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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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遇安斜他一眼,重复道:“我们去华韵中心。” “啊?”明恕脸颊一燥,笑起来,“这不好吧?” 华韵中心是冬邺市五个商业中心之一,位于北城区,中高档商场云集,网红餐饮店随处皆是,是年轻人逛街、聚会、约会的最佳场所。 m.e.s商场就属于华韵中心。 咖啡馆杀人案发生之后,m.e.s商场和华韵中心的生意受到不小的影响,不过最近一段时间,华韵中心的人气又逐渐涨了回去。 明恕放假时经常一个人来闲逛,家里满柜子的骚包潮服多半来自这里。 他喜欢和兄弟们一起打球,却不喜欢和兄弟们逛街,原因是嫌弃兄弟们挑衣服的眼光。曾经陆雁舟死皮赖脸跟他来过一回华韵中心,不到半天就刷新了他对直男帅哥的认知,从此不管陆雁舟怎么求,他也不和陆雁舟来了。 不过一个人自在是自在,但逛累了独自坐在冷饮店休息时,心里还是有点儿酸。 想不知在哪儿执行任务的萧遇安,想和萧遇安一起来华韵中心挑衣服,中午来,晚上回,傍晚坐在西餐厅里听着音乐享用浪漫晚餐。 这想法他跟萧遇安提过,当然只是在电话里,后来几次萧遇安来冬邺市,他自己都把这事给忘了,成天在家黏着萧遇安,哪哪都不愿意去,恨不得长在萧遇安身上。 现在萧遇安居然主动提到这件事,着实让他心口一热。 但萧遇安接下去的话就不那么美好了。 他热乎乎的心口又凉了下去。 萧遇安说:“华韵中心是街拍圣地,盛夏的晚上必然聚集大量街拍爱好者与模特,罗祥甫曾经在这里待过不短的时间,我们去看看,说不定能打开思路,发现以前没能发现的细节。” 明恕瘪嘴,在座位上缩了一下,扭头看窗外,“好吧。” 要说不开心,其实也没有不开心。现在罗祥甫的案子还悬着,凶手很有可能再次作案,他心系在案子上,就是让他和萧遇安约会,他也玩不尽兴,说不定试着试着衣服,就将人逮进试衣间,聊突然从脑子里蹦出的侦查方向。 可刚才萧遇安提到华韵中心时,他是真以为萧遇安想起他当初在电话里撒的娇了,登时心花怒放。得知萧遇安带自己来其实是为了查案,那花儿只得悄悄败去。 略微有那么一丁点儿不爽。 不过尽职如他,自然不会表现出来,加上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这么多年聚少离多,他与萧遇安早就能够彼此理解,到达华韵中心时,他心里那一丁点儿不爽已经烟消云散。 街拍圣地果然热闹,几家商场中间那一块喷泉广场人头攒动,俊男靓女花枝招展,拿着长枪短炮的街拍达人正对着他们疯狂拍摄,俨然忘记了中心一隅的m.e.s商场发生过杀人案。 这些街拍达人中,一些是身材高大的年轻男子,而更多的却是头发花白的中老年男人。 他们都被称作街拍达人,但若是仔细观察,就很容易看出他们之间的差别—— 年轻男子中的大多数对待女性礼数周全,先问是否愿意让自己拍照,再端起相机,如果对方不愿意,他们一般不会追着不放。除了美女,他们也拍男性,有时会与对方如兄弟般勾拳。 反观中老年男人,他们无一例外将镜头对准美女,不拍男性。若有年轻摄影师向美女搭话,取得拍照许可,他们就一拥而上,快门闪个不停。跟女性搭话时,他们普遍靠得非常近,还有肢体上的动作,例如拉扯不让走。 喷泉广场上有很多冷饮吧,萧遇安和明恕坐在视野最好的一家里,萧遇安要的是冰镇苏打水,明恕叼着吸管,正喝着大杯香草奶昔。 “这么一看,罗祥甫就是这群中老年街拍爱好者的缩影啊。”明恕说:“这才多久,我都看到三个姑娘和他们起争执了,他们中的一些人,确实不懂最基本的礼貌。” “也不尽然。”萧遇安往右前方指了指,“你看那位穿灰色衬衣的老人。” 明恕抬头看去,只见老人正在与一位穿红裙的姑娘交流,相谈甚欢的样子。 “那位老人就很绅士,完全没有不妥的举动。”萧遇安说。 “但这样的老人比较少,你看这儿,还有那儿。”明恕扬手一挥,“都跟文尧形容的罗祥甫差不多。” 萧遇安轻声道:“文尧……” “嗯?”明恕问:“她怎么?” “‘文’这个姓不算常见,文尧与文黎都姓‘文’,我怀疑过文黎。”萧遇安说:“如果文黎有事隐瞒,我们肯定会被拉入一个陷阱。” 明恕眼神一紧,“不可能吧?” 萧遇安笑了笑,“别紧张,后来我确认过了,文黎与文尧没有任何关系,罗祥甫遇害时,文黎在蛇荼镇。” 明恕说:“吓我一跳!” 萧遇安说:“我们与詹环雄的沟通有时需要依靠文黎。她很重要,我必须确定她是否可靠。” 明恕点头,“对了,说起詹环雄,下午我和易飞根据詹环雄的证词,细化了一下凶手的形象。” 萧遇安说:“说来听听。” “凶手是女性,因为罗祥甫在街拍时的粗鲁行径而想‘惩罚’、‘抹杀’罗祥甫。她和侯诚应该有类似的犯罪动机,自以为正义,但她肯定不是侯诚的‘信徒’——侯诚的‘信徒’几乎都是和鲁昆一样的激情杀人犯。”明恕说:“我将她和侯诚做了一个对比。侯诚是悬疑作家,喜欢设置悬念,玩反转的戏码,这一点在作案时表现得非常充分。侯诚做了很多多余的事,如果他不这样做,我们其实无法在短时间内锁定他。总而言之,受他的惯性思维影响,他作案时‘不干净’。” 萧遇安适时给予回应,“嗯。” 明恕又说:“杀害罗祥甫的凶手却太懂得隐藏自己,多余的事一件不做,就连案发现场的痕迹,都交给别人去破坏。她的心思比侯诚缜密得多,就她杀害罗祥甫的‘干净’程度来看,她不可能是新手。詹环雄看到她靠近罗祥甫之后,有个右手捂住罗祥甫口鼻的动作,那必然是在下毒。虽然罗祥甫当时已经在酒精与安眠药的作用下处于晕眩状态,神智不清醒,能够站立,反抗能力却不足,但这个举动对于女性来说仍然非常冒险。她是老手,有把握,才敢这么去做。” 萧遇安说:“就‘干净’这一点看,她作案时的习惯反映了她生活里的性格——干练、从容、自信。她比侯诚更加难以对付。” 明恕说:“我觉得她应该是个长期生活在城里的人,接受过优良的教育,非常独立,接触过很多人,有一份体面而重要的工作。” 萧遇安说:“这样的人太多了。” 明恕揉了揉太阳穴,“如果加上‘痛恨街拍’这一个限制条件,范围就会缩小不少。” 萧遇安这次没有立即说话,而是隔了一分来钟,才道:“也有可能不是‘痛恨街拍’。” 明恕放下奶昔杯,“嗯?” 萧遇安说:“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天气凉爽下来,喷泉广场上人越来越多。相应的,冷饮店也人满为患。明恕被人挤得撞在桌子上,回头一看,原来是一群打打闹闹的初中女生。 他不至于教育人家小姑娘,只得拖着凳子往萧遇安身边靠,“什么现象?” “这里其实不只是街拍爱好者追着俊男美女拍照,还有人衣着讲究,想要进入他们的镜头。”萧遇安说着一指,“看到了吗?” “还有这样的?”明恕抬头望去,果然看到一位穿白衣的女人在街拍爱好者之间来回走动。 萧遇安说:“她想被他们捕捉,但也许是衣品不佳,也许是相貌普通,也许是身材一般,也许单纯是没有模特的气质,一直没有人为她拍照。自从你的奶昔送来,她就在喷泉附近转悠了,到现在已经有四十分钟。” “至于吗?”明恕不解,“实在想拍照,为什么不让自己的家人朋友帮忙?实在不行直接请摄影师也行啊。像素高一点的手机,最普通的单反,随便一台设备也能拍。” “但事实就是,她没有请亲友,也没有请摄影师,固执地站在街拍爱好者们面前,希望成为他们镜头中的风景。”萧遇安又指向另一个方向,“而且她不是唯一一个,那个穿浅灰色改良西装的人看到了吗?她也在广场上待挺久了,但没有街拍者跟她搭讪。刚才有个和她着装类似的女士被围着拍,她一直站在不远处观察。” 明恕问:“她们这是什么心理?” “很好理解。”萧遇安说:“她们并不是渴望被拍照——拍照在现在这个时代太容易了,自拍、朋友帮拍,朋友不在身边,还能请路人帮拍。她们渴望的是,自己的风采进入街拍爱好者的视线。对她们而言,这等于自己的美被认同,会因此产生极大的满足感。” 明恕皱着眉,“……但有很多人厌烦街拍。” 比如文尧。 再比如特警支队的警花小允。 “有人厌烦,必然有人热爱。”萧遇安说:“不喜欢街拍的人被强行拍照,喜欢街拍的人因为自身条件不足而不受青睐,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引起仇恨。” 明恕道:“也就是说,这类人也可能是杀害罗祥甫的凶手?罗祥甫只拍年轻漂亮的女孩儿,多次忽视甚至拒绝过不那么漂亮的人,打击了这人的自尊心,因此被杀害?” “人心诡谲,任何行为都可能激发不满和怨恨,不能排除这种可能。”萧遇安站起来,“不过这只是今晚收获的一个小细节小思路。” “要走了?”明恕赶紧将奶昔喝干净,“再坐一会儿吧,反正还早,不如再观察一会儿。” 萧遇安已经拿起了明恕丢在桌上的手机,放在自己裤袋里。 明恕以前因为大意,将手机和钱包落在了餐馆。后来萧遇安就养成了习惯,要么提醒,要么直接自己收起来。 “你以前不是说,想和我来这里吃一顿西餐吗?”萧遇安声音沉沉的,“晚高峰时间过了,现在去,应该不用排队。再晚的话,你想吃的菜可能就没了。” 明恕惊讶,“你想带我去吃西餐?” 你记得我说的话? 萧遇安笑,“我去重案组找你时就已经说过了,今晚约会。” 明恕立即站起来,“我以为只是来工作!” “不止工作。”萧遇安温声说:“工作完了也该放松一下。” 明恕走到冷饮店门口忽然捂住腹部,皱了皱眉。 萧遇安回头看他,“怎么了?胃不舒服?” “不是。”明恕摇头,表情忽然变得纠结。 就在刚才,他的肚子叫了几声。 好在冷饮店嘈杂,只有他一个人听得见。 中午还是吃得太少了,一份盒饭根本不够。 “哥,跟你打个商量。”明恕说。 “不想吃西餐了?”萧遇安一眼看穿,“想换地方?” 明恕说:“这都被你发现了?” “你捂着腹部,既然不是胃难受,那就是饿了。”萧遇安说:“觉得西餐吃不饱?” “嘿嘿——”明恕笑起来,“吃西餐得优雅,今天我优雅不起来。哥,我们还是去吃烤肉吧。我知道这儿有一家,特别有名,我一个人都去吃过好几次。西餐我们下次再吃好不好?我给你烤五花肉!” 萧遇安纵容地叹了口气,“好。” 第36章 猎魔(36) 烤肉店生意红火,明恕嘴上说给萧遇安烤五花肉,真落了座,烤五花肉的却成了萧遇安。 店里其实有专门负责烤肉的服务生,但很多人更喜欢自己烤,只有独自来的顾客会因为太孤单而让服务生待在一旁帮忙烤。 明恕以前一个人来的时候,吃的就是服务生烤好的五花肉,自己倒也烤过,可火候没一次掌握好,不是把瘦肉给烤死了,就是没能把肥肉烤干。 这回和萧遇安一起来,终于不用再麻烦服务生。萧遇安管烤,他管吃,配合默契,没一会儿就消灭了一篮子佐肉的生菜。 萧遇安当然也吃,不过没明恕吃得快,姿势也优雅许多。 “哥,你这样子不像在吃烤肉。”明恕笑,“像吃西餐。” “吃你的。”萧遇安往明恕的碟子里丢了两片刚熟的牛舌,油还在上面滋滋冒泡。 明恕忍住馋,“你刚才都没有往生菜里放青椒洋葱和蒜瓣,这三样是这家烤肉店的灵魂。” 萧遇安已经用生菜裹好一份五花肉,只用了咸味蘸酱,别的什么都没有。 “来来来,我给你裹!”明恕按店里的标准吃法,裹了满满一张生菜叶,“给!” 萧遇安不接,慢悠悠道:“关于凶手,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