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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奇妙的情感攫住了群众—— 既受到奇异的感召,又心生莫名的畏惧。 那个为少女编过头发的祭司,突然从一旁跑出来,举起一个高高的权杖,权杖顶上连接着银色的十字架。 哭泣的少女在看到十字架的瞬间露出了孩童般的笑容,而在那笑容绽放的一瞬间,金色的光芒从火焰中浮起,少女一瞬间从中消失,人们看到一只洁白的鸽子向着天空飞去。 ※※※※※※※※※※※※※※※※※※※※ 快播那会儿事情刚出来的时候,我是在知乎上看的,一片支持王欣的声音,觉得他很冤。我有点感兴趣,就看了几眼,看到王欣问公诉人的那个问题就没兴趣再看了。因为在文章中要提一段,所以昨晚特地把庭审记录大致看了一遍。 槽多无口,不想说什么。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也不懂网络技术,我就只会一点文字机关,那我就从我擅长的角度来挖一点东西。 庭审将近结束的时候,王欣说了一句话: 如果知道快播是用来看色情网站的播放器,用户肯定不会安装,与淫秽视频相关联对快播公司的利益是损害。 从他的思路,你可以看出来,他是知法犯法,明知道自己犯法,但就是死鸭子嘴硬不承认。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去掉他的身份光环,我们来解析一下他的思维方式: 假设腿毛因为写小黄文被抓了 腿毛这么辩解:如果知道腿毛会在文里面夹杂色情的内容,读者肯定不会看的,写肉肉会对腿毛的利益造成伤害! 你一听就知道腿毛这货肯定是写色情了。 如果存在着色情章节比普通章节点击率高很多,腿毛这货也肯定会发现。 其实大家都知道“在不被法律制裁的情况下”,色情是绝对创利的。 快播靠点击量赚钱,他会不去注意哪类视频点击量最高? 那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因为他想拉用户下水替背锅。他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犯法的,但他有这么一个想法,“法不责众”,你总不能认为每个看色情的快播用户是违法吧?你不能判他们违法,那就不能判我违法,因为看色情视频不违法嘛,那我播怎么就违法了呢? ……我不太确定他是想诱导网民(庭审是直播),还是单纯理解能力障碍。 腿毛写了色情阅读量超过一万,和一个读者点击进去阅读了小黄文,这并不是一个概念、一个量级的问题。 所以这个人知法犯法,执迷不悟,即使出狱了我也不看好他(不过我后来想起来他确实之前已经接到过两次行政处罚了,我这个判断显得有点马后炮) 我算是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人,不太关注时政新闻或者社会热门话题,都是跟大家一样碎片化地从微博、知乎瞅两眼。 其实这一类事件都有一个特点,因为可能法律是新立的,所以它其实一开始不会马上依法办你。 它是有一个阶段性的过程的—— 1.提示。通过网络平台透露风向 2.警告。明确地向有问题的行业、具体的对象提出警告,也有点名批评的 3.小惩大诫。嗅觉敏锐的早就改了,到这个阶段,即使是反应迟钝的也差不多都改了。剩下来还有一条道上走到黑的—— 4.重惩。 当然,我也是粗略地提取一下,没有专门研究过,不是很确定。大家可以自己比照快播、影视抄袭、包括纯爱黄志的各类事件看看是不是这样 我之前一直在怀疑某个剧就是因为抄袭凉的。 看看这个剧被整顿前后是否出现抄袭剧分水岭就大致可以验证我的推断。在那之后抄袭剧的数量(包括拿这个炒作的讯息量)应该会跳崖式下跌。 之前坐怀的那个事,我也没有关注。 不过她的新坑我跳了,因为喜欢她的新坑又去网上找她的旧文看,好像是什么虫族。 看完第一反应是:我是不是找错了?什么辣鸡玩意?(别骂我!只能说我预设期望值太高!) 新旧文天壤之别,简直小土鳖和小仙子! 看完之后就感觉挺感慨的,内心比较复杂(也稍微联想到自己)。 一方面我知道她本人为了这个事挺痛苦的; 另一方面,我又觉得她如果按照原来的路子写文,才是最糟糕的事,太暴殄天物了。 她给我的感觉是,写手里那种比例比较少的才华 灵感型的写手,真心感觉她不应该写乱七八糟的黄文学,纯粹浪费才华。 …… 第六十章 :在那之后 勃兰特公国, 小镇子的某处屋宅内—— 宣传狂魔西莉波纳举起双手质问苍天(屋顶):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她情绪激动,因为悲痛欲绝,而在嘶吼的途中突然如心肌梗塞一般“砰通”一声倒地。 立刻有旁的辅祭冲上前去对着她又是拍胸又是掐人中。 西莉幽幽转醒,踉跄地站起来。 尽管她四体健全、肤色白净, 但仍然给人一种苍白、虚弱之感,这种虚弱是一种精神上的脆弱, 仿佛她是被狂风吹来的一间衣袍…… 而在那仿佛被痛苦折磨得瞬间枯朽的躯体中发出了无比沉痛的质问: “古代人会为其修建庙宇的女英雄,现在却以异端和巫术的罪名被活活烧死!竟因为有大功于君主和国家而蒙受酷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