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这是要起飞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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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董复来仍有意犹未尽之感。 可惜太短了。 点击“返回书页”,重新看了看作品简介。 书名:《诛仙》。 作者:海明威。 毫无名气的新人作者。这还是此人的第一本签约书。 但是,太好看了怎么办?完全看不出是新人!文笔太老练了! 董复来不过是在看完他正追读的一本仙侠小说以后,看到了网站推荐的“类似小说”中,有一本名字特别霸气。 诛仙。 董复来尝试着点了进去,本想只随便瞅一眼,结果这一瞅,就出不来了。 关掉网页,董复来还有些怅然。 这么棒的小说,当然要让更多的人看到啊! 正好,他是知名网络小说论坛“幻之轨迹”的一个活跃用户。 在创世中文网,也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书单主。 那没啥说的,马上把《诛仙》加入自己的书单,顺便在“幻之轨迹”上发帖安利。 只是,该怎么来写推荐语……该好好酝酿一下。 …… 结束了和“泉”、宁悦蓉的通话之后,杜采歌思考了一会,便继续投入到抄书中。 一鼓作气抄完两万字,他揉了揉眼睛,这才感到饥肠辘辘。 该是吃午饭的时间了。 他看了一眼手机,发现有一条未读短信,是杜媃琦发来的。 点开一看,女孩儿问他:你不置办点年货么? 杜采歌有点愣神。 在地球的时候,他从来不操心这些。 年轻时和父母住,过年都是父母去办年货,他只管在家里玩手机。 后来一个人出来闯荡,更是不需操心这个,哪怕有点需要,也是在网上购物。 而且地球上,年味也是越来越淡,许多人都渐渐不把过年当回事。 杜采歌记得父亲感叹地说过:以前呢,盼着过年,因为过年可以大吃大喝。攒一年的家底,就为了在过年这几天奢侈享受一把,所以过年很有气氛。 但是现在呢,平时就大鱼大肉吃到吐,过年反而只想吃点清淡的。有了手机,可以视频聊天,拜年都不需要出门。 所以渐渐对过年没有盼望,也没有惊喜了。 杜采歌觉得父亲的话还是有那么点道理的。 不过……既然女儿要求自己置办年货,那多少还是去买点吧。 虽然现金所剩无几,但还是可以买点速冻饺子,过年了,总得吃顿饺子吧。 还有瓜子、糖果、水果……对了,还有小孩子喜欢玩的鞭炮,这个千万不能忘记。 他出去吃了饭,又给杜媃琦打包了一份回来,然后再次出门,去采购年货。 花了小半个下午,把该买的都买齐了,还顺便给杜媃琦买了些零食。鞭炮倒是没买着,这个世界的魔都市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了。 大包小包提回来的时候,他发现杜媃琦正在看电视。 杜采歌陪她坐了一会,女孩儿当然是没有说话的,杜采歌也找不到话说。 不过两人挨着坐在一起,虽然没有那些父女间亲昵动作,氛围却是比之前要显得亲密些,杜采歌也觉得心里充实一点。初来这个世界时的孤独寂寞,已经少了许多,这个女孩儿功不可没。 虽然他还没有调整好心态,也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父亲,但他下定了决心,等赚到钱解决燃眉之急了,一定好好和女儿相处。 坐了一会,杜采歌回到房间,先看了看书的成绩。 从12号到现在,3天时间,收藏竟然增长了2700多,现在都快3200的收藏了,让杜采歌吓了一跳。 要知道,这时候他还没获得推荐资源呢! 他之前看过百灵贴吧,对这个成绩有一个模糊的认识。 这是要起飞的节奏吧? 再一看读者评论,大部分是赞美的,以及谈论剧情的。 “主角是要佛、道双xiu么?” “如果保持这样的质量,上架了我一定全订。” “书好看,就是能不能多更一点?” “田灵儿是女主角吧,好可爱。” “我有预感,这根镶嵌了噬血珠的短棒会是张小凡未来的法宝。别的仙侠小说,主角都是英俊潇洒,飘逸出尘,手持仙剑,这本书的主角竟然用烧火棍当法宝……哈哈,容我笑一个先!” “现在是用烧火棍,未来一定是用诛仙剑,否则书名为什么叫诛仙?赌5毛,主角未来的武器是诛仙剑。” “作者文字优美,节奏明快,请加群*******一起讨论。” 溢美之词,杜采歌听过不知多少了。 从他的电影上映开始,就从没缺少过夸奖、奉承、吹捧…… 不过在文学领域,还是第一次被人夸,多少有点新鲜感。 至于说这书是抄的…… “读书人的事,能叫抄么?这叫搬运。虽然我不生产文学,可我是文学的搬运工。”杜采歌并没有感到羞愧。 当然,如果最终让“海明威”这个笔名成名,他也不会骄傲自豪。 他就是一个搬运工,自始至终,他会记得这一点。 他不是“海明威”,“海明威”是一个符号,是地球文化精粹在这个蔚蓝星的唯一代表。 他又翻了翻评论,有些评论里说得很清楚,是看了别人的书单,或者在论坛上看到别人的推荐才点进来的。 果然,一本好书是不会缺少自来水的。 书的成绩这么好,杜采歌更有动力了,当下又搬运了一万字。 揉了揉手,正准备找部电影看,ll软件的头像闪烁了起来。 点开一看,是编辑“钟意”发来的消息。 “你的小说过两天上推,有存稿吗?保持稳定更新,稍稍爆发一下也可以。最近成绩不错,加油!” 杜采歌想了想,敲字回复:“谢谢。存稿有的,不会断更。” 然后就没理会对方了。 杜采歌是没在网文领域混过,所以他根本不知道,编辑主动联系他说这些话,意味着什么。 每个编辑手下那么多作者,才不会个个都搭理呢! 会主动跟他聊,哪怕只是寥寥数语,也说明了编辑对他特别的看好。 到了临近晚饭的时候,杜采歌的手机振动了一下。 他拿起一看,是杜媃琦发来的信息:我出去了。 杜采歌立刻起身,快步来到客厅,杜媃琦正在换鞋准备出门。 她这段时间每天这个时候都会出去,杜采歌已经习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平心而论,稍有责任心的父亲都不会对女儿这么不闻不问。 但杜采歌是真的没有为人父的经验,而且对杜媃琦也还没生出什么感情,所以压根就没往这方面想。 “注意安全。”他只说了句。 杜媃琦低着头,似乎没听到。 只是穿好些,开门出去,却没立刻将门关上,而是转身对杜采歌挥挥手。 这才关门。 杜采歌在原地站了一会,才回到卧室。 扫了一眼,发现手机上又多了条未读短信。 一看,还是杜媃琦发来的:“你好啰嗦。” 杜采歌笑了笑,打字回复:“敢说我啰嗦?不怕我扣你的零花钱?” 其实吧,有个女儿,似乎也还行。 …… 地铁上。 杜媃琦面无表情地发出了“死亡凝视”,那些抱着不良企图靠近的猥琐中年敌不过她的目光,低头讪讪地退散。 杜媃琦转过头,重重地呼了一口气。 好不容易到站后,杜媃琦迅速跳下车,一路小碎步跑着,很快就一头撞入肯老爹快餐店。 她迅速地和相熟的店员点头致意、交换目光,飞快地冲入员工更衣室,擦擦汗,换好制服。 对着镜子,她正了正自己的那顶深蓝色的员工帽,帽子底下,绝美的少女露出元气满满的笑容:“加油!” 然后她步伐轻快地来到柜台,换下一个同事,挂着大大的笑脸看着排队等候的顾客:“您好,请问您需要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