉下羽绒服拉链,在太阳蹦出来的瞬间高高抛起羽绒服。 少女纤细的身躯被霞光染尽。 万千温柔、万千荣光。 *** 季亦安按下快门的同时,仿佛掏出心脏,献给宋初。 第24章 第二十四滴毒 剩下的一天,宋初把季亦安还给了季蔚,而自己则在酒店里彻底睡了个昏天暗地。 第二天,假期结束,他们一起回到云南。 *** 宋初本以为这一趟也能空闲几天,没想到一下飞机季亦安就被局里一个电话叫了过去。 宋初本可以自己回酒店,却不知为什么也跟着到了警局。 “你找个休息室或者没人的会议室坐一会儿,我先去忙。”季亦安说。 “嗯。” 季亦安跑进警员办公室,休假四天大家已经都提前半天回来了。 “什么情况?”他问。 “死者是两个外地务工者,都是26岁,毒品检测呈阳性,具体是什么毒品还在检测中。” “又是毒品过量致死的?”季亦安问。 “不是,死因就是互殴致死,凶器与指纹皆匹配,致命伤一个在腹部,另一个在大腿大动脉。” “案发地点。” “发现地点是这边的普通居民区。”队员拿马克笔在地图上画了个圈。 “去排查一下他们在到达居民区前都去过什么地方。” “好。” 法医穿着防护服,手上还戴着手套,立在身两侧,沉声道:“季队,尸检出来了,我觉得需要你来一趟。” 季亦安心头一顿,看她反应就知道这事不简单,他抬脚:“走。” 法医室内许多滴管瓶罐,酒精灯上方的小烧杯里是橙黄色液体,杯壁产生些许细微的结晶体。 “是毒品的问题?”季亦安突然头皮发麻,戴上口罩与护目镜。 “是的。”法医把之前就提取出的结晶体给他看,呈蓝绿色,“我刚刚分析了他的成分,很奇怪,可能是一种新型毒品。” 季亦安敛眸。 如果出现了新型毒品,那么影响就大了。 法医继续说:“一般来说,从毒品对人中枢神经的作用看,可以分为抑制剂、兴奋剂和致幻剂三类,一般而言,兴奋剂和致幻剂类可以融合,比如摇头丸,但这种毒品,将三者都融合了。” “三种?”季亦安一愣,“抑制剂与兴奋剂也融合了?” “从检测结果来看是的,含有苯丙胺、氟硝安定和y-羟丁酸三类。” “会对人体产生什么影响?” “目前我们所掌握的毒品信息中没有这一类毒品,所以我也只能大概推断对人体神经的反应,氟硝安定类抑制剂能够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镇静放松作用,而兴奋剂能让人产生兴奋,如果两种融合,再加上致幻剂产生幻觉,很有可能造成精神分裂的症状。” “从吸食者的角度来说,会暂时脑袋空白,忘记一切烦恼,伴随神经兴奋、迷乱、醉生梦死,同时有镇静、遗忘、肌肉松弛的作用,尤其以遗忘和催眠作用最明显。” “成瘾性怎么样?” “属于第三代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成瘾性远高于第一、二代毒品。” 第三代毒品,又称“实验室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还未被国际禁毒组织公约管制,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型物。 季亦安深吸了口气,屈指按了按眉心,飞快地理顺这个案件的各种可能。 “确定是先死于刀伤吗?” “确定。” “所以是双方都服用了这种新型毒品,而后因为致幻剂或者精神分裂作用将对方捅死了?” “目前的结果看,这是最合理的解释。” 季亦安咬了下下唇,神情严肃:“行,你继续分析新型毒品的确切信息,整理一个报告给我,我去跟国际缉毒组织成员了解一下情况。” *** 宋初一个人窝在休息室内。 她百无聊赖地玩着游戏,细长的手指在屏幕里一通点,眼看就要闯关成功,却被一个电话打断了。 宋初“啧”一声,扫了眼号码。 稀奇,居然是她那个爹。 “喂,爸。”她声音淡淡的。 “你现在在哪里?” 宋初面不改色:“我这凌晨两点,除了在寝室还能在哪。” “我跟你说,你以后别去什么酒吧舞厅的,国内又新发现了一种新型毒品,目前还没被管制,危害是一代毒品的千倍,那种地方指不定别人会对姑娘的酒里下什么药。” 宋初神色一顿,出口却是吊儿郎当:“行了,你缉毒大半辈子,别老想着所以毒品都会往我身上凑。” “好好跟你说话呢!”亲爹怒了。 宋初掏了掏耳朵:“行,我知道了,不去。” 她和父亲的关系向来冷淡,小时候一年见到的次数屈指可数,他工作忙,母亲也受不了,后来离婚后就出国了,宋初两年前听说她再婚了,定居加拿大。 她从小就被送去师傅那,一来是因为她父亲工作不能把她留在身边,二来是留着反倒会让她身处危险境地。 宋初本就对情感认知有问题,母亲走了,父亲是个粗性子,久而久之,她对父母更是没什么感情。 “你在那生活怎么样?”她爸问。 “挺好的。” “明年你的研究生证也能拿到了,回国吗?” “再说吧。”宋初顿了顿,“可能考博吧。” 宋父轻轻“哦”了一声,尾调透着点落寞与失望,可惜传到宋初耳朵里,弯弯绕绕,还没传达到大脑就被神经自动过滤屏蔽了。 “……也好,多读点书总归是好的。”他最后这么说。 宋初笑了笑,刚要准备挂电话,季亦安推门进来,脱口:“宋初——” 宋初:“……” 电话那头显然怔了怔,她几乎能感觉到她爸呼吸忽然停顿了下。 宋父的声音重新攒起怒意:“你不是说你在寝室吗,怎么还有男人的声音?!” 宋初敛眉,微带愠意的瞪了季亦安一眼,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继续对着电话说:“哦,研究生双人宿舍可以申请男女混住,刚那是我男朋友。” 季亦安太阳穴跳跃了下,尽管两人都已经是“结婚”的关系,宋初还故意叫过他老公,可威力还没这句“男朋友”大。 他喉结上下利落滚动了下。 “男朋友?你什么时候交男朋友了,还住到一起了?!马上让他给我搬出去!” 宋初觉得有些好笑,她盘腿坐在椅子上,安安静静听宋父骂骂咧咧完,而后很愉快地笑出了声。 “大冬天的,把他赶出去冻着了怎么办?” “几岁了,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干什么的?”他抛出一连串的问题。 “能干什么,跟我同校的啊。”宋初没皮没脸。 季亦安简直觉得要有什么说谎大赛,就宋初这面不改色、理直气壮的样子,保准能拿个第一名。 “行了,别问了,要是等我下次回国没分手的话,带回来跟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