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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凌顿时喜出望外,马小萍这是想通了要让自己上学了啊。 她高兴得心里比吃了曲奇饼干还甜:“知道了,谢谢妈。”说着,容凌一溜烟儿跑去翻箱倒柜找自己的书。 原主辍学后书都没舍得丢,要害怕被弟弟妹妹弄坏,就将它们全部藏在阁楼上。 楼上又黑又暗,容凌花了好半天工夫才将它们找出来。 她把这些书拿到外头,借着太阳下山前的那点日光,吹了吹上面的灰,重新拿出来翻看。 被揉卷的课本上,是原身用铅笔写下的字迹。 不同于一般女生的笔记清秀,她的字写得端正有力,能够看得出是一个很坚定的人。 容凌不禁轻叹了口气,只可惜原来的世界里,原身自从辍学后就留在乡下,又过了两年,因为生病早早去世。 容凌不禁轻抚那些字迹,暗下决心,帮原主重新好好活一回。 下半年要等到九月才开学,还有五个多月,虽然马小萍一直催她看书,但容凌总不能看着一家人都在忙活,自己闲在一旁。 况且,书上的那些东西对容凌这个读过大学的人而言,根本就是小儿科。 如果不是为了装模作样给马小萍看,她根本用不着再翻第二遍。 不过马小萍执意要让她看书,也不让容凌下地了,她只得干起最轻松的活计——做饭。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容凌也不例外,缸里那点米眼看着就要见底,她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好,索性将这个重任交给系统。 在系统的提议下,容凌在山坡上采了一大捧槐花回来啊。 坡上干活的村里人见到容凌一个人捧大束花,难免好奇问她这是做什么。 容凌也不遮掩,大大方方地回答说做饭。 问话人撇了撇嘴:“槐花做饭,我看你是读书读傻了。” 村子就这么大,邻里间又喜欢窜门,谁家大大小小的事都逃不了彼此的眼睛,这些人当然知道容凌又开始看书的事。 这些人嘴上不说什么,却觉得马小萍故意争那口没必要的气,连带着看不上容凌这个带着几分书生气的小丫头。 夏虫不可语冰,容凌也懒得同他们计较,自顾自回屋了。 这些长在山里的花本来就干净,井水里一泡就可以捞出来捏干水分,洒上一点点珍贵的面粉揉匀,再放到架在锅中间的竹箅上,隔水开始蒸。 趁着蒸槐花的工夫,容凌又开始咚咚咚地剁蒜。 等到十多分钟后,混合着面粉的槐花蒸熟,容凌将它捞到大碗里,将蒜末和干辣椒段放上去。 淋上一点热油,一大碗槐花麦饭就做好了。 容凌这才走到屋前,扯亮嗓子喊家里人回来:“爸爸,妈,回来吃饭咯——” 直到听见回音,容凌又折回屋子,将蒸好的红薯和土豆也端出来——都要干力气活,光一碗麦饭肯定不行。 所有人回来,都先洗了洗手,才坐到桌边吃饭。 这是容凌长期反复洗脑的结果,她一再告诫家里人,书上说了要是不洗手,到时候手上在田里沾的虫卵也会被吃到肚子里去,然后从人的内脏开始吸血,直到慢慢将身体掏空时,命也就丢了。 这番半恐吓半教育的言辞很有效果,至少现在全家上下,除了才开始学说话的弟弟,都知道饭前便后要洗手。 没有手机电脑和网络的日子看似难熬,但因为没有电,每天睡得也早,转眼一个多月就过去。 等播种季节结束,马小萍手上的活计也轻了些,她吩咐容凌:“等过两天去镇上赶场,买些盐巴佐料回来,你和我一起去,顺便也卖些东西,给自己挣点学费。” 赶场,是镇上每隔五日才会有的活动。 到时候乡下的人家就会背着自家多出来的东西,比如山里打的野猪野鸡,多出来的粮食猪肉,自家酿的酒,以及针线布料,各种杂七杂八日常生活用得着的东西,基本上都会有人卖。 容凌一听,心思活络起来了。 赶场的前一天,她特意去了趟田野,在草丛里找一些东西。 这是原身记忆里,夏日必不可少的一种水果——地瓜。 不是白色的,脆脆的大地瓜,而是只有指甲盖大小,像草莓一样浑身通红的地瓜。 容凌前些日子也尝过,觉得这地瓜可比草莓好吃多了,带着泥土特有的芬芳淡甜,一点酸味都没有。 不过地瓜也分公母,母的里面是黑汁不能吃,只有公的里面是白白嫩嫩的果肉。 容凌忙活了大半日,挖到的地瓜足足有两三斤。 她不敢将这些软嫩的小东西堆到一起,免得压坏了,而是按分量用荷叶包起来,足足有十多份。 容凌将它们全都包好,放在阴凉处。 她特意挑出一份最好的,打算给韦宜佳送去,算作投桃报李。 只是容凌去的时候,韦宜佳正好不在家,她将荷叶包着的地瓜放在窗口,走了。 第二天早上五点过六点不到,容凌就被马小萍叫醒了。 她的背篓里,是满满一背用米糠装好的鸡蛋,都是这些日子来自家鸡下的。 马小萍舍不得吃,全都攒下来准备到镇上换钱。 容凌也将自己采摘的地瓜背上,琢磨着能卖多少钱。 二人从天色蒙蒙亮走到太阳出来,才终于到镇上,容凌的裤脚被露水打湿,又被日头晒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