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页
书迷正在阅读:我养霸总们那些年、穿成残疾反派的炮灰伴侣、李其实想姓白《梦》、深深爱我 (民国)、[综英美]当矮富帅遇上高富帅、我的玄学风靡全世界、护花兵王-蝎子、穿成废柴的毁容男妻、他的信息素好甜[穿书]、我笔下的海棠受穿到了我的世界
凌自初一呆,慌忙摆手道:“不不不,我武功不好,去那种地方,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沈清喻说:“还是我去吧。” 他不开口倒好,他一开口,岳霄就忍不住咂舌,挑眉道:“行行行,我去就我去。” 他说完这一句话,稍顿了片刻,好歹顾忌着尚有这么多人在场,于是只是悄悄地凑到沈清喻的耳边,低声强调道:“这只是假装,绝不是我真的不可以。” 沈清喻还是一怔,待他明白过岳霄这一句话的意思后,不由便一阵面红,挑眉道:“你可不可以,与我又有何关系?” 岳霄只是笑:“有关系,当然有关系。” 他笑嘻嘻说完这一句话,便不再多言,凌自初武功不好,内力不佳,自然听不清他说了什么,可隐约也能猜出那不是什么好话,他不由微微皱眉,自言自语道:“沈兄吩咐我照看好清喻,特别是当某个登徒子在场时……” 岳霄看他一眼,凌自初便立即改口道:“可凌某与岳兄可是多年的好朋友——” 岳霄懒得理他,他转而去问沈清喻除此之外可还有什么计划,反正是再也不肯提起方才那件事半句。 沈清喻便也说了他的想法,他们不过是去缥缈间探听些消息罢了,也不必动武,他二人更不能佩刀,入歧太过引人注目,而岳霄的刀太破,不配他如今要出演的身份,那么便由岳霄带一两人假扮关外客商骗取药粉,随他去的人便扮作随侍护卫,带武器防身,而沈清喻则带燕阳尽量探听些消息,如若可以,便混进缥缈间的后院看看。 他们议定计划,便就此行动,凌自初与孟景又分了些草药,交由今晚要去飘渺间的几人防身。 此番他们要接触药粉,凌自初担心意外,还特意嘱咐,说若是不小心真的吸入了那药粉,便将香囊内的草药吞服,便可暂时克制住药性,只是撑不了多少时候,需尽快赶回来救治。 不过凌自初倒也知晓,今夜沈清喻他们不过是去探探消息,应当不会有多大危险。 入夜之后,众人准备妥当,便兵分二路,进了飘渺间。 他们自是分头行事,沈清喻在一楼大堂内看着岳霄摆出一副暴发户模样,大摇大摆随着几名大腹便便的富商上了二楼,他便打算带燕阳在一楼内逛一逛,却发觉今日与那日他们来时有些不同,今日一楼内并未有多少赌局,那高台上衣着暴露的胡姬也不见了,众人闹哄哄地聚在中央的高台下,倒不知演的是什么戏码。 沈清喻带燕阳走过去,靠近一些,便见高台上手铐脚镣地捆着数人,有男有女,大多数是面容姣好或身强体壮的胡人,也有数名皮肤黝黑的昆仑奴。 这些人大多神情麻木,沈清喻一眼便在其中发现了那日在生死局中所见的胡汉杂血少年阿穆,数日不见,他又添了不少新伤,从眼角到嘴侧一片青肿,甚至走路时都一瘸一拐的,看他的模样,也许是伤到了骨头。 他年岁与燕阳相仿,燕阳不由多看了他几眼,莫名想起当年在凌空派时自己如何受人欺负,师父与三师兄虽护着他,可他们二人一直很忙,总有他们看不见的时候,那些人也知道不打在他的脸上,师父与三师兄看不见,便不知道他受了什么委屈,他几乎每一日都带着伤,他从小就习惯了,若不是后来遇见了少主与岳大侠,也许……也许他也会同这个人一样…… 燕阳莫名便觉得鼻子发酸,他揉了揉鼻子,抬眼去看沈清喻,压着声音小声问他:“少爷,他们这是在做什么?” 他们此行扮作小厮与世家少爷,燕阳便也跟着改了称呼,沈清喻也只是皱了眉,略有些犹豫地回答:“像是在……拍卖。” 燕阳一怔:“拍卖?” 沈清喻也很不确定此事,在中原,买卖人口是了不得的大事,若是为官府所获,轻则流放,重则凌迟,而如今所见,甚至从符洲与孟景二人口中所闻,此事在西域倒似乎是件再普通不过的事。 他看见有人交了钱领走一名褐发蓝眸的胡姬,心中却仍有些不够确定,摇了摇扇子,往四下里一看,那高台旁站着一名管事打扮的汉人,他便走了过去,做出些犹豫神色,故意自言自语地苦恼道:“昆仑奴在江南千金难觅,那金发的胡姬更是难得……” 他余光瞥见那管事果真抬眼看他,又叹了口气,低声道:“父亲若是见我带了个胡姬回去,也许要打断我的腿,可这异域风情,岂是那些秦楼楚馆的小娇娥能比的。” 他作出一副极为苦恼的神色来,撑腰摇着扇子,似是左右为难,眼见着那胡姬被人带走了,更是气得跺脚,无意将腰间的玉佩露出来,更是将那扇子摇得更快了。 玉佩是他多年所带,父亲赠予他的上好之物,而扇子则是他从凌自初处借来的,他这义兄是个敛财的高人,吃穿用度向来极好,折扇是玉骨,扇坠更是千金难得的好物,沈清喻并未像岳霄那般戴上无数金饰,他想仅凭这身做工打扮,明眼之人,应当一眼便能看出他世家子弟的身份。 那管事的果真一笑,主动上前来与他搭话,道:“这位公子,千金难买一乐,我们此处的价码,也算不得太昂贵……” 沈清喻便指着另一名胡姬,向那管事问她的价格,他们果真是光明正大地买卖人口,而那管事满怀殷切看着沈清喻,燕阳却轻轻拽了拽沈清喻的衣袖,小声与沈清喻说:“少爷,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