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舌灿莲花
慕容修脸色一变,“回禀圣上,昨日各族得到圣令,圣上今年不亲临春猎,有人向臣禀报,行宫这边有异样,臣才带着部下过来。” 内监严厉地说道:“慕容世子巧言令色,历来能在行宫中的,只有圣上,带兵进大殿是大罪,谅你不知道今日一早圣上到了行宫,让你的士兵自然右臂,小惩大诫。” 慕容修脑袋一轰,抬头看着高高在上的北境王,再看看大殿左右站着数人,左首便是明玄奕,他不由攥紧了手心,半晌才领命道:“是。” 然后站起身来,看着自己的士兵下令,这十二部精兵,是他东胡的精英,也是他的贴身卫队,恰恰都是右手用兵器,自断右臂,跟杀了他们,没什么两样,想到这里,他心里就一阵辣疼。 也这种疼疼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他有的是钱,还有权力,只要他愿意,会有无数的精英勇士为他卖命。 他突然下令,让十二士兵自断头颅。 “锃!” “锃!” “锃!” …… 几乎是同一时间,十二个头颅滚在大殿上,红色的地毯也被染红。 秦婴脸色一白,胃里不由翻腾起来。 她跟着大小姐四处游历,见过无数血腥,也不由得被眼前的情景震撼住。 这个叫慕容修的人,实在是心狠手辣。 慕容修转过身来,看着北境王,面上恭恭敬敬,眼神里却充满了挑衅,“圣上满意了吗?” 北境王看着他,龙眉虎眼,不怒自威。 慕容修看着他,面里含着淡淡妖娆笑意,他是亡命之徒,从未半北境王室放入眼中,若不是此刻处于绝对下风,他绝不会示弱。 大殿上空气微凝,半晌,北境王才大声道:“好,不错!” 慕容修嘴角浮过一丝邪意。 北境王吩咐道:“摆驾猎场。” 慕容修脸色微微一变。 半个时辰后,北境王的行队离开行宫,向猎场去。 流风止神不知鬼不觉地浑到行队中,来到明玄奕的身侧,低声说道:“王爷和阿锦姑娘,去找突厥部的首领了。” 秦婴站在明玄奕的身边,一听到大小姐的消息,就松了一口气。 草原猎场,大红的毯子从围场入口,直铺向围场中央的草地上,草地上搭了帐篷台子,布了桌椅,陈了食物。 已经是春猎的第二天,各部族的人都到了自己的营地,围场内只有部分高官达贵,此刻正跪迎在红毯两侧。 赫连绒是本次狩猎的主持者,并没有离开猎场,他跪在最前面,紫色的貂皮在阳光的映照下,贵不可言。 马车在围场外门口停下来,内监扶着北境王下车来。 赫连绒看着北境王,过于发福的身体裹在棕色的皮袍里,身上披着鸦黑棕毛披风,虎北熊腰,威风凛凛。 他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道幽紫,心里一凛,这个老王此刻的模样,完全不像生病了一样。 随即,他的嘴角浮过一抹微笑,不过是濒死挣扎罢了,他的目光落在北境王身后的侍女上,侍女穿着素色的衣裙,披着毛皮披肩,规规矩矩地跟在北境王的身后。 他十几天前才在王宫发现这个侍女,当初这个侍女告诉他,她是天元元成公主的陪嫁侍女,来北境的时候,年纪小,便没有公主身边侍侯,元成公主死后,她又为公主守了几年的陵墓,现在才回王宫中。 此刻看到北境王出现在这里,他只觉此侍女的身份有问题。 北境王抬起头,淡淡地扫了一眼,目光落在赫连绒的身上,这个小狼仔子,今日已经取代了自己在猎场的地位。 这么一想,他不由怒上心头,大步朝前走去。 赫连绒领头,跪拜道:“恭迎圣上!圣上万岁!长治久安!” 秦婴领着行宫里的那些仆人,全副武装起来,一行三十来人,跟着北境王,浩浩荡荡走上红毯。 慕容修走在行队的最后方,到围场门口便站在一侧,往前看来,正迎上赫连绒的目光,眉间似凝着一团霜雪。 赫连绒微微眯了下眸子,他带去了十二名精兵,看样子是全部折损了。 他转过身来,迎着太阳光,看向北境王,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突厥部族的营帐驻扎在草原的南面,士卫将轩辕秀和云锦绣带到中央营帐处,来到最豪华的帐篷前,便听到里面传来“哦哦啊啊”的欢叫声,还有“啪啪啪”的肉搏身。 云锦绣眯了下眸子,突厥首领正在里面办事呢。 轩辕秀皱了下眉头,正要向云锦绣说让她去外面等,免得她看了这样的场面会尴尬,却听云锦绣向士卫道:“还不快禀报。” 轩辕秀一愣,士卫已经硬着头皮,拔尖嗓子喊道:“首领,有人求见!” 一个高角银酒杯从帐篷里砸了出来,“不见!” 轩辕秀一把抓住酒杯,云锦绣已经掀起门帘。 轩辕秀摇头笑笑,是自己多虑了,他们是来办事的,如果因为这种场面连人都见不着,其不是显得狭隘了。 云锦绣走了进去,轩辕秀跟在她的身侧。 营帐地毯上铺着长毛兽皮地毯,突厥首领阿史那坐躺在虎皮椅子前,身上爬着几个女人,体态丰腴,放浪形骸。 突然有人闯进来,营帐中一片寂寞,但只是一瞬间,几个女人又嗯嗯啊啊,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因为有人在一旁观看,更加刺激。 阿史那埋在女人胸脯间的头抬起来,厉声道:“不是说不见了吗?滚出去!” 轩辕秀冷声道:“本王是要走,不过得带上你的脑袋。”话一落音,营帐里空气一凝。 阿史那定睛一看,这才看清楚来人,天元的人,俊男美女,但男子身上散发的气息,却令人胆寒。 他突然清醒了大半,“什么人?” “天元明王轩辕秀,代表明玄奕统领来和你谈判的。” 光听到轩辕秀,已经令他够震惊的了,一听到明玄奕,只觉一股锋利从左手断腕处传到心里,不由浑身血凝。 很快,他一把推开身上的女人,冷声道:“都滚出去。” 几个女人见他发怒,忙拾起毛皮披肩,护在胸前,光着脚小跑了出去。 阿史那站起来,将毛皮大衣裹在身上,系上腰带,走上前来,打量了下轩辕秀,又看着云锦绣,冷冷说了句,“我们要谈什么?” 十二部联手,刺杀了玄宗世子,这是抄家灭族的罪,明玄奕断了各部首领一只手掌,两方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轩辕秀回道:“谈突厥一族的前途。” 云锦绣在轩辕秀的身侧坐下,提起桌上的水壶,倒了一杯冷水推到桌角,淡淡地说道;“突厥王还是先喝点水,清醒清醒吧。” 整个营帐里弥漫着酒气和欢爱后的萎靡气息,阿史那脸色发红,已经是半醉状态。 自从在北盟城,被明玄奕斩断一只手掌之后,那史那就一直藏起来寻欢作乐,不愿见人,重要的会议,都是派族中的要臣去,每天都是醉得迷迷糊糊的。 阿史那向云锦绣看来,只见她的眼睛十分漂亮,却又透着罕见的睿智。 他上前来,端在桌角的冰水,一饮而尽,然后坐了下来,向轩辕秀问道:“你要和我谈的,是北境王族的前途吧,不过可惜了,北境王族只剩下一个长公主了,听说,长公主仰慕少年英雄赫连世子,估计春猎后,那个大美人,就要和匈奴一族联姻了。” 云锦绣看着他将水杯重重地压在桌上,便看出,她是用右手使用武器,所以断了左掌,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听着他的话,她眼底微微一亮,赫连绒还有这样的计划,玄宗世子一死,王族长公主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娶了她,离王位又近了一步。 云锦绣提起酒壶,为他倒了一杯冷水。 看着她的举动,阿史那眼里闪过一丝凶光,“我没醉,清醒得很。” “你要是清醒,就应该看得长远一点。” 阿史那目光更凶了,“你……”一个弱女子,也敢这样对自己说话。 轩辕秀声音不大,却含着不容拒绝的威严,“对我的朋友尊重些。” 阿史那转过头来看着轩辕秀,明王他还是知道的,微微忍了忍,“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明王请回吧,让把自己弄得太难堪。” 轩辕秀淡淡笑了笑,“再难堪,也不比你现在难堪。” 阿史那“砰”地拍在桌子上,“我突厥王只是断了一只手掌,还没沦落到任你侮辱的地步。” 轩辕秀从怀里掏出一堆信件,扔到他的面前,“本王已经查清楚了,你们为什么会伏击玄宗世子。” 阿史那看着信,又看向轩辕秀,“什么意思?” 轩辕秀说道:“是赫连绒和慕容修联合起来,派人烧了朝廷派发给各部族的粮食,又暗下勾结商人,在秋天的时候,就高价收购了各部族的粮食,缺粮引起的暴乱,是他们设的一个局,这些是往来信件。” 那史那一愣,翻看了一下信,瞳孔张了越来越大,最后,他冷静了下来,眸底闪过一丝清冽。 那又如何,他们诛杀玄宗世子,已是死罪,就凭这一点,他们和北境王族,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云锦绣把冷水推到他的面前,“喝了。” 阿史那猛地抬头看着她,只觉她看着温和的面容里,有一丝不容拒绝的凌厉。 见他不喝,云锦绣淡淡道:“突厥王要是有半分清醒,又怎么会被人利用,做出弑君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来,让自己骑虎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