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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财如命[快穿] 第244节

    辞职信得到通过,阿锦便也开始着手工作事务的交接,至于自己手头上的项目,她也在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开始有意的控制了,手里也只剩下两个实在推辞不掉的,不过如今她都要辞职回国,公司自然会安排人接手。

    她只需要做好交接工作就行。

    一个月后,

    阿锦手里的所有工作都已经交接完毕,干脆利落的收拾了动作,告别了相处一年的同事们,踏上了回国的路。

    ……

    京市的七月似个大蒸笼一般,蒸的人都有些蔫蔫的。

    阿锦拉着行李箱从通道里走出去,抬眼看了看,寻找过来接自己的人,很快,就在不远处看到一个穿着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手里还抱着一大捧的百合花,在看到猛然涌出来的人皇后,表情有一瞬间的慌乱,努力的踮起脚尖,举起自己另外一只手里的木牌。

    这应该就是过来接他的人了。

    齐助理的表弟。

    本来她回国,燕父为了表示对她的看重,是安排了齐助理过来接她,上飞机前她也还和齐助理联系了,确定了航班和到达的时间。

    不过就在刚才下了飞机,阿锦打开手机后,就发现齐助理发了几条微信过来,说他妻子今天不小心滑到,就要生了,他必须要赶到医院去,请阿锦见谅。不过也让她不要担心,让自己的表弟过去接他。

    附带了一张表弟沈贺的照片,并且再三的道歉。

    阿锦在枫叶国留学的三年,齐助理对她也颇为照顾,虽然是因为燕父的话,不过阿锦也是有记在心里。

    区区小事,她自然不会为难。

    “怎么还没到?”沈贺看着减少的人,心里有点犯嘀咕。在来之前,表哥可是已经再三的和他交待过,他今天要接的人,可是燕总亲自挖角过来的高管,若无意外的话,她将是集团新任的财务总监。

    他顶头上司的上司的上司。

    一句话,别说是他一个刚结束实习期的小职员得罪不起,就是他表哥,也得罪不起。

    察觉到事关重大,沈贺也不敢敷衍,接到表哥的电话后,以最快的速度打理了一下自己,穿了自己最好的西装,路上来的时候还买了一束花,就是为了能给对方留一个好印象。

    眼见没剩下几个人,沈贺越发有点着急。

    就在这时,便见一个大美人朝自己走来,白皙的皮肤,水嫩的红唇,弯弯的大眼睛,随意披散在肩上的黑卷长发,一身竹青色的连身裙,真真的清纯动人。

    眼睛顿时亮起来。

    真是个大美人啊!

    沈贺的心里有点感叹,若非自己有任务在身,不能随意走开的话,他一定要过去要个电话号码。

    等一下,

    大美人竟然朝着他走了过来,沈贺有点激动,耳尖也开始发热。

    “你好,我是重锦。”阿锦走进年轻男子,朝他笑了笑,伸手说道,“你就是齐助理的表弟,沈贺吧?”

    咦?

    沈贺眨了一下眼,好在他的反应也不慢,只是说出口的话,还是看得出来,他的心情是有点凌乱:“…您好,我是沈贺,是表哥让我过来接你的。”说着就要去握手,却察觉到自己一只手拿着花一只手拿着牌,有点手忙脚乱的把牌放到一边。

    深呼吸,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重小姐,欢迎您回国,这是给您的花。”

    “谢谢,很漂亮。”阿锦接过花,笑着说道。还以为齐助理的表弟会和他一样,性情沉稳冷静,但现在看着,却有点毛躁。

    “您喜欢就好。”

    “今天真的是麻烦你来接我,听你表哥说,本来今天你休息,临时被抓过来,还没有工资,辛苦了。”阿锦灿烂一笑又开口说道。

    “不麻烦,不麻烦。”沈贺连连摆手说道,他现在对阿锦的印象是大好。其实他来的路上,表哥已经简单的和他科普过阿锦的资料。

    从表哥的话里,他提炼出两个词,冷静,理智。

    脑海里便自动的拼凑出一个形象来,一个短发干练的职场形象,但如今亲眼见了,沈贺觉得,和自己想的,简直是天差地别。

    年纪看上去和自己差不多,甚至还要小一点,长的漂亮,性格也好,还爱笑,哪里看得出来,冷静和理智的样子。

    表哥别是说错了吧?还是他接错人了?

    是不是应该给表哥打个电话,让表哥确认一下。不过这个时间,表哥大概已经和表嫂进手术室了,估计没时间看手机,只是对方既然能说出他的名字,她也叫重锦,应该是没错吧?

    “你没接错。”阿锦听着对方低声嘀咕的话,再一次的感叹,齐助理和他表弟的性格真的不大像,或许是因为是表兄弟的缘故。

    沈贺听到阿锦这话,才发现,自己刚才已经把心里想的话,嘀咕出声了。

    脸有点红,心里哀嚎,他不会是把事情办砸了吧?表哥会吃了他的,不过余光看到阿锦脸上盈盈的笑意,对方没生气,那应该还好。

    阿锦也看得出沈贺紧张和慌乱,倒是没在意,而且他觉得沈贺的性格还挺可爱的。

    因对沈贺的印象不错,阿锦自然不会去为难对方,态度很是放松。

    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她又吃不惯飞机餐,这下了飞机的第一时间,自然是去吃饭,便侧头问沈贺,知道什么美食吗?

    沈贺一听,当即拍着胸口表示,这个问题问他就找对人了。

    问了阿锦的忌口后,便给她推荐了一家粤式茶餐厅,本来说出口,他还有点不安,觉得自己真的是有毛病,对方一看就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吃的也应该是法国大餐神马,他推荐茶餐厅,不是脑子秀逗是什么?

    不过意外的,对方似乎很高兴。

    尤其是在吃了东西后,表情都变得更明亮一些。

    事实也如此,

    阿锦爱美食,尤其钟爱一些特色小吃,对大餐神马倒是不太感冒,沈贺推荐的这家茶餐厅也是老字号,种类齐全,味道好,价钱还公道。

    她自然吃的开心满意。

    解决了午餐,

    阿锦就被沈贺送到了位于cbd的一处高级公寓小区。

    地理位置好,事业线极佳,站在窗台,就可以看到浦江,一应交通更是方便,至于购物神马更不用担心,小区的绿化做的也很好,还是一梯一户的那种。

    安保也严。

    不管是硬件软件都没得挑。

    当然了,价钱也不菲。

    这里的均价达十几万,即便是面积最小的一套,也要上千万。可以说,这里的房子是大多数人奋斗一辈子都买不起的。

    阿锦很满意,沈贺很震惊。

    原谅他,作为一个大学刚毕业的菜鸟,没见过什么世面。

    “重小姐,这里就是您暂时的住所,表哥说了,让您不要嫌小,楼上一层,也已经买下来,和这一套打通了,只是上面那层刚刚装修好,还需要通风净化一段时间,需要您稍等一段时间。”

    都是差不多的年纪,别人已经奋斗到他的目标终点,自己还是个菜鸟。

    贼老天,怎么就不知道公平一点?

    沈贺的家境其实不差,父母都是大学教授,他从小也没为钱发过愁,大学毕业就进了燕氏集团,顺利的转正,起点已经比同班同学高了好一截,他自己也有点得意。

    只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一刻,他的心里的酸水,真的是咕咚咚的直往外冒。

    ……

    从蛙谷飞过来,她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也有点累,回到住处后,客气了几句便送沈贺出门。

    行李也没收,直接就躺倒床上,只一会,便睡着了。

    等到她睡醒,外头的天色也已经彻底黑下来,拿起手机一看,已经七点多了,她一觉睡了四个多小时。

    唔,这样看来今天晚上,她几乎不用睡觉了。

    不过倒也正好,可以顺带的看看齐助理发过来的那些资料,有利于自己下个星期的入职,话说起这个,阿锦是真的对燕父有些佩服了。

    这个人,不但眼光长远还够精准,最重要的一点是心胸够开阔。

    也难怪他能把燕氏集团发展到如此的地步。

    彻底清醒过来后,阿锦又打开了微信,就发现燕父和齐助理分别发过来了好几条的语音,其中齐助理那边纯粹是工作上的一应问题,至于燕父的话,其实内容目的和齐助理的目的是殊途同归。

    只是他更注重排面一些,修辞更好一些。

    先是欢迎她学成回国,又问了她对住处的安排是否满意等等一些问题,若是有问题的话,都可以找齐助理帮忙解决,最后才说了期待下周和她的见面。

    这宛如慈爱长辈的话,若不了解燕父这个人,还真的会感动的不要不要,可惜阿锦已经能很好的透过表象看本质了。燕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她有这个价值,说起来她这三年时间,虽然是在外求学。

    但期间也帮燕氏集团达成了几次的合作,和国外,其中去年刚刚毕业回国的时候,更是帮了研发部一个不小的忙。

    而这款产品上市后,备受好评,并且为燕氏集团创造了上亿的利润。

    所以,

    燕父看重自己是理所当然的,而如今她享有的一切,也是她该得的。

    在相继回复了燕父和齐助理后,便把手机丢开,至于手机没动静,也是很正常的,燕父是个大忙人,齐助理也不多承让,更何况他刚初为人父,怕是家里也忙着呢。

    嗯,关于这个消息,是阿锦刚才刷朋友圈的时候,看到的。

    齐助理晒了一家三口的合照。

    到卫生间洗把脸,换了身衣服,阿锦也准备出门了,这个时间点正是热闹的时候,她刚好出去觅个食,听说华泰商场顶楼有一家日式料理,据说味道不错,可以过去尝尝看。

    过后,也可以在商场里转一下,消食的同时也可以补充一下生活用品,要知道她回来的时候,是轻装简行的回来,不少东西都需要补充。

    逛逛街,回来后,再带上一份宵夜,就开启自己熬夜倒时差。

    完美!

    第275章 被抛弃的女儿7

    ……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冥冥注定这一说吗?

    不管别人信不信, 反正阿锦是相信的,而且笃定无比。

    就像现在这样,

    阿锦也是没想到, 自己回国后见到的第一个熟人,居然会是郑明珠, 心里暗叹自己运气不好的同时, 也有点惊讶, 她怎么回来江市?不过这些都不要紧。

    三年未见, 郑明珠和阿锦印象里倒是有点不相同。

    印象里的郑明珠是一朵骄傲明艳的玫瑰,而眼前这个郑明珠, 依旧容貌娇艳, 只是眉宇间却多了几分愁绪,让她这朵盛放的玫瑰,不复当初的热烈。

    因为她不是一个人, 还挽着一个面相看上去带着几分刻薄的老太太, 浑身金光闪闪,是真的闪,老太太全身上下戴了七、八件金饰,尤其是手腕上两指宽的金手镯, 看着就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