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页
书迷正在阅读:真千金靠美食逆袭娱乐圈、她资助了个皇上、侯门娇女[重生]、穿书后我攻略清冷师尊、末世女在七零、穿成七零炮灰媳妇、穿书后嫁了病秧子妹夫、师徒恋文里的反派非要和我HE[穿书]、总裁,夫人和白月光跑了、你是我心头的星(顾以勋纪晚)
“林某不才,区区典使之职,求娶令姐着实是高攀了,但小生实在是、实在是心悦青青,还请康乐侯不要嫌弃下官品阶低微,答应把姐姐嫁予我。” “青青?” “是、是下官给令姐取的名字,青草的青,若是康乐侯觉得不妥,那我就不叫了。”林朝卿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偷偷看了沈草一眼。 沈草的脸则是更红了。 嚯,都到替对方改名的地步了,可见这俩人进展迅速。 “那倒不必,沈青确实要比沈草好听,有劳林公子了。” 朝卿,青青,这名字,沈瑜仿佛看到了俩人之间的粉红泡泡。 刘氏看林朝卿越看越满意,沈草在一旁羞羞答答,偶尔抬头偷看一眼,然后又害羞地低下头。 “林公子,虽然我们认识已久,但我们对你的家世以及境况了解不多,还请当着我和我姐姐、母亲的面,讲清楚,如此,大家好有个了解。” 自报家世、收入,这可是相亲必要的一步。 林朝卿恭恭敬敬地把自幼读书,十五六岁时爹娘相继去世,再到后来半工半读一路考下举人的过程都讲了一遍。 不得不说,林朝卿的奋斗史很励志,是个有为青年。 励志伴随着野心,有野心就有可能不择手段,感情也可以拿来利用。 “我没记错的话,林公子今年二十有三了吧,别人这个年纪娃娃都满地跑了,林公子为何今日才想起娶亲?又为何独独看上我姐?你,可有企图?”沈瑜问的直白也不客气。 沈草在一旁有些焦急,刘氏也急,她生怕沈瑜把她好不容易看上的女婿搅没了,低低地说叫了声:“二丫!” 沈瑜面色不变,严肃地盯着林朝卿,等着他回答。 而林朝卿则是苦笑道:“不瞒康乐侯说,来锦江之前,小生风餐露宿,连吃饭都是有上顿,不知下一顿在哪儿,哪还有能力娶妻生子。” “那你如今就有能力了?”沈瑜追问。 “如今,小生虽无田产无宅院,但小生有典使这样一份稳定的差事,所得俸禄虽不多,但也能养得起一个小家。我对令姐一见钟情,相处下来更是不可自拔,我不想错过沈青这么好的女子,所以就厚着脸皮来。另外,典使一职还可往上擢升,将来也许不会大富大贵,但我林朝卿必定不会一直蜗居此职,也定不会负了沈青,还望康乐侯成全!” 不卑不亢,进退有度。 “好!那我就在这里预祝林公子今后步步高升!至于,求娶沈青,这要看她本人答不不答应,只要我姐答应,我没有意见,我娘……” “我也没意见!”刘氏迫不及待地表态。 林朝卿眼巴巴地看向沈草,刘氏和沈瑜也看沈草。 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沈草两手揪着衣角。 半晌,才用蚊子大的声音说道:“我同意!” 林朝卿一脸忐忑秒变惊喜,还小蹦跶了一下,沈瑜看得好笑,看来俩人是情投意合,果然有感情基础才是婚姻的根本。 鉴于两人年纪都不小了,沈草也同意,婚期就定在一个月后。 等林朝卿走后,沈瑜问:“姐,你有没有跟他说过你嫁妆的事儿?” 给沈草陪嫁五万两的事,沈瑜告诫过她们不要往外说。毕竟财帛动人心,防人之心一定要有。 沈草摇头,“我从未对任何人说起过。” 刘氏也摇头,“我也从来没说过,这要说出去,来咱家给你姐提亲的人得乌央乌央的。” 沈星不知道,所以林朝卿并不知嫁妆一事。 “那我就放心了!” “娘,剩下的事就交给你了,什么时候成亲,流程怎么弄都得您来把关,我也不懂。”沈瑜确实不懂这些。 “那是,你能懂啥,我姑娘成亲,自然是我张罗,放心,保管让我们草儿风光出嫁。” 刘氏里里外外忙活着,她一个人忙不来,还叫上新认识的三五好友一起来帮忙。沈瑜想帮忙也被她轰走,“你个未出门的姑娘懂什么,一边去,下一个轮到你。” 沈瑜乐得清闲,沈草忙着出嫁事宜,每天都面若桃花,偶尔和林朝卿偷偷出去约会,羡慕的沈瑜心里直冒酸水。 哎,人不可貌相啊,她和齐康在一起这么久,好像都没偷偷钻过小树林啥的,失策啊! 也不知道那个人在京城怎么样了,胡思乱想的沈瑜越发想念齐康了。 终于在一日黄昏,她心心念的人骑着骏马,在金色的余晖中归来。看到人的那一刻,沈瑜积郁已久的心若雨后阳光般豁然开朗、明媚透亮。 齐康下马走到沈瑜面前,将人轻轻拥入怀中,“想我了吗?” 沈瑜把头埋在齐康胸前,闻着这人身上好闻的淡淡香气,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几不可闻地应了一声:“嗯!” 声音虽小,但足以让齐康雀跃,“我也想你,很想。” 第一次为了一个人牵肠挂肚,日思夜想,放弃了舒适的马车,改为骑马,一路狂奔回来,只为早一天见到这个人。 曾经自诩风流,不会为任何女人而折腰的自己也会有这样的一天,齐康在心里自嘲。 齐康洗去一身风尘,出来后与沈瑜坐在院子里的树下,两人手牵着手,这次短暂的分离,彼此的感情又增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