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5章 为了报复
书迷正在阅读:谁的小阿娇 (校园NP 双男主)、洪荒穿越成天道绝不合道、弃婿狂医、成了武帝的我又穿了回来、律师大人,小的不闪婚!、调教大隋、息影后他成了电竞大神、连续剧剧场之带着基连穿越、魔道独尊、教授,抑制剂要吗
……… 从酒店出来以后,林飒拖着行李箱到了附近的商场。 她这次回来带的衣服不多,最近安城又正是换季的时候,她打算去买点儿衣服穿。 商场门前正好有一家银行,林飒打算去那边换点儿钱。 她这两年都在慕尼黑,卡里的存款都是欧元,人民币没多少。 银行人多,林飒排了号之后,就坐在大厅等着了。 郁明兰今天来银行谈贷款业务,银行对于她这个大客户自然是要全情招待的。 聊完事情之后,银行的主任亲自送郁明兰出来,两人一边走路一边聊天儿,说说笑笑地走来了大厅。 郁明兰随意扫了一眼,便扫到了林飒。 最初看到林飒的时候,郁明兰以为自己眼睛出问题了。 定睛看一分钟,她才确定,不远处坐着的那个人就是林飒—— 当年林飒消失得突然,没有人知道她究竟去了哪里。 郁明兰不方便跟沈令严问这件事儿,所有的事情都是从薛彬那里打听来的。 薛彬说沈令严没有再找过林飒,约莫是对林飒死心了。 按林飒的个性,也不太可能再回来安城。 林飒两年多的时间都没有出现,郁明兰几乎都要将这个人忘记了。 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她又回来了。 郁明兰见她拖着行李箱,看起来应该是刚回国没多久。 “郁总?”银行主任见郁明兰盯着对面看,好奇地问:“郁总是碰见熟人了吗?” “认错人了,没什么。”郁明兰回过神来,朝他笑了笑,然后就继续往外走了。 从银行出来之后,郁明兰给薛彬打了一通电话—— ……… 林飒全然不知道碰上郁明兰这事儿,换完钱以后,她就去商场买衣服了。 买好衣服已经接近中午了,林飒找了家咖啡厅坐下来吃东西。 在慕尼黑呆了两年多,她已经习惯了咖啡配沙拉做午饭。 简单又省时间。点完餐,林飒坐着玩儿起了手机。 拿起手机的时候,正好冯安安发来了消息。 冯安安:你退房了?我收到酒店的通知了。 林飒的酒店是用冯安安的身份证开的,退房的时候会给她那边发提醒。 林飒:嗯,沈令严让我去他那里住。 冯安安:他到底什么意思? 林飒:他想让我给他当情人。 冯安安:可是他不是有女朋友了? 林飒:为了报复吧,我无所谓了,反正能保住墓园就行了,也不是没睡过。 林飒这条消息发出去之后,冯安安那边沉默了很久。 过了三四分钟,冯安安才回来一条消息:飒飒,我觉得你喜欢上他了。你这样,像是在给自己呆在他身边找借口。 林飒盯着冯安安发来的消息,猛然捏紧了手机,指关节发白。 这个问题……是她一直都不想面对的。 以前不想,现在也不想。 她不愿意相信,也不愿意承认。 她爱的人只有燕元一个,沈令严是害死他的帮凶,她怎么可能爱上沈令严? 林飒不断地给自己心理暗示,试图用这种方式自我麻痹、给自己洗脑。 她没有再回复冯安安的消息。 过了几分钟,咖啡和沙拉一块儿上来了。 林飒决定先吃东西,暂时不去想那些不高兴的事儿。 偏偏,天不遂人愿。 林飒旁边的桌上坐了两个女大学生,两个人坐下来之后便开始兴致勃勃地聊起了许可然和沈令严的事儿。 听起来,她们两个人似乎是许可然的粉丝。 “今天晚上的活动,沈令严要跟可然一起去啊,目测这两个人又要上热搜了。” “真好啊,其实我还蛮喜欢这种年龄差的,感觉沈令严好宠可然啊~” “对啊对啊,之前他们两个人参加活动那些视频你看了吧?有一次可然喂他吃冰淇淋,他都吃了。我之前听说他很不喜欢吃甜食的,啧,秀一脸啊。” “可然命真好,不过也是她应得的,有资源又努力,长得漂亮性格又好,而且聪明拎得清,她要是不红,真是天理难容。” “我现在就盼着这两个人结婚呢!感觉沈令严很少秀恩爱,要是秀了绝对就是认真的……” “哎对了,我听说沈令严以前好像结过婚吧,我记得我高一的时候还看过他跟他前妻秀恩爱……” 听到这里,林飒吃饭的动作顿了一下。 她自嘲地扯了扯嘴角,然后用叉子叉了一块儿牛排送到了嘴里。 旁边那桌上,两个人还在讨论。 提到沈令严的这个前妻,许可然的粉丝自然是十分不满的,说了不少坏话。 比如说,前妻脾气不好,精神有问题,仗着沈令严喜欢她作天作地。 再比如,前妻名声不好,当年和不少男明星都传过绯闻,虽然后来澄清了,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定是她自己有问题才会被曝出这样的新闻。 再比如,当年沈令严公司出事儿之后,所谓的前妻就消失不见了,足以证明她就看中了沈令严的钱和权,根本不是真心喜欢她。 沈令严稍微遇到一点儿事情,她就卷铺盖走人了,简直没有良心。 林飒听着这些话,有点儿想笑。 原来,她在旁人心里是这样的形象。 有点儿好笑。 不过她也无所谓被人误会,这一路走过来被误解的次数多了去了,她最不屑的就是解释。 ……… 吃完饭,林飒打车回到了湖墅,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的行李。 她没有在主卧住,而是像当年一样呆在了一楼。 她曾经住过的这个房间,柜子里是空的,看起来应该没有人住过。 也对,湖墅的设计,在一楼安排一个房间,本身就是给佣人住的。 林飒觉得,她住这里就挺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