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克夫农女倾富天下在线阅读 - 第611节

第611节

    萧景睿咬牙切齿的说道,“公主,难道你不知道我们这些外国使团的安危,全部由你们龙宴王朝来负责吗?”也就是说如果他们有一点闪失,就是龙宴国的责任。

    这样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引发两国战争。

    所以,如果他们对萧景玉有任何动作,那就是对乌云国的挑衅。

    林月兰却点头,说道,“本公主知道啊!不过,龙宴国要保证的是外人作用之下的人身安全,比如被人下毒刺杀等,但如果本人自己导致的意外,你们倒让龙宴军兵如何去保护?”

    什么叫做本人自己导致的意外?原谅他们真的听不懂!

    “公主,你这话是何意?”郭公爵代表众人这疑问提了出来。

    林月兰淡淡的笑着回答,“所谓的本人自己导致的意外,就是自已没有注意,把自已给作死了。比如,吃饭把自已给噎死了,自已走路不心把自已摔死了等等,你们认为这些是人为可以保护的了的吗?”

    众人,“……”不能。

    随即,反应过来,固国公主这话又是什么意思啊?

    求解!

    第102章 一粒瓜子引发血案!

    林月兰说道,“吃饭把自已给噎死,走个路把自已摔死等等,二皇子,你认为这些会是我朝的保护不力的责任吗?”

    萧景睿眼睛微眯,看着林月兰那神采飞扬的表情,若有所思。

    只是,林月兰话虽是这样说,但是一个人把自已作死的可能机会,会不会太小了?

    这个林月兰又凭什么,能让这些自已导致的意外而发生意外呢?

    林月兰又补充的说道,“毕竟,在整个龙宴国,众所周知的一件事,就是镇国大将军蒋振南可是天孤煞星,克亲克妻呐!所以,发生这些这个导致的意外,不是很正常的吗?”

    听着林月兰所说,萧景玉越听越是害怕!

    整张脸,看着青了紫,紫了白,最后变成一片灰败,瞧着整个人都是处在惊恐不安之中。

    如果蒋振南真是天定孤独煞星,那么喜欢他的她,肯定会如林月兰所说,可能会发生各种意外,好一点的,可能活着,但却不可能是完整的活着,最为糟糕的情况,真有可能吃个饭,就会把自已给噎死的。

    她不要就这样每天在惶恐不安中过着日子,她更不要就这样无生无息,这般没有出息的就死去了。

    萧景玉想到这,转过头,一脸惨白的对向萧景睿,两只手措不及防的抓着萧景睿的胳膊,哀求的说道,“二皇兄,我不要嫁给蒋振南,我不要嫁给蒋振南,二皇兄,求求你了,以后,你让皇妹做什么,我都听你的,好不好?”

    众人,“……”

    好丢脸!

    不过,这也怪不得人家了。

    任谁知道,自已可能随时会把自己作死,都可能惶恐不安吧。

    萧景睿锐利的眼神,狠戾的盯了一下萧景玉,让萧景玉整个人都颤抖哆嗦起来,双手也不自觉得放开了,只是整个人看着就是呆呆的。

    萧景睿冷笑着问道,“公主,如果真你所言,蒋大将军是天煞孤星,那么,为何他的父亲还好好的,他们蒋氏一族还好好的,更重要的是,你作为他的未婚妻,也是好好的呢?”

    这些被指出来的事实,当初宇文灵也同样的对她母妃说过,所以,她根本就不相信蒋振南克亲克妻一说,一意孤行喜欢蒋振南,想要嫁给蒋振南。

    现在,这话又从另一人口中指出,而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指出。

    他所说确实是事实。

    一时之间,在场的众人似乎都在思量。

    林月兰笑着道,“既然二皇子如此不信,那你大可以让玲珑公主嫁进军府!不过,”她意味不明的说道,“她出任何意外,谁也不能保证,是不是?”

    听着林月兰这句很具有威胁的话,萧景睿轻皱了一下眉头。

    他的心里有一种直觉,如果他真的想要强硬,把萧景玉嫁进将军府,很有可能真会发生她所说的那种自身导致的意外。

    到时,他就是想要找龙宴王朝的麻烦,也不太可能。

    所以,到底要不要嫁进镇国将军府,又值不值让萧景玉嫁给蒋振南。

    以萧景玉的姿色和才华,她可会是在龙宴国很好的棋子,如果她出了什么意外,要想光明正大的插人,那就很难了。

    只是,就这样让他放弃这个机会,他又很不甘心。

    思索了片刻之后,他有所决定的说道,“陛下,请下旨吧!”

    刹时间,萧景玉整个人都瘫住在地上。

    此刻的林月兰并没有阻止,不过,精锐的眼神之中,有着晦暗不明的神色。

    既然天堂有路你不走,偏要闯地狱,她要成全他不是。

    宇文珑焱看向林月兰,用眼神在询问。

    林月兰笑着道,“既然如此,陛下,您就下旨吧!毕竟,这位二皇子不听劝,那么这玲珑公主自身有任何意外,也不关咱们的事,是吧?”

    听着林月兰朱的话后,宇文珑焱暗暗松了一口气。

    说实话,作为皇帝,让一个小丫头决定两国邦交之事,确实有些损他一国之君的威严。

    在众人的眼里,他这个皇帝似乎对林月兰放纵过了头,任凭这丫头自作主张。

    然而,也只有他心里很清楚。

    因为,他太了解这丫头了。

    就算他不放任这丫头自作主张,这丫头也不会对威胁她之事,有任何妥协的,即使使用权利去逼迫,大不了,这丫头可能会来个鱼死网破。

    所以,与他当初跟林月兰的交易评估了一下,他选择了对他,对龙宴国最为有利的方式。

    宇文珑焱想到这,笑了笑说道,“好吧!”

    虽不知道这丫头有什么办法,让这个玲珑公主“自身导致自已意外”,但能借此机会,除去一枚明钉子,也是很好的。

    毕竟,就像这丫头所说,这些使团既然来到我龙宴国交流,那么我龙宴国就有这个责任,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

    可这些安全,却不包括,因自身原因而导致的意外,比如吃饭把自已噎死,这种意外可不是他们能控制的,不是吗?

    最后,宇文珑焱下旨,让乌云国玲珑公主萧景玉嫁与我朝镇国大将军蒋振南为平妻,三日后,举办成婚仪式!

    只是,这三天内,按着龙宴朝的习俗,新娘和新郎在这三天之内,是不能见面,否则,很不吉利,一生都不会幸福。

    乌云国虽没有这样的习俗,但是入乡随俗。

    萧景睿只是轻微皱了下眉头,倒是没有什么意见!

    其它国家使团,看着乌云国和龙宴国结盟,虽有不满,但也大都没有吭声。

    本来,乌龙国的萧赫天和萧赫水来此的真正目的,就是阻止乌云国和龙宴国结为秦晋之好,联手吞并乌龙国。

    乌云国虽对龙宴国同样虎视眈眈,但在利益跟前,同样的可以化敌为友,两国联手,瓜分乌龙国!

    可是现在,他们却眼睁睁的看着乌云国和龙宴国结为秦晋之好!

    本来,他们是打算阻止的,毕竟,以萧景玉姿色,或许真能让蛊惑蒋振南,让蒋振南为她所用,这样一来,就算龙宴国危险,他乌龙国同样的危险。

    可看到后面,从萧景玉的恨嫁,到后面拒绝这样反转性的一慕,真是让他们瞠目结舌。

    最为主要的是,到了最后,这个固国公主林月兰,竟然没有阻止。

    这让他们意外。

    因为,从一开始,林月兰就说了她的男人,只能有她一个女人。

    可她竟然没有再阻止了。

    这让他们分外好奇了。

    难不成,这萧景玉在嫁入将军府之前,会被自已噎死。

    听着就感觉不可思议啊!

    所以,暂时萧赫天和萧赫水都没有出手阻止。

    他们就是想要瞧一瞧,这萧景玉是不是真会把自已给噎死,摔死……

    如果,萧景玉真顺利嫁入将军府,他们后面再作计划!

    京城内,有两大消息。

    一是,他们圣上把自已最为宠爱的九公主宇文灵嫁去阿朵柴国当王子妃去了。

    二是,乌云国的玲珑公主萧景玉三天后,就要嫁给他们的大将军蒋振南为平妻。

    一时之间,众人对于这两起和亲事件津津乐道。

    对于,他们普通百姓来说,不管谁和谁成亲,都不关他们的事,他们只要和平安居乐业的生活。

    不过,对于九公主去阿朵柴国和亲,乌云国公主嫁给他们大将军,这事,还是让他们好奇和疑惑的。

    九公主竟然去和亲了,而克妻天定煞星的大将军,这艳福一个又有一个啊,前有我朝的固国公主,后有乌云国的玲珑公主,在她们之中间时,还同样有个九公主。

    说来,可都是公主啊!

    只是,固国公主还没有过门,她愿意让大将军的平妻先入门吗?

    这事别说放在王公贵族身上,就算放在他们这些一般百姓的门户之中的女人,都不愿意吧。

    当然了,乌云国公主嫁与我朝大将军,虽说是和亲,但也算是下嫁,只要是两国保持和平,就算在大将军再多娶几个公主,他们也没有意见。

    不过,也有人可怜固国公主了。

    自已都还没有过门,竟然让别的女人先过门,这简直是再狠狠打她脸吧。

    或许是从农家女一跃成为固国公主的吧,没有后台,没有靠山,被人这样欺负,也无法回击回去,也只能忍受着委屈,暗暗吃下这个大亏了。

    三天之后,就要嫁进镇国将军府了。

    回到驿馆的萧景玉,整个人都处在懵白失魂落魄的状态,还变成了时刻疑神疑鬼,不敢随便吃东西,不敢一个走路。

    不过,萧景睿也吩咐下人注意一下人萧景玉自身安全。

    自从听了林月兰的话后,心里总感觉有一股不安,仿佛会被林月兰说中一般。

    他必须保证这三天内,萧景玉顺利的嫁进蒋振南将军府中。

    只要萧景玉嫁给了蒋振南,不管萧景玉会不会发生意外,她总算在蒋振南身边占据了一个名份,隔应了林月兰和蒋振南两人,时间久了,即使萧景玉真被蒋振南克死了,林月兰和蒋振南之间,就可能不是隔应,而是隔阂了,他们肯定会渐渐生出嫌疑的。

    毕竟,这固国公主眼里可是容不下一粒沙子,更何况萧景玉平妻身份,是在狠狠打她的脸,也表示着蒋振南感情污点。

    只要这林月兰和蒋振南分开了,那么,他就有办法,让林月兰为他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