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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几万里 第3节

    咸宁:出自《易经·乾·彖》,“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轩轩若朝霞举。”——《世说新语》

    第3章 第三万里

    夏末时节,连下了几场骤雨,文华殿前的白玉石阶都被冲刷得干净。

    时任内监总管的高让握着拂尘等在殿前,他面白无须,后背微驼,在咸宁帝驾前伺候了近三十年,依然惯用笑脸迎人。

    见远远有一人身着黑色麒麟服大步走来,高让眼尾褶皱里的笑意更深,迈着小快步主动迎上去:“小侯爷可算是到了,一个时辰前,城门守军来报,说小侯爷骑马进了内城,陛下就开始等着了。”

    “怕一身沙尘脏了陛下的地方,我快马回府上换了身衣服。”

    陆骁摸摸鼻子,有些心虚的模样,边走边道,“高公公,随我一起去雍丘督造行宫的人都被我甩在了后面,照他们的速度,怕是明天才到得了洛京。我自己先骑马回来,陛下会不会恼?”

    “陛下早就猜到了,还说按照小侯爷的性子,向来不耐烦等人,肯定会自己打马回京。”高让落后陆骁小半步,态度恭敬又不生疏,安慰道,“小侯爷放心,陛下不会怪罪的。”

    陆骁故意吁了口气:“那我这心总算落回去了。”

    文华殿是咸宁帝处理政事的地方,殿内燃着宁息香。咸宁帝身着龙纹常服,站在窗前,正在看廊下一只鹞子捕食麻雀。

    听见陆骁问安的声音,他才转过身,重重拍了拍陆骁的右肩,笑道:“我们武宁候总算回来了,你不在,朕耳边都有些过于清净了。”

    陆骁垂在身侧的手指颤了颤,随即被他藏进掌心。他神情不变,站姿没规没矩,张嘴就是抱怨:“那陛下,下次您可别把我扔到雍丘那么偏远的地方还不让回京了。”

    咸宁帝指着他,恼怒地朝高让道:“你看这小子,惯会得寸进尺!怎么,放他出去跑马,还不乐意了?”

    高让笑容可掬,没答话。

    陆骁自己回答:“乐意倒是乐意,但总跑马也没多少意思,小半年没尝到会仙酒楼的莲花鸭签和群仙羹的滋味了,梦里都念着。”

    说着,陆骁眉梢扬起笑,“当然,您要是能再赐我两道御膳,什么莲花鸭签什么群仙羹,不吃也罢!”

    咸宁帝笑起来:“你啊你,原来是在这儿等着朕!”他从御案上拿起一本折子,“正好今日上午,你爹的折子从凌州送过来,末尾还添了两句,说劳朕盯着你点,不要让你成天东窜西窜,没个正形。”

    “冤枉!我爹这是故意在陛下面前抹黑我!”陆骁又问,“我爹我哥他们可还好?大半年我连封家书都没收到过,可见他们早把我给忘了!”

    “他们都好。没顾上你,可能是因为你父亲哥哥都忙。有你父亲领兵镇守凌北,给朕省了不少心。”咸宁帝不再多提,指了指摆在御座右下方的案桌,问陆骁,“驰风,可还认得这是谁?”

    陆骁像是才看见那里坐了个人,随咸宁帝指着的看过去,面露思索,随即笑道:“自然记得!还要多谢探花郎的牡丹。对了,那朵牡丹凋谢前,我特意命画师临摹了一遍,现在,那幅牡丹图就挂在我的书房里,日夜督促我看书。”

    谢琢身着绯色官服,更显得眸如寒星,面似冠玉,他身形端直,垂眸朝陆骁施礼:“那朵牡丹能得小侯爷珍赏,是下官的荣幸。”

    以他的角度,恰好能看见陆骁垂在身侧的手。

    原来昨晚在破庙,他在湿润雨气中闻到一股很淡的血腥味,本以为是北狄人留下的,现在看来,应该是陆骁肩上有伤才对。

    真是能忍。

    陆骁随意客套了一句,相互都不热络。

    两人说完,咸宁帝将手里的折子放回御案,“你那脑子总是不记人不记事,难得没把延龄忘了。”

    “想忘也忘不了啊,陛下您是不知道,我刚一回府,管家就追着我问,要不要穿文士服进宫,我没允,心想文士服宽松,袖子又长,干什么都不方便,哪有我这御赐的麒麟服穿着舒服?”

    陆骁接着道,“来的路上我问过才知道,原来因为谢侍读穿文士服太好看,现在全洛京的文士服都要卖空了。”

    谢琢再次拱手,神情无波,只道:“陆小侯爷谬赞。”

    咸宁帝见陆骁张嘴就来,无奈道:“你啊,油腔滑调!”又摆摆手,“行了行了,你一来就吵得朕耳朵疼,回你府上去吧。”

    陆骁利落行礼,走之前还不忘提醒:“陛下,可别忘了我那两道御膳!”

    咸宁帝挥袖,笑骂:“行了,知道了,朕还能少你那两道菜?”

    陆骁这才心满意足地走了。

    大殿再次安静下来,只有香炉上轻烟袅袅。

    咸宁帝站到窗边,见廊下那只鹞子已经把麻雀咬死了,地面上落了几滴血和凌乱的羽毛。他忽地开口问:“延龄,你对武宁候印象如何?”

    谢琢放下手中墨笔,看向背对他站立的咸宁帝。

    御极已有二十一年,咸宁帝蓄了髯,即使穿着常服,身上威势依然极重。

    谢琢只看了一眼便垂下视线,回答:“臣听说,陆小侯爷投壶玩得极好。”

    “投壶?”咸宁帝重复了一遍,片刻后,朗声笑了起来。

    殿里的内侍们都低着头,只有立在御案旁的总管高让隐蔽地打量了一眼谢琢。

    这位谢侍读除了一副极好的相貌、写得一手好文章外,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但总能令圣心大悦。

    怪不得跟他同为一甲的状元榜眼都已经外放,单单他,不仅留在了清贵的翰林院,还升了品级。

    十九岁的侍读,真是前途不可限量啊。

    高让将双手拢在袖子了,又恢复了平时不言不动的模样。

    听着咸宁帝的笑声,谢琢眼神沉静,心想——

    将一头未长成的狼的利爪拔去,圈养成家宠,对一个帝王来说,确实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得意的事了。

    谢琢回翰林院时,恰好碰见盛浩元,他停下来拱手行礼。

    盛浩元爽朗道:“你我同在翰林,虽说你是侍读,我是待诏,但真论起来,我只比你高了半品,就不用在意这些虚礼了。”

    谢琢摇头,忍着喉间的痒意道:“礼不可废,况且盛待诏年长我许多,以后有不少要向您请教。”

    “真是说不过你。”没停在这个问题上,盛浩元邀谢琢同行,闲聊道:“谢侍读前两日告了病假,今天刚来应卯,应该不知道,今年又要开始修《实录》了。”

    谢琢脚下一顿,又步履如常:“是当今圣上的《实录》?”

    “没错,翰林院本就有修书撰史之责,《实录》便是记载帝王之言、天下大事。本朝《实录》不太一样,从太祖皇帝起,都是皇上在位时就开始编纂。”

    谢琢轻轻咳了一声,恭维道:“参与编纂的人中,肯定有盛待诏一席。”

    盛浩元连忙说谢琢过誉了,又道:“这次是由掌院学士总领,我等手上无要事的,都要参加。不过谢侍读才入翰林不久,按照惯例,如果人数足够,则无需参与此次编纂。”

    他顿了顿,忧心忡忡,“前朝曾有翰林因编纂《实录》,差点丢了性命。想来这份差事虽然看起来清贵有脸面,但也藏着不少风险,不免让人担心啊。”

    谢琢面色看似平静,实际已经转过数个念头,语气感激:“有劳盛待诏专门告知。谢某相信,盛待诏无论碰见何事,都能逢凶化吉。”

    “那就承你吉言了!”盛浩元有意与谢琢交好,又笑道,“小事而已,不用放在心上。”

    另一边,踏出宫门,陆骁脸上懒洋洋的笑容就收敛了。利落地翻身骑上马背,沿朱雀大街到了新昌坊的会仙酒楼,包厢里,梁国公世子沈愚已经等在里面了。

    陆骁坐下后,把沈愚上下打量了一遍,总算知道面前这人是哪里看起来不对了:“哟,阿蠢,你家里被抄了?”

    洛京上下都知道,梁国公世子沈愚最喜奢华,发冠非金不戴,腰带无玉不束,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人群中最闪耀的那一个。

    “说了不要叫我阿蠢!”沈愚不知道第几次纠正,又扯了扯袖子,“你以为我想穿?我娘给我准备的,都怪那个谢延龄!自从我娘在街边见了他,立刻去给我买了十套素得不能再素的文士服!可我娘没想过,又不是人人都长了那么一张脸,文士服我买得起,但我配不上啊!”

    沈愚自从几年前见过陆骁的父亲几面后,就立志要长成陆将军那种顶天立地的男子模样。可惜他脸上还有些婴儿肥,一双眼睛偏圆,睫毛又长又卷,长相离他的目标越来越远。

    现在穿上讲究轻繁飘逸、宽带束腰、广袖垂落的文士服,就像偷穿家里兄长的衣衫。

    被他这么一说,陆骁想起前夜里谢琢穿月白文士服的模样。

    明明都是同样的衣服,但谢琢穿上,是有几分不同。

    两相对比,他毫不顾念兄弟情分地评价:“确实不配。”

    在沈愚拍桌子前,陆骁从怀里掏出刻有“梁”字的令牌,精准地扔进沈愚怀里:“还你,这次谢了。”

    沈愚接住令牌,思绪被领到了这上面:“你这一路可还顺利?”

    陆骁此次是奉旨出京,在雍丘督造行宫。但没人知道,半个月前,送往凌州边境的军粮半路出了问题。别的人都信不过,陆骁不得不一番布置后,暗中独自离开雍丘,星夜前往,亲自看护军粮。

    一直到他哥陆绪的人马来接应,才调转马头,赶回洛京。

    经过的几个州都是梁国公的封地,所以临行前,陆骁特意找沈愚借了令牌,方便通行,以免半路被地方守备军拦下。

    否则,咸宁帝可不会觉得他陆骁只是“擅离职守”,而会觉得,掌管凌州数十万兵马、三代为将的陆家,其心不臣。

    “挺顺利的,多亏了你这令牌。”

    “都是小事,军粮要紧。”沈愚把令牌放好,又垮下神情,“你是顺利,我可不太好!不,是非常不好!”

    陆骁非常有兴致:“来,说来听听?”

    沈愚终于找到一个能听他抱怨的:“你刚回京,可能还不知道,现在满洛京都是我的艳闻!说我不远百里,冒着大雨,去破庙与一殊艳的美丽女子厮混,柔情似蜜,情意绵绵。天见可怜,我连女子的手都还没拉过!”

    “我爹气得要打断我的腿,我娘苦口婆心劝我不要辜负了那个姑娘,让我赶紧把人带回家。”沈愚越说越愤慨,拍着桌子,“他们为什么都不相信我?破庙里那个男人都没戴金冠,如此穷酸,怎么可能是我本人!”

    陆骁长年拉弓射箭的手指粗砺,正灵活地转着瓷杯,听完后,颇为认同地点点头:“确实,你说得没错。”

    是他想得不够周全,下次得准备顶金冠戴上才行。

    要不是不能暴露,他都想起身行个大礼,说一句“谢世子指点。”

    被所有人误会、自己又解释不清的沈愚一时间非常感动,只差执手相看泪眼:“陆二,你果然是我的好兄弟!只有你愿意相信我!只有你!”

    陆骁淡定地喝了口茶,语气甚笃:“嗯,我当然相信你,在破庙的那个人肯定不是你。”

    沈愚更感动了。

    假装清了清嗓子,大仇得报的陆骁放下茶杯,“对了,我一走小半年,最近洛京有什么流行的布料首饰?”

    “啊?”沈愚冥思苦想,“首饰不知道,我娘和我姐姐最近倒是喜欢用什么妆花云锦裁衣服,连着做了好几套,前两天还穿去赴宴比美了。”

    “行,妆花云锦对吧,”陆骁一边腹诽这些个布的名字非要取这么文绉绉,又努力记下这个名字,“我去买几匹。”

    沈愚翻了个白眼,“别告诉我又是给你那个小青梅准备的。”

    “不是‘那个小青梅’,她叫阿瓷,虽然这个称呼只有我能叫。”陆骁又道,“她们女子都看重这些,她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洛京找我,最好什么都先备着,反正吃的穿的用的,自然都要最好的。”

    沈愚小声嘀咕:“从三年前说到现在,也没见有哪个姑娘来找过你!”

    见陆骁的眼风立刻扎了过来,他赶紧摆手,“我刚刚什么都没说!真的!”

    然而已经晚了。

    只听陆骁微笑道:“我家阿瓷虽还没来找我,但我守身如玉。断不会冒雨去破庙,与殊艳女子夜会。”

    作者有话要说:

    比一个用金冠组成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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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骁,字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