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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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美的成绩是有够差的,不过念封家信而已,她还是能够胜任的。毕竟,毓秀也不可能在家信里写太深奥的东西。 只这般,已经很心累的李桂芳索性将信给了甄美,不过她拆信时已经发现里头夹了东西,拿出来一看是一张照片。还是很稀罕从来没见过的那种彩色的全身照,大小约莫是成年人手掌一般大,上头是穿着羽绒服绒裤子以及毛皮鞋的毓秀。 “毓秀真好看啊!出去半年,洋气了不少啊!” “这照片为啥还是有色儿的?咱们县城里照片为啥都是乌压压的?不是黑就是白,没点儿色儿不说,还有点儿糊,没这张好看。” “那是人孩子长得好看!这要是换成你去拍……啧啧!” 李桂芳初看照片,也是忍不住嘴角往上扬,心说毓秀这闺女多好看呢,她敢说全村再没有比毓秀更好看的小闺女了。可再仔细一看,哟,这一身打扮洋气是洋气,可得花多少钱呢?怪不得啊,毓秀花钱那么快,敢情是花这上头了? 想明白以后,李桂芳窒息了。 偏甄美是个没眼力劲儿的,她拿到信就嗷嗷叫着念了起来。信是挺长的,不过大部分是写毓秀在学校里的日常。 当初离家时,李桂芳叮嘱过毓秀要常往家里写信,这些话毓秀都记在了心上。可这年头的邮局太坑了,一封信磨叽半个月是常有的事儿。毓秀写一封信,就等家里的来信,拿到手后再写回信。这一来一回,一个月都打不住。后来,她索性不这么干了,遇到点儿啥有意思的事情就写下来,然后等家里的信到了,再将先前写的一股脑的全寄过来。也因此,她的信有点儿那种日记体的味道,而且中间隔得时间也长。 反正毓秀在信里将自己在京市的生活一五一十全都说了,包括临近期末考试,她每天都要早起,要么去上课要么去自习室。当然,偶尔也会在校园里逛逛,京大校园本就风景极好,而冬日里,落了雪之后更是有一种别样的风采。毓秀是个南方姑娘,怕冷是真怕冷,但有时候也忍不住跑去玩雪,因为实在是太新鲜了。 写了自己的学习、生活,以及方方面面的琐事和见闻,毓秀当然也会问候家里人。 就是吧,她这人不会拐弯抹角,有啥心思,别说是直白的写在脸上了,甚至能透露在字里行间里。像问候李桂芳时,她就是两眼发光的写的,因此感情格外的充沛,方方面面都问候到了。等写到她爹时,就相对有些疏远了,但起码礼数还是周全的,再说苗解放这人很是有些迟钝,倒还真的听不出来这里头的差别。 还有就是兄弟姐妹了,托苗家老叔的福,毓秀是深深的牢记了她要对弟弟好,甚至她觉得,若不是因为自己还有这么个作用——出息以后拉拔弟弟——她很可能在那个时候就被苗家老叔强制送回甄家去了。也因此,她将苗飞跃当成了重点,问候了不说,还说下学期会找一些苗飞跃能用到的参考书和卷子回来,要苗飞跃好好学习,争取将来也考到京大来。 苗飞跃:……………… 他结结实实的懵了。 本来他正瞅着那一大包的吃食,以及那件明显是给他买的棉外套,结果就听到甄美念到了他三姐对他的期望。 考考考、考大学? 还不是考一般二般的大学,居然是考京大? 三姐啊,你对我是有啥误会?还是对京大有啥误会? 苗飞跃基本宣布自闭。 而此时,甄美也终于念到了她们姐妹,毓秀在信上明确的说了三副手套是给姐妹们的,不过她没提具体哪副是谁的,不知道是忘了还是压根就不在意。瞅着这个,甄美就放心了,因为她抢到的是最好的,毕竟招娣盼娣这会儿都不在家。 对于李桂芳来说,毓秀前面那些个都已经无所谓了,毕竟她实在是没精力去关心京大校园的风景有多好。最伤害李桂芳的,其实就是毓秀对她的问候。因为在问候里,毓秀顺便提到了她买的那件老年羊绒衫。当然,毓秀没写这个名字,她写的是京市羊绒衫,还说这件是保暖性能最好的,轻薄透气又暖和,穿着一点儿也不会妨碍日常行动。反正她把羊绒衫夸了个天上有地下无,然后…… 她写了价格。 这年头的羊绒衫完完全全是真正的羊绒制品,一点儿都不掺假的,价格还十分的亲民。当然,这个是跟后世比起来的,要知道,在来弟穿越前的那个年代里,一件正宗的羊绒衫,动辄就要大几千块钱。而毓秀买给李桂芳的这一件,只要五十二块钱。 五十二块钱…… 李桂芳一脸的木然。 羊绒衫啊!! 这玩意儿是给农村老太太穿的吗?甚至这玩意儿连县城里的人都不穿的。穿啥啊?毛线衣它不好看吗?棉袄子它不保暖吗?哪怕天气再冷,你不能裹着棉被吗?花上五六十块钱买一件羊绒衫,那还不如一冬不出门,待在家里反正也是冻不死的。 关键吧,羊绒衫这东西真的看不出来价值,它跟羽绒服还不同,就说毓秀拍的那张全身照里,她穿的那件羽绒服,是一眼看过去就知道值不少钱的。可羊绒衫啊,你上手摸一摸,那触感确实相当得不错,跟普通的毛衣那根本没法比。可要是直接摆在那里看…… 能看出个啥来? 对于不识货的人来说,这他娘的不就是一件薄毛衣? 它就是带了点儿好看的花纹,那也不值五六十块啊!要知道,一斤毛线才两块钱,这还算是比较好的,要是不在乎质量,还有更便宜的毛线卖。 至于它的优点…… 五十多块钱啊!傻子都知道特别好啊!可问题是,李桂芳她能穿吗?只怕是穿一次心梗一次,多穿几次,还不知道得减多少年的寿数!! 李桂芳只觉得满满的绝望扑面而来。 秀儿啊,那可真是个有孝心的好孩子,她要是用她自己挣的钱尽孝那就更好了。 “……奶,我的钱不多了,年后你记得再给我汇钱。”甄美终于念完了信,这一回她对毓秀要钱完全没有任何不满。心说钱给毓秀挺好的啊,看李桂芳手里有钱从来不给她买东西,毓秀就不同了,钱到了毓秀手里,她还能添一副这么好看的绒线手套,而且还有这么多看着就特别好吃的东西。 乡亲们陆陆续续的散了,毕竟好奇心得到了满足,今年过年的话题也有了。 因为郝新明拎东西过来是寄包裹那天早些时候的事情,他过来之前毓秀就已经将东西整理好了,仅仅是将照片往信封里一塞,之后就去了邮局。也因此,毓秀在信里并没有提及那些吃食。 她不提,李桂芳肯定默认是她花钱买的。想想也是,那些吃食对于郝新明来说确实是不值得一提,可对绝大多数家庭来说,绝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事实也确实如此。 郝新明从家里拿来的多半不是家里人买的,而是别人送的礼物。一年到头那么多节日,郝家能收到不少礼物,还有郝新明的爷奶也会拿一些过来,久而久之,家里就堆积如山了。而作为礼品送出来的,看着就不一般,反正总归不会有人缺心眼到去市场里称个三五斤散装糕点当礼物送的。 因此,李桂芳看着这一盒盒礼盒装的糕点饼干,还有真空包装的烤鸭腊肉酱肉…… 这已经不单单是绝望跟窒息了,她觉得她家老头子仿佛在召唤她。 “现在可以吃一些吗?”甄美眼巴巴的看着那些吃的,她对于烤鸭腊肉酱肉这些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这些看着就像是年货,也就是过年乃至正月里才能吃到嘴里的。所以,她直接把目标放在了那些有着好看盒子的糕点上头,想提前尝尝味儿。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吃个屁!哪儿凉快待哪儿去!”李桂芳气急败坏的吼道。 甄美撇了撇嘴,很是不满的离开了。 回头她就跟她的小伙伴抱怨李桂芳的小气抠门,说她三姐人有多好多好,在外头求学还不忘惦记家里人,反正要是她肯定舍不得买这么多好吃的寄回来的,所以从一点可以看出来,她三姐啊,是全家里头最好的一个人。 人美心善。 然后这话就叫甄珠听到了。 甄兴华一个月前就已经彻底恢复了,正好天气也冷了,这大夏天开车是受罪,大冬天简直就是酷刑了。他舍不得闺女受苦,因此家里又变成了他们俩口子开车挣钱,让闺女在家里操持家务事儿。在乡下地头,待家里真不算是什么轻松活儿,挑水砍柴、洗衣打扫、生火做饭等等,只要你眼里有活儿,那绝对是从早到晚都干不完的。可事情也得看具体情况,在家干活是很辛苦,可下地更辛苦,大冬天开车比下地稍微好一点,但绝不是好活儿。 反正甄家那边还是有商有量的,甄珠已经回归家里月余时间了,正好临近年关,她把家里的活儿直接都包圆了。 她正挑着一担水往家里赶呢,就听到甄美在那儿逼逼这个逼逼那个,跟那指点江山一般,把苗家众人挨个儿的点评一遍,最终得出的结论就是,苗家除了苗毓秀外,没一个是好东西! 甄珠:………… 傻子蛋你可以的! 这时,甄美也瞧见了甄珠,颠颠儿的跑了过来:“你今年咋不买新棉袄呢?你家是不是没钱了?啧啧,我家可有钱了!你不知道啊,我三姐都穿上羽绒服了,她买了两身替换呢,可好看了!不过好看的衣服也要看是谁穿,要是给你穿,羽绒服再好看那也……” “我看你又欠了吧?”甄珠很不想搭理她,翻着白眼挑着水往前走。 “哼哼,我三姐人可好了!她可不像你,老爱吃独食。她呀,在京市都没忘记我们,还给我买了礼物,可好看好看的一副手套,你没有吧?她还买了好多吃的,糕点啊饼干啊,还有肉肉!你好久没吃肉了吧?” 甄珠:→_→ 忍住把水往甄美头上浇的冲动,甄珠深呼吸一口气:“对对,我家没钱了,我家可穷可穷了。今年别说新衣服了,连双新袜子都没买。” “我就说嘛!”这下甄美可高兴了,一时间笑得见眉不见眼的,“不过你等着吧,等你哥大学毕业了,你就又有新衣服穿了。我呀,我也要等我三姐毕业了,好日子就来了!我三姐人那么好,将来肯定会给我买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还有很多很多漂亮的衣服鞋子!换你……你肯定不舍得给我买吧?” 到底当了好多年的姐妹,哪怕现在甄美跟甄家没啥关系了,还是忍不住跟甄珠比较。 ——只是比,不论结果如何,她都不会再闹甄珠了。 甄珠继续翻白眼:“我得有多傻才会给你买东西?有这个钱,给我爹给我妈给我哥,再不济给傻子甄伟也成呢!丢粪缸子里也不给你!” “你坏!哼!”甄美气呼呼的走了。 成功的把傻子蛋气走以后,甄珠自个儿回了家,心里还在琢磨着甄美刚才说的那个话,想着真没看出来李桂芳对毓秀居然是真爱,以前真相没曝光当然是另外一回事儿,眼下都知道不是亲孙女了,还爱得那么深沉,可真是难得可贵。 甄美只看得到毓秀大方,并不会想到毓秀花的钱都是李桂芳给的。又或者她是知道李桂芳给了毓秀钱,但想着自己也有份,就有意无意的忽略了这个关键性问题。可甄珠就想得更全面了,羽绒服她是见过的,县城百货商店里就有的卖,贵得要命。所以为啥要买呢?棉袄不能穿吗?买那玩意儿干啥?两件羽绒服最便宜只怕也要一百多了。甄珠啊,卖了嫁妆也才凑了那么些钱,如果换成开车的收入,一天下来也就几块钱,开一个月的车都不一定能买到一身羽绒服。 横竖不是花自己的钱,甄珠也就随意那么一想,等傍晚她爹妈回家了,也顺口说了这个事儿。 “……我看苗奶奶对毓秀是真的好,妈你这下可以放心了。” 甄珠又不是真的傻,能看不出来爹妈尤其是她妈一直惦记着毓秀吗?她这么说,也是希望她妈能放下心来,因为就算毓秀回到了甄家,以甄家如今这个条件,也未必能让毓秀过上这么好的日子。 苗家那是倾尽全家之力供一个大学生,毓秀当然可以过得舒舒服服的。换做毓秀回到了甄家,老甄家就算对毓秀再怎么心有愧疚,也不可能让甄卓凡辍学的。而同时供养两个大学生,甄家不一定能供得起,勉强可以,那也不可能让毓秀这般舒坦的过日子。 然后当天晚上,周萍又是一夜无眠,泪湿枕巾。 “兴华你说李桂芳那是什么意思?宠孩子也不是这么个宠法吧?苗家也是普通人家,真就这么大几百的随便毓秀花?半年花个三四百块,一年下来不得要七八百?李桂芳要是真有那个能耐,有本质一直一直这么供着她,不然以后毓秀咋办啊?习惯了大手大脚的花钱,将来要是家里供不起了,她得有多难过呢?” “李桂芳就是故意的吧?故意让大家伙儿知道她有多疼毓秀……秀儿啊,就算是个大学生,毕业以后进了好单位,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几十块。她要是习惯了大手大脚的过日子,将来连对象都不好找,谁受得了啊?” “对了,毓秀都上了半年大学了,咋没听说她找对象了?” 甄兴华无言以对,半晌之后还是建议她给儿子写个信,闺女是永远不愁嫁的,就连甄珠那个事儿,当初真相曝光甄家出事又被退婚,可眼下大半年过去了,早就没人当回事儿了,说白了现在已经不是十几二十年前了,没多少人会在乎女方退没退过婚。连甄珠都不愁嫁,长成毓秀那个样子……她还能嫁不出去? “你可以问问卓凡有没有对象,他都念大三了。” “不着急,男娃子啥时候找都行的,等他大学毕业了,进了好单位,有的是大妈大婶帮着介绍家里的好姑娘。”周萍并不担心甄卓凡,这里头的根本原因是,甄卓凡打小就不是会让父母操心的孩子,她十分的放心。 “可毓秀的事情,咱俩插不了嘴。”甄兴华实话实说。 结果这么一说,周萍又忍不住落了泪。 …… 从京市寄来的包裹和信件,在村里引起了一阵轰动。本来,这事儿应该会很快消停的,可谁知苗家接下来的操作却惊呆了众人。 确切的说,是清晨一声嚎叫,甄美再度大闹。 甄美本来就是个大嗓门,她哭起来尤其吓人,是那种扯着嗓子捅破天的哭法。因为村里人都有经验了,每次听到这熟悉的哭声,一准儿能猜到苗家又出事儿了。 毕竟,上一次甄美这么哭闹还是为了上户口改名的事儿。 那事儿已经过去蛮久了,简单的说,就是李桂芳扛不住了,毕竟给甄美上户口,她登记了一个苗福娣,说是顺着前面姐姐叫的。甄美一开始完全不知情,因为上户口是不需要她本人在场的,结果她后面看到了户口本…… 她从傍晚哭嚎到了第二天早上,直接吵得小半个村子的人没休息好。第二天,包括村长在内的不少人都来了,连苗家老叔都又一次被请过来了。 简直要命! 甄美宁愿死也不肯叫这个名字,她不愿意把福气分给弟弟,再说这个名字也实在是太难听了。而且她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当初盼娣改名的事儿,大声逼逼李桂芳重男轻女、封建迷信,扬言要去告她,让她拿不到上头发的补贴。 ——反正你不顺着我我就跟你同归于尽! 然后村里人就开始轮番上阵劝说。 铁头娃甄美啊,那头是硬邦邦的,你要么顺着她,要么搞死她。这假如是什么重要的问题,那兴许还能慢慢说,就名字这事儿吧,屁大点儿事情,至于吗?她想叫啥就叫啥,让大家安安生生睡个好觉成吗? 于是,甄美成功的让自己的名字从户口是上的苗福娣,更改为了苗美丽。 一不小心听了全场的来弟:………… 可真看出来你是甄家养大的。 好不容易平息了事端,这不甄美又闹了起来,村长头都大了,心说前头不还挺好的,咋说闹就闹呢?跑过去一看,再一问,村长气炸了。 原来啊,李桂芳把毓秀寄回来的东西,能卖的都卖了。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有些东西压根就没人接手,便宜也没人要的。譬如说,毓秀精心为李桂芳挑选的老年羊绒衫,这玩意儿卖不掉。乡下地头谁要这玩意儿?城里人凭啥来你这儿买?再说李桂芳也舍不得赔本太多,只愿意零头抹掉。五十块钱一件薄毛衣啊,你当我傻? 羊绒衫是砸手里了,可别的东西都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