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闺中密友
她何尝不知自己这是一步险棋,可是她没有办法,刚刚那情况显然是没的选择,她不可眼睁睁的看着水窗黎去与阎乱斗的玉石俱焚。 “但愿如此吧,接下来的日子怕是会很辛苦了,就算是为了掩人耳目阎乱也不会太过刻意的放水,因此他最多也只能做到不同时派出十二鬼将,但遇上一个甚至多个鬼将的围攻也是在所难免的”水窗黎神色有些担忧的说道。 暮云卿为此倒不是很担心,若是只遇见鬼将的话倒也没什么,毕竟阎乱是绝不会让她死在这里的,因此就算遇见鬼将最多也就是打起来,他们怕是连抓她的勇气都没有。 毕竟一旦抓了她便又像是烫手山芋一般放也不是关也不是,送出去就更不是了,毕竟暮云卿能来这里一次便会来第二次。 若是关着,纵然是借他几个胆怕也是不敢擅自关押梵云帝宫少宫主的灵魂,因此他手下之人最多是阻拦他们的行动去不至于真的要他们的命。 “窗黎,有鬼将等级的高手来练手我们要开心不是,毕竟这种送上门还不会丧命的机会可不多啊!”暮云卿突然笑的很是奸诈。 看着暮云卿这幅模样水窗黎也是笑了,看着暮云卿的眼神也是越发的宠溺,这种情况下还能不忘苦中作乐也唯有她才能做到这般心大了“我该说你什么好”。 暮云卿靠着水窗黎的肩稍微的休息一下“想不出来那就别说了,反正咱俩是一条线上蚂蚱,我现在能靠的也只有你了,纵然胡闹你也只能纵着我了”。 水窗黎看着自己肩上的小脑袋笑了笑“我们几个里也唯有庭照能稍稍的治的了你,若是他在不醒怕是你又要折腾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了”。 暮云卿闻言不由的倒吸一口冷气,她的这些魔兽伙伴里当属东庭照看她看的最严,也是每次她受伤骂她最狠的那个。 虽说是知晓东庭照是担心她关心她,暮云卿为此还是怵的很“窗黎,我们今日事今日毕,就没必要和庭照说了吧,秋后算账这种事都是小孩儿做的,你说是吗?”。 水窗黎一副饶有趣味的模样看着暮云卿“你为何就这般怵他,不就是被打一顿而已吗?”。 暮云卿当即坐直了身子“被打一顿而已?”。 水窗黎看着暮云卿那十分震惊的模样不经觉得很是好笑,看来日后要管住暮云卿必须要由东庭照出手了,毕竟他们两个可是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的角色,还是应该好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才是。 两人短暂的休息了会儿后暮云卿与水窗黎便起身开始修炼,想要从阎乱的手里去往鬼域迷城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更何况接下来的日子还要不断的应付鬼将的追杀,因此若要接下来的日子过得轻松一些便唯有抓紧时间提升自己的实力了。 由于知晓了阵法融合的诀窍,因此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暮云卿与水窗黎都在联系阵法的融合,虽说阵法融合极为的困难,力量的拿捏度也极不好掌控,但到底有过经验了,也不至于像第一次融合圣光伏魔阵时那般的困难。 圣光伏魔阵由于十绝阵的比重占得比重比较大,因而杀伤力相对焚天诛魔阵而言便没有那么强的效果,于是为了弥补这个弱点暮云卿与水窗黎经过多次试验最终融合了成了一个新阵法取名七杀剑阵。 七杀剑阵在可与圣光诛魔阵融合而形成七杀伏魔阵,因此阵融合了四个阵法,其中三个是杀伤力极强的阵法在搭配上十绝阵的度化围困之能。 此阵基本上可以算是几近完美的阵法,唯一的缺点便是由于融合阵法的步骤态度因此布阵时间较长,对布阵者消耗也较大,就算是布出七杀伏魔正所能为此的时间也不过只有一炷香的时间。 虽说时间不长但暮云卿已经很极为的满意了,这暮云卿与水窗黎成功布下此阵后第一个闯荡此阵之人便是阎乱座下第一鬼将祸风。 那时祸风领命前去追杀暮云卿,由于暮云卿以提前布好阵法就待有人闯入后开启阵法试试效果,恰逢来人是这鬼域迷城中实力仅次与阎乱的祸风。 既然是送上门来做实验之人暮云卿又怎会与他客气,于是当祸风一路追击暮云卿到阵法所在地后,暮云卿一声闪身踏着鬼徙瞬间窜出阵法中央,祸风没有暮云卿这般诡异的速度,因此就算发现了不对劲想要逃时也已经来不及了。 只见那金光骤起形成四堵高高墙,不管祸风飞的有多高那四堵墙总是会被祸风高那么一截使他无法飞出。 而后,肉眼可见的七道金光凝成七把金剑以极为迅猛之势朝着祸风发起猛烈的攻击,一旦阵法启动后便无需有人操控。 因此,隔着屏障暮云卿与水窗黎在外可是看得很是热血沸腾,那七把金剑配合的可谓是天衣无缝,纵然祸风是八阶神王面对七把金剑的迅猛攻击下也是挂了不少彩。 期初暮云卿看着那金剑的攻击方式觉得很是激动,渐渐的便很是认真的看着“窗黎,若是你在这阵法内你能躲避几把剑的攻击”。 水窗黎看着暮云卿那模样便知晓了,她怕是又动了什么鬼心思了“五把”。 虽说水窗黎是至尊血脉,但到底是操控灵魂和设阵的灵魂属性魔兽,攻击力防御力都不甚强大,再加上这七杀伏魔阵中其中一个凶杀阵乃是凶杀阵之首的焚天诛魔阵,在这么恐怖的攻击下他能在五把剑的攻击下保证不败以实属难得。 就连水窗黎都只能在五把金剑下游走,更别说实力不如水窗黎的祸风了,只见他在阵法内不过坚持了一刻钟刚刚飞出三剑便已败下阵来,若不是暮云卿撤阵及时,只怕他就要折在这个阵里了。 祸风出阵后暮云卿立刻让水窗黎在把阵法开起来,只不过这次便是她自己进入阵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