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1章 一个老头子
书迷正在阅读:王牌女助、顾时的玫瑰失忆了、七零之家养田螺姑娘[穿书]、变成猫我被暴君rua秃了、八零年代的学霸种田之后、我把男主养成了偏执暴君、暴君后宫的沙雕女配[穿书]、不小心睡了年下怎么办、看你变坏、冷傲总裁别乱来:人家有了
何秀城只想叫何秀城,不喜欢别人称呼他为鲁秀城。 尽管他现在也已经知道,他跟何家一点血缘上的关系也没有,他的亲生父亲,就是西方安归王,一个大魔头。 廖水粉觉得,如果把她换成是何秀城的话,肯定会在痛苦之中接过这股子邪恶势力,因为她确定自己随着时间的流逝,不会再痛苦--邪气大涨了,就会彻底压过善良,变成一个狂暴自私的魔头,期望用血腥手段来征服全世界。 所以她为何秀城请她称呼他何秀城时,才会沉默那么久。 她以为,这是何秀城在像他的人性说再见。 等天亮后,何秀城就永远不复存在了,会变成一个恶魔。 而她廖水粉,就是何秀城彻底蜕变成恶魔的见证人。 夜越来越深,气温越来越低了,为了抗寒,廖水粉不得不喝酒。 这次喝的是白酒,何秀城没有喝,只是吸烟,讲述他想讲的故事。 天知道,何秀城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的故事,直到廖水粉困得实在受不了,趴在桌子上睡着时,他还在说。 甚至,在睡梦中,廖水粉都能听到他在不断的咳嗽,还走过来轻轻抱了她一下,在她耳边低声说:“记住,以后不管是对谁提起我,都请叫我何秀城。我是京都城何家的子弟,何落日是我大哥,无论我做了什么,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何秀城以后又说了些什么,廖水粉听不到了。 任谁喝了那么多白酒后,都会只想睡觉。 于是,廖水粉就彻底的睡着了。 轰、轰轰! 一阵直升飞机螺旋桨的声音,把廖水粉从睡梦中惊醒。 冷,很冷,全身的血液几乎都被冻凝固了,这就是廖水粉恢复意识后的第一感受。 她慢慢的抬起头,眯着眼看向天上时,金色的朝阳,哗的一下就刺到了她的眼睛,迫使她赶紧闭上了眼,大脑本能的迅速运转了起来:我这是在哪儿? 哦,想起来了,我这是在鲁秀城的别墅中,昨天被迫跟他举行了婚礼,婚礼后听他讲了十几个小时的故事,他最后要求我以后提到他时,请称呼他何秀城。 因为他讨厌姓鲁,哪怕他血脉中流淌着姓鲁的血液。 他姓何,是京都城何家的子弟,哪怕做错了很多事,可他永远都为自己姓何而骄傲--何家的先祖,为这个国家,为这个国家的人民立下过汗马功劳,受人尊敬,决不是那些邪恶能比得了的。 接下来呢? 他又说了什么? 忘记了。 银金花呢? 那个女人不是威胁我说,不会让我看到明天的太阳吗? 那我现在怎么还活着,在听到那么多秘密后。 或者说,我已经死了,这儿是……天上? 天上才会有金色朝阳的。 如果死了后也能看到金色朝阳的话,那活着也就太累了,真该早死的。 可是,为什么却全身发冷呢,冻得受不了,天上不该是温暖如春的吗? 廖水粉仰面朝天过了老大一会儿,期间用力掐了把自己的腿,很疼,证明不是在做梦,也没有来到天上,实实在在的还活着。 她没有被银金花干掉,她再次看到了第二天的太阳。 她觉得冷,觉得身子麻木,那是因为她在平台上趴在桌子上睡了一个晚上。 何秀城呢? 银金花呢? 那对男女应该早就去新房中,享受他们的洞房花烛夜了吧? 不过昨晚何秀城讲故事的语气真的很奇怪,后来时,要不是知道他是谁,我都怀疑是在听一个老头子讲故事了--廖水粉慢慢睁开眼,然后就看到了黑袍。 黑袍就坐在她对面的椅子上,背对着太阳,就像一尊雕像那样,一动不动。 他的面孔,仍旧那样清秀,满是成功男人的魅力。 他的腰板,还是像昨天在婚宴上那样笔直。 可他的眼神,却没有了昨天的光泽,而是黯淡的就像一颗即将爆炸的恒星,没有一丝丝的生气。 他的头发,眉毛上,都挂着白白的霜雪,穿的衣服还是那样单薄,应该很冷吧? 他怀里抱着一个人。 那个人穿着最时尚的西装,白衬衣,红色领带,只是--为什么却是个老头子? 当一个看上去足有七八十岁的老头子,在穿上年轻人才能穿的衣服时,就会显得很别扭,最起码型号要大了很多,看上去空荡荡的。 最让廖水粉感觉胃部不舒服的是,被黑袍抱在怀中的老头子,就像个刚出生的婴儿那样,蜷缩在他怀中,白发白眉不住的轻抖着,好像婴儿在睡觉那样。 老头子是谁? 黑袍干嘛要抱着他? 廖水粉愣愣的望着前面,目光一会儿落在黑袍脸上,一会儿又看向他怀里的老头子。 黑袍没有说话,就这样抱着老头子,动也不动的像尊雕像。 廖水粉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死气,从黑袍身上,或者是他眼睛内散发出来的,这让她更加不舒服,赶紧挪开目光,看向了他怀中的老头子。 这一次看向老头子后,廖水粉忽然惊骇的发现:老头子看上去很面熟,就像、就像何秀城! 对,就是何秀城。 何秀城如果到了八十多岁时,就该是这个样子的! 人们常说,当男人过了二十八岁这一年后,到老都是一个样子,不会再改变了。 这样说明显有些夸张,毕竟七老八十的老头子,还是无法跟血气方刚之年的年轻人相同的。 不过既然人们这样说,那么就有这样说的道理,要不然廖水粉也不会看到老头子后,就会以为他是五十年后的何秀城。 “他、他是谁?” 女人在任何环境下都不会消失的好奇心,再次支配着廖水粉问出了这个问题。 黑袍的眼珠动了一下,淡淡的回到宿舍:“昨晚,你还听他讲故事的。” “昨晚我还听他讲故事?” 廖水粉愣住了。 昨晚,她是听何秀城讲故事好不好,从没有见过这个老头子好不好,怎么可能听他讲故事呢? 黑袍怀中的老头子,被两个人的谈话声惊醒了,睁开了眼睛。 人这一辈子,从婴儿开始到老死那天,身体上的部位什么都有可能改变,但唯独眼睛不会变。 所以在黑袍怀中的老头子睁开眼,看向廖水粉时,她就像被一把大锤在脑袋上狠狠砸了一下那样,先是愣怔了一下,随即猛地跳了起来。 因为坐着睡觉的时间太久,廖水粉双腿血脉流通不畅,早就已经麻木了,所以在猛地跳起来时,接着就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可她却像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那样,连声尖叫着:“何秀城,何秀城,他是何秀城!” 黑袍怀中那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就是何秀城。 无论廖水粉对何秀城是什么样的看法,却不能不承认,他表面上就是个玉树临风的帅哥,体型比他哥哥何落日还要魁梧,男人阳刚之气十足,在外人面前总是会给人一种沉稳,正人君子的印象。 就在昨天,何秀城还是那样的,仅仅过了一个晚上,他怎么就会变成老头子呢? 难道说,我在睡觉时,时间就已经过去了数十年? 还是,昨天的一切,都是在做梦,我本来就是老太婆一个,只是在睡梦中回到了从前,等睁开眼时,才发现已近黄昏? 别人总是希望在醒来时,恰好看到老师的粉笔头扔过来,恰好砸到脑门上,可我怎么却是在数十年后? 廖水粉脑子里攸地腾起这些想法时,停止了尖叫声,目光被太阳伞的不锈钢支架所吸引。 太阳伞的不锈钢支架,就像镜子那般的亮,能清晰映出一个人的样子,尽管走样、失真的很严重,可还是让廖水粉看出她没有变老。 她仍旧是梦醒来之前的模样,魅力依旧! 她用力擦了擦眼睛,慢慢的从地上爬起来,伸出了双手。 不错,她还是那样年轻,一双手的皮肤仍旧那样水润光滑,十指纤纤就像葱白,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只是,何秀城怎么会变成了老头子? 廖水粉茫然的抬起头,目光扫过浴池内时,嘴角又是猛地一跳! 浴池内,还漂着个老太婆,比何秀城还要老的老太婆,还是个死了的老太婆。 最恶心的是,这个老太婆身上还穿着一款色彩艳丽的婚纱,光着的双脚,干巴的就像蝙蝠爪子,多看一眼,就让人反胃。 “那就是银金花。” 黑袍说话了,语气平淡的让人发疯。 “那就是银金花?” 廖水粉呆呆重复了一遍,缓缓扭头看向了黑袍,看向了他怀中的老头子。 老头子冲他眨了下眼睛,竟然有些调皮的样子,已经干瘪的没有牙齿的嘴巴张开,声音沙哑的像破锣摩擦:“粉姐,你不认识我了,是不是?” 廖水粉闭了下眼睛,再次睁开后,慢慢坐了下来,看着老头子:“你真是何秀城?” “随着科学技术的急速发展,美列颠某实验室,早在数年前就研制出了一种能让人迅速衰老的药物,翻译过来的名字叫‘银色’,也可能还有别的名字。但无论它叫什么名字,都能让人的细胞,在一个晚上时间自然衰老。” 何秀城说出这些时,混浊的老眼,竟然开始发光,重新焕发了青春的色彩。 猛然间,廖水粉脑海中有闪电划过,嘎声叫了起来:“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曾经听高飞说起过,当初赵娴静要杀他,为赵率报仇时,就曾经用过这种东西!这种毒药,必须得融和在适度的温水中,才能发挥它的效力--你,把毒药,放在了浴池内!” 昨晚,何秀城把银金花抛进了浴池内。 浴池内的水砰溅起来时,何秀城挡在了廖水粉前面,没事人似的擦了下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