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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然坐一边听着,一颗心不由自主的揪了起来,到底是担心方重山初次进山,着急忙慌的问,“重山大哥从前没上过山,今天下午就进山,是不是太赶了一些?” 小双儿的心底的担心溢于言表,林峰知道姜然与方重山刚新婚不久,估计正是你侬我侬的时候,不由坏心眼的一咧嘴,呵呵的调侃:“呦!小夫郎这是心疼人呢!” “你怕什么?有你林叔在,就是山里真撞见了野猪大虫,那都不算事儿!” 大虫,是老虎在大安国的一个别称,凶猛异常,向来是猎户们退避三舍的存在,好在这样的猛兽虽然凶悍,却并不常见,林峰在独巫山里待了大半辈子都不曾见到过。 这时候故意拿出来说,只是存了吓唬小双儿、炫耀本事的心。 姜然果然被他吓的往后一缩,拽着方重山的袖子不撒手。 方重山伸手护住他,无可奈何地冲林峰笑一声:“小夫郎胆子小,莫要再吓他了。” 又转头冲姜然说道:“林叔吓唬你呢!野猪大虫哪里是那么容易遇见的?我们只是进山边上看看,不往深处走。” 等姜然心声安定了一些,又道:“说不准你相公我运气好,一进去就撞见野兔野鸡什么的,都捉回来给你炖汤喝。” 方重山虽然没照着书上画的火柴人与姜然亲密无间,嘴上却总改不了占人便宜的习惯,一口一句相公丈夫,当着外人的面直把单纯的小双儿羞的不敢抬头,老半天才扁着嘴小声的嘀咕:“山都还没有进,就惦记起野鸡也出来了!” 虽然最后没能拜成师,但林峰推辞不过,最终还是收下了姜然准备的鸡蛋与半斤小米。 三个人谈了一会儿天,林峰将小米下进锅煮成小米饭,又敲了鸡蛋送进灶台做蒸鸡蛋,等一切做好后,热情的邀请方重山与姜然一块坐下来吃。 方重山与姜然最初还不情愿,觉得既然是送出去的礼物,哪里有跟着一起吃的道理。 林峰大大咧咧的将碗筷一摆,抬手招呼道: “不瞒你们说,我这几天身体不太爽利,有一段时间没能上山去,家里的口粮都断了,得亏赶上你们给我送吃的来。” “进山打猎是桩体力活,重山,不多吃一些填饱肚子是不成的!也没旁的可以招待,只好借花献佛,吃它两口再说!” 第10章 十只萌夫郎 进独巫山的路只有一条,是很久之前山下猎户们齐心协力挑选相对平整的山石铺就的,因为年代久远饱受风雨的缘故,褐色的石板面上生着一层密密的青苔。 林峰是个有经验的老猎人,特意从小木屋里摸出双兽皮做得鞋子,交到方重山手上:“新做的,你穿上试试。” “山路湿滑,穿着兽皮鞋不容易摔到,就算真运气差、撞上凶兽,咱们也能跑路也能跑的快些。” 方重山一试,刚刚好穿一脚。 姜然是小双儿,在村子里,是不被允许进独巫山的。 方重山便将他送回家去,叮嘱他好好留在家里,等小双儿乖巧的点头,他才放心提着林峰送给的石刀与木箭往山里去了。 林峰说的果然不假,林间的雾气凝露濡湿石阶,因为树木葱茏,日光难以照落到地上,湿气久久未干,即使是穿着兽皮鞋,一个不注意还是容易一脚踩滑。 好在方重山常年在山里采药,走惯了山路,倒没出什么差错,以至于走在前头领路的林峰都觉得有些惊奇:“要不是知道你以前没进过山,我都要以为你是从小长在山里的了!” 在山里做猎户的,哪个没吃过这山路的亏。 方重山心里想,倘若算上前世,可不是从小打赤脚满山跑的吗。 他拼命采药的时候,连石板铺的山路都没有,就算是悬崖峭壁都能一根铁索攀上去。 不过,这些话方重山并不打算同外人说,只是冲林峰笑笑,敷衍着回答:“我见着山就觉得亲切,或者是天赋也说不准。” 独巫山并不是大安国东南部最高的山,但它无比的广大与深邃,猎户门能力有限,山路铺了十五里路便断在山里的分叉口。 林峰常来山里认识路,同方重山指了个方向:“我前些日子在那边留了陷阱,过去瞧瞧,万一运气好,要是碰上野兔野鸡,还能给你家小夫郎多吃一顿肉。” 方重山果然来了兴致,林峰看他眼睛一亮,又是羡慕又是感慨:“有个小夫郎就是不一样,心里有惦记着的人,做事干劲都足一些。” “等以后再把孩子一抱,哪至于像我们这样孤寡伶仃的。” 方重山刚想要对林峰解释说他只是心疼姜然,并没有真的要把把姜然当做小夫郎,更别说考虑孩子什么的,可话到嘴边,不知怎么的,脑海里忽然闪过小双儿湿漉漉的漂亮眼睛。 漂亮得就像新婚当晚的屋外满天的星星一样。 那晚,姜然在屋里洗澡,叫着名字让他进屋里来,其实方重山就靠在门外,水花拍溅出来的水流声与小双儿的喃喃自语都听得一清二楚。 方重山知道,姜然是真心实意的想要做他小夫郎的。 如果在外人面前坦露心迹,回绝了这份心意,要是让姜然知道,肯定得难过的要死。 “……” 林峰本来就是随口说的两句话,并没有强求得到方重山的回应,也因此没察觉到方重山的心思,他说说笑笑过后,便自顾自的撩开地上的绵延生长的荒草往前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