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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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校对】《神藏》 作者:打眼 内容简介: 一念之间,沧海桑田。 打眼带你进入古玩的世界!!! 第1章 少年和胖子 金陵,地处华夏东部地区,长江下游,濒江近海。 自古金陵就有“天下财富出于东南,而金陵为其会”的说法,有着6000多年文明史、近2600年建城史和近500年的建都史,是华夏四大古都之一,有“六朝古都”、“十朝都会”之称,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 金陵多山,四周群山环抱,有紫金山、牛首山、幕府山、栖霞山、汤山、青龙山、黄龙山、祖堂山、云台山、老山、灵岩山、茅山等,另有富贵山、九华山、北极阁山、清凉山、狮子山、鸡笼山等聚散于市内,形成了山多水多丘陵多的地貌特征。 而在这些名山之中,却是有一个极不起眼占地只有数平方公里的小山,名为方山,方山是一座不太高的平顶山,远望如一方印,古称印山,方山虽不高,但由于位于平原之上,仍不失巍峨挺拔。 在方山那丛林茂密的深处,有一座很不起眼的道观,要不是正门处那有斧凿火烧痕迹书写着“上清宫”三个字的牌匾,恐怕就是三清老祖亲至,也看不出这是凡人给他供应香火的所在。 虽然俗话说“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可方山上虽然有一座道观,但却无仙可循,在那十年浩劫中道观曾经被焚毁过一次,后来又因为年久失修坍塌过一次,也就变得愈发破败不堪了。 “唉,唉,怎么不响了啊?” 一个十八九岁身穿道袍的男子,此刻正坐在道观前面的台阶上,用右手在拍着左掌上的一个收音机,只不过除了“嘶嘶”的电流声之外,那收音机却是再没有第二种声音发出来了。 “无量那个天尊,我可是昨儿才换的电池,不会又要拿到城里去修吧?” 少年道士没好气的念叨了一句,抬起手就想将那收音机给扔出去,不过犹豫了一下之后,还是将收音机给收了起来,毕竟这东西已经陪伴他足足有十年的时间了,那些孤寂的时光,倒是有一多半是靠着它才度过的。 “呱噪,连你也欺负我啊?” 听着身体上方那颗大树上不断传来的蝉鸣声,少年皱了下眉头,忽然身形一展,脚下一蹬,已然在那腰肢粗细的树干上连踩了三脚,待得身体将落的时候,又是在树杈上一拍,右臂有如长猿般伸展开来,手掌一抄,已然将那来不及飞走的知了抓在了掌心里。 “嘿嘿,看你还叫不叫啊?”落到地上之后,少年摊开了手掌,看着掌心里的那个知了,脸上不由笑了起来,刚刚因为收音机坏掉而导致的不愉快也是烟消云散。 “算了,放你走吧……” 少年和那蝉儿自言自语的说了一会话之后,一扬手掌,将那知了放飞了出去,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洒在了他的脸上,露出了一张剑眉星目异常英俊的脸庞。 “别人家的道观叫做上清宫,你也叫上清宫,可此宫非彼宫,连饭都吃不上啊……” 少年一回头,就看到了道观的牌匾,脸上不由露出了一丝苦笑,观中所剩的最后一粒大米也都被他前天熬了粥,就是那稀的能当镜子照的粥,在三天之后也是空空如也,少年今儿已经是断了粮。 和那些名山大川的上清宫相比,方山上的上清宫,无疑就是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地方,破屋三五间就敢叫做上清宫,十余年间香火全无,要不是靠着挖些草药毒蝎之类可入药的东西和山下农户换取些粮食,少年怕是早就饿死了。 “无量那个天尊,师父规定的下山期限还有三天,难不成就这么饿死吗?” 少年的眼睛滴溜溜的转了一圈,看着山下远处的阵阵炊烟,忍不住咽了下口水,不过戒于师律,犹豫了好一会,少年悻悻的又坐在了道观前面的石阶上。 “那笨死的兔子,怎么就不再出现一次呀?” 少年的脑海中出现了一幅画面,在前年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山下割收庄稼的原因,将一只又肥又大的兔子赶到了山上,慌不择路的一头撞死在了道观前,也让少年美餐了一顿。 不过这守株待兔的情形,三年来也只出现了这一次,三年中每天少年都会在那大树下看一眼,但每次都是失望不已,笨死的兔子再也没有出现过第二只。 “逸哥儿,你在不在,我来了……” 正当少年道士饥肠辘辘,准备上山再捉些毒蝎的时候,山下的小径处突然传来一声喊,随着喊声,一个身影已然出现在了那不规则的石阶路上。 这个身形有些肥硕,横向发展的身体,使得那山路小径显得愈发的狭窄起来,不过肥胖不代表笨拙,那人的身手还算矫健,一口气爬上了七八十米高的台阶,上来之后也就是微微喘着粗气。 “嘿,胖子,你怎么现在才来?这一年多死哪去了,我可是想死你了呀……”看到来人之后,少年道士脸上露出了一丝欣喜之色,言语间丝毫都没有出家人的顾忌。 “少来,我看你是快饿死了,想我带点吃的上来吧……” 那胖子走到近前才看的清楚,原来年龄也不是很大的样子,充其量也就是二十岁左右,一双眯缝着的小眼睛很有神,给人一种很精明的感觉,不过那丝精明在他笑起来之后,就变得一脸憨厚,再也看不出来了。 “喏,我爸套的一只兔子……”胖子扬了扬自己的左手,开口说道:“别说哥们不义气,昨儿才回的家,今儿一早就给你送兔子过来了,哎,我说你干嘛呢?” 胖子刚扬起自己的左手,就发现他拎着的那只兔子一下子就易主了,而且抢过兔子的少年还没等他的话说完,转身就往道观里跑,转瞬之间,胖子眼前就已经是没了人影。 “这孩子,得饿成什么样了啊?” 胖子一脸怜悯的摇了摇头,他知道这小道士碍于师律,活动范围仅限于这方山方圆数平方公里之内,所需的生活用品都是和山下村子里的人交换的,这断粮是经常的事情。 “哎,我说你这动作也忒快了点吧?” 当胖子走进道观来到后院之后,才发现自己拎来的那只兔子,已经被少年开膛破肚剥去了皮,用一根大树枝横穿了起来,而地面上的那个浅坑里,木柴已然冒出了火苗。 “哥哥我已经饿了三天了……” 看着被火苗舔着的兔肉,少年道士忍不住舔了下自己的嘴唇,声音幽怨的说道:“胖子,你小子可不地道啊,这一出去就是一年多,哥哥我可是每日里都等着你上山送吃的啊……” “少来,没我你也饿不死……” 对于少年的话,胖子是呲之以鼻,摇头说道:“胖爷我也当过兵的人,总不能做一辈子的农民吧?这次出山是打工去了,对了,我说你比我小,少在我面前充大,你要叫胖哥,懂不懂啊?” “切,谁说我比你小,你明明比我小三天出生的……”少年很认真的说道:“就是小一个时辰,我也是你哥,你要是不信回去问你那胖爹去……” 两人虽然都已经十八九岁了,但显然对于谁大谁小的事情很是介怀,被那少年道士说急了眼,胖子脱口而出道:“少来,你连自己是哪天生的都不知道……” “唉,我……我不是故意的,逸哥儿,我……我喊你哥还不行吗?” 说出这句话后,胖子知道自己失言了,连忙举起了手,小心翼翼的看向了少年,两人是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自然知道对方的命门在什么地方。 “这是你说的,我可没逼你啊……”听到胖子的话后,少年的脸色不由僵了一下,虽然随即又笑了起来,但是和他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胖子,还是看出了少年神态间的不自然。 其实胖子没有说错,这个少年道士,还真的不知道自己是何月何日生的。 因为少年在被师父抱养的时候,还身处襁褓之中,而他的师父虽然活了一把年岁,精通阴阳五行占卜相术,但却是从来没有生养过孩子,稀里糊涂的也不知道当时的少年究竟是出生几个月。 由于是在道观大门外捡来的,道观则是身处方山,老道士就让少年姓了方,而少年在被抱起的时候睡的十分香甜安逸,于是老道士就赐予了他单名一个逸,是为方逸。 当然,老道士是死活不肯承认自己如此随便就给方逸起了姓名的,按照他的说法,姓方是希望少年能够为人方正,名逸则是希望少年长大后能超凡脱俗,卓而不群。 当时的方逸,最多也就是两三个月大,老道士于是就将他抱到了山下,让同样刚出生不久的胖子他妈给方逸喂奶,只是那会的乡下十分的穷困,方逸只吃了三个月的奶之后,就被老道士抱回山上喂养米汤了。 不过有这么一层渊源之后,方逸和胖子算是喝过一个妈的奶,天生就不自觉的亲近,从小感情十分的好,胖子他爹有时候进山采摘草药,就会将胖子扔在道观,两个小孩还真是挂着屁帘子一起长大的。 第2章 猴儿酒 “来,叫声逸哥,把后面那个儿字去掉啊……” 将兔子架在了火坑上面之后,方逸坐在了师父的那张摇椅上,耸动了下鼻子,惬意的说道:“要是叫的好听,我就把那珍酿的猴儿酒拿出来给你尝尝,要是不情真意切,我可就自己享用了啊……” “猴儿酒?方逸,你竟然还藏有猴儿酒?” 听到方逸的这番话,胖子却是直接站起了身子,那庞大的身躯冲着方逸就扑了过去,一脸悲愤的喊道:“三年前你就告诉我那酒没了,敢情是你小子给藏起来了啊?” “嘿,来硬的是吧?从小到大你哪次打赢我了?” 别看胖子的体重足足有两百斤,但是在方逸面前,仍然是不够看的,也没见方逸如何动作,甚至连身体都没站起来,就将胖子的一只手别到了背后,疼的胖子连声呼痛起来。 “逸哥,我……我错了还不行吗?” 深知方逸脾气的胖子,很努力的将他那张胖脸笑成了菊花状,开口说道:“以后你就是我哥,你说往东我绝不往西,你说撵狗我绝不追鸡,这总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方逸松开了手,说道:“那猴儿酒是我这几年自己酿的,以前的酒早就没了,你小子再敢冤枉我,就这酒你也甭想喝了……” 说到猴儿酒,这却是方逸和胖子还有他师父之间的一个秘密。 在方逸七八岁的时候,周边的城市对于方山的开发还处于原始阶段,在道观的不远处生长着一个猴群,大约有五六十只猴子的样子,方逸几乎从小就是看着这些猴子长大的,是以猴群对他的警惕性也十分的低。 方逸的师父害怕猴群伤害到方逸,极少让方逸去和猴群接触,可是七八岁的孩子一般都很顽劣,老道士一个没看住,方逸就偷偷的溜到了猴群所在的地方,和那些猴子嬉戏起来。 老道士虽然知道了这件事,但是见到猴群并没有伤害方逸,也就不去过问了。 可是有一天方逸去找猴子玩耍,却是深夜未归,担心不已的老道士强行闯入并驱散了猴群之后,发现那会才八九岁的方逸,晕倒在了一棵大树之下,而且居然满身酒气。 老道士是清同治年间生人,已然是百岁开外的高龄,在这世上几乎就没有他没见过的事情,稍一思索就明白了过来,敢情这个猴群竟然酿造有猴儿酒。 所谓猴儿酒,指的是山中诸猴采百果于树洞之中,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贮藏越冬粮食,但若当季不缺越冬粮食,猴儿们便会忘记曾储藏过一洞百果,然后这一洞百果便逐渐发酵,而后酿成一洞百果酒。 猴儿酒形成的条件非常苛刻,猴子选择的空树用来存放百果,那必是能足够保证百果越冬不烂的树木,有几棵?还要空心,还要密封,所以猴儿酒根本就是可遇而不可及的东西。 此类野酿,实属机缘巧合,真正的猴儿酒价值千金不换,老道士一生走南闯北,也就只是在峨眉山上品尝过真正的猴儿酒,却是没想到竟然在方山上遇到了。 在拎着方逸回返道观的时候,老道士的手中也多了一壶猴儿酒,他明白涸泽而渔的道理,所以只是取了一葫芦酒,然后就将树洞给掩盖住了。 猴儿酒的度数不是很高,加上又是果酒,是以方逸和胖子时不时的就会去偷上一些喝,老道士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因为后来就连他喝的猴儿酒,也都是方逸偷取回来的。 只是好景不长,随着山下城市的变革,方山这一片净土也受到了影响,原本栖居在这里的猴群,在五年之间就没了影踪,连带着那猴儿酒也是没有了,剩下的最后一点儿,也都被方逸的师父那老道士临死前倒进了肚子里。 不过在师父去世的这几年里,方逸闲来无事,将那猴群遗弃的树洞又给利用了起来,每到果树成熟的时候,就会往里面扔上一些,这误打误撞之下,居然还真被他酿制出了口味差不多的猴儿酒。 “嘿,自己酿的也行,逸哥,您坐着歇会,我先把这兔子给烤出来……”听到有猴儿酒,胖子顿时是一脸谄媚的笑容,就差没帮方逸去翘腿捶背了,屁颠屁颠的跑去屋里,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然是拿着油盐酱醋了。 胖子从小就爱吃,虽然小时候各家都没有什么钱,但那会方山上的野物多啊,方逸负责下套抓,胖子就负责烤制,每次两人都吃的满口流油。 不多一会,那只足有四五斤重的兔子就被烤熟了,一股肉香味充斥在整个后院之中,撕下了最肥的一条后腿,胖子将其递到了方逸的面前,一脸谄笑的说道:“您尝尝合不合口?要是合口的话,就把那猴儿酒给拿出来吧……” “等着,我去拿……” 方逸也不嫌烫,撕下了一条兔肉塞进了嘴里,跳起身走进了房间,出来的时候,左手已然是拎着一个比巴掌略大一点的葫芦,那酒香味透过盖子已经是飘散了出来。 “真是猴儿酒的味道……”胖子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神色,一把将酒葫芦抢了过来,拔开葫芦盖对着嘴就喝了一口,那双原本就不大的眼睛,顿时就眯缝了起来。 “好酒,好酒啊……” 胖子咂吧了下嘴,意犹未尽的还要再喝的时候,却是被方逸给抢过了酒葫芦,没好气的说道:“我三年就酿制出了这么一点,今儿每人三口,谁都别想多喝……” 酿酒必须要发酵,之前的猴群酿制的猴儿酒,不知道是经过多少年的发酵,才留下那么一点根底,而方逸却是重新酿制的,就这么一葫芦酒,也不知道耗费了他多少精力,自然舍不得让胖子多喝。 “三口就三口……” 胖子撕下半只兔子咬了一口,又将手向方逸伸了过去,含糊不清的说道:“胖爷我走南闯北也喝过不少好酒,那什么茅台五粮液比这猴儿酒,不知道差了多少倍……” “茅台?”方逸闻言说道:“你喝过茅台酒?师父说那可是一等一的好酒,那是什么味道啊?等我下山之后也要尝尝……” 跟着个酒鬼师父,方逸本事学的好坏且不说,但这酒量却是练了出来,平日里他喝的都是老道自酿的粮食酒,度数少说都是五十度以上的,更是曾经听师父数遍天下好酒,这茅台就是排在第一位的。 “我……我闻过,没喝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