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节
否则再多的钱,也填不满亲戚的无底洞啊! “没关系的,妈。”叶纤红将身子靠在妈妈的背上,感受到她背上的骨头已没有以前那样硌人,心里突然安宁下来。“只要给我几年时间,我一定会赚很多很多钱,让你再也不必为这些事担心。” “那我就真的可以享福了。”被女儿这样依靠,叶知书心里又是欣慰又是感动。 客厅的自鸣钟突然响了起来。 “十点了,我得做饭了,你出外去吧。”叶知书推开女儿,心急火燎地说道。 “我来做吧。”叶纤红想到自己以后给妈妈做饭的次数只怕会越来越少,忍不住开口道。 “不用不用。”叶知书把女儿推出去。“你去陪客人,这里我来说行了。” 叶纤红见妈妈坚持,又想着姐姐姐夫难得来一次,自己一直不去陪,也会让他们有想法,只好回到客厅。 饭菜才做了一半,就听到门口有声响,原来是安安和兴旺回来了。 “今天怎么这么早结束了?”叶纤红望着两人满头大汗的样子,惊讶地问。 以前他们都忙到十一点才回家,今天照时间上来看,应该十点就结束了。 “我把事情交给张建盛,提前回来了。”安安边往卫生间走去,边解释道。 “哦。”叶纤红应了声,心里为弟弟高兴。 他终于懂得把工作交给别人,自己学着做个甩手掌柜了。 弟弟今年才十五,说到底还是个初中生,很多做生意的大道理,跟他讲未必会理解,得让他自己去体会。 他能有这样的进步,比多赚一千块钱还让叶纤红高兴。 “姐,我先回家了。”郑兴旺跟屋里人打过招呼,向叶纤红告别。 今天既然有机会回来,他自然想回家看看爸妈,所以急匆匆地要走。 “行,你去吧。”叶纤红挥挥手。“记得中饭还来这边吃。” 见他空着手回去,叶纤红想了想,又叫住他,从厨房拿出一块一斤多重的五花肉,又拿了两条一尺多长的带鱼,装在袋子里递给他。“这肉和带鱼,你带回家吧!” 三叔家条件不好,平时肯定很少见荤腥,这块肉可以让他们好好吃一顿了。 “这怎么行?”郑兴旺连连摆手。“我不要。” 自己吃堂姐家的,住堂姐家的,现在回家了,还拿她家的东西回自己家,他哪里好意思? “听姐的话,拿着吧。”叶纤红沉下脸,叫道。“你今天上午还在工作,哪里有时间给家里人买礼物,这些东西就当是你这次回家孝敬爸妈的,听话——” 说完,硬塞到他手里。 “谢谢姐。”郑兴旺接过袋子,眼睛红红地低下头。 以他的年纪,还不会想到回家要给家里人买东西,直到堂姐递东西给自己时,他才突然意识到这一点。 越是如此,他内心越感激,少年人心性,让他不愿把这样的情感露出来给人看,免得被人看到了笑话。 “快去吧!晚了你妈就做好饭了。”叶纤红拍拍他的肩,催促道:“记得午饭来这边吃。” “嗯。”郑兴旺应了声,转身匆匆走了。 郑建国望了女儿一眼,心里暗暗诧异。 以前小红什么都不懂,自己回家都不会给家人带些什么,更不用说教别人了。没想到现在心这么细,连兴旺回家都替他考虑到了。 难道真的是突然开窍了,变得懂事了,所以才会这么受欢迎,一下子交了这么多朋友? 如果是以前,这真的是无法想像的。 胡向慧和卫谨言对望一眼,暗暗为叶纤红的行为点头。 一个人人品怎么样?嘴里说是没用的,要看他平时的生活细节。 叶纤红对一个堂弟,都会这么用心对待,对向阳还会差吗? 难怪弟弟跟她认识之后,一颗心就全在她身上了,即使那时她还是个普通的乡下姑娘,无钱无势力。 看来不用再考虑了,这个弟媳妇他们要定了。 叶纤红不知道自己无意的一个举动,会让胡向慧有这样的联想。 第二十一章郑兴旺打架 郑兴旺提着袋子往家里走去,路上有邻居看到了,主动跟他打招呼:“兴旺回来了啊!” “是啊!国祥叔。”郑兴旺笑着应道。“今天姐家里有事,所以我也回来一趟。” 因为心情不错,他的话就比往常多了些,以前碰到这种情形,能称呼一声对方就不错了。 “难怪今天没在虞城赚钱。”那个叫国祥地男人笑着回答。见郑兴旺一个月没见,仿佛已脱胎换骨,忍不住揶揄道:“听你姐姐地叫得亲热,给了你不少钱吧!” 在他看来,郑兴旺还是孩子,自己笑话他几句,也未必会明白。 不料郑兴旺很敏感,一听他讽刺堂姐,脸马上沉下来了,一声不吭地走了。 “嗳——”身后的男人还想说什么,见郑兴旺已快步走远了,只好哼了一声,也离开了。 郑兴旺气呼呼地走进自家的院子,听到屋里传来啪嗒啪嗒的风箱声,看来妈妈正在做午饭。 “妈。”他快步进屋,叫了一声。 “兴旺,你怎么回来了?”三婶听到声音,回头见是儿子,惊讶地叫道。 这时候不是应该在虞城卖衣服吗?怎么回来了? 儿子不在身边,她这个做妈的自然非常记挂。 可是想着他天天都能赚几十块钱,她就算再想儿子,也不能把他叫回家。 所以看到她回来,他不喜反惊,连忙从灶下站起来,问道。 儿子从小很懂事,她倒不担心,最怕的是他无意中惹恼了小红姐弟,把他赶回家,那这条赚钱的路子就断了。 “今天姐家里有事,所以提前回来了。”郑兴旺随手把袋子放到灶上,回答道。 “哦,没事就好。”听说早上还在卖衣服了,刚刚才回来,三婶顿时放下心来。 看到儿子拿回一个袋子,她打开来一看,见是一块猪肉和两条带鱼,惊讶地问:“这是你买的?” 儿子长大懂事了,居然知道买东西孝敬父母了,三婶心里有说不出的甜蜜。 “不是我买的,是姐给的。”郑兴旺没有按堂姐说的,认做是自己的功劳,反而老老实实地回答。“她说我空手回家不好,所以给了我。” “这小红——”三婶嘴里埋怨了一句,心里却暖暖的。 她这么帮儿子,还关心他回家空手没面子,就算亲姐姐也不过如此了。 “弟弟呢?”郑兴旺没看到爸爸和弟弟,问道。 “谁知道他去哪里玩了?”三婶随口回答。 乡下孩子都这样,放暑假了,一群同龄人天天凑一起到处疯跑,大人一般也不管。 等到可以吃饭了,自然会回家的。 说完,想着中午正好没菜,就随手把那块肉放到盆子里洗了洗,打算切一些薄片,加两个洋葱炒一碗。 带鱼弄起来麻烦,中午就不吃了,下午去地里割点葱,晚上煎一煎红烧来吃。 院子门口传了脚步声,却没有人进屋,郑兴旺以为是父亲干活回来了,就走出去看。 父亲没看到,却看见弟弟低着头站在那里,正从堆在院子角落的稻草蓬里抽干稻草擦鼻子,手背处和脖子下的衣服上,还能看到红色的血迹。 “怎么流血了?”郑兴旺吃了一惊,连忙冲过去,托起弟弟的脸,见鼻子里还有血流出来,惊慌地问道。 从口袋里拿出手帕,小心帮弟弟抹去血丝,弟弟刚才用稻草抹,怎么擦得干净? “没事。”哥哥手势重,疼得郑兴茂哆嗦了一下,他扭着头想躲闪,挣脱哥哥的手,低着头不敢看他。 “是谁打你了?”见弟弟的表情不对,郑兴旺怀疑起来,抓住弟弟的胳膊问道。 兄弟俩从小就亲,弟弟有什么心事都瞒不过他,特别是他每次说谎,就不敢看自己的眼睛,让郑兴旺肯定弟弟没说真话。 “没有,是我摔倒的。”郑兴茂连忙摇头,脸上的惊慌之色更浓了。 “你跟我说实话,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见弟弟还是不肯说真话,郑兴旺恼怒了。 弟弟虽然十岁了,因为长得比同龄人瘦小,平时也不会主动招惹人家,他不肯说,肯定是被人欺侮了。 “是郑云峰——”郑兴茂见瞒不过去了,只好畏畏缩缩说了出来。抬头望了哥哥一眼,见他恼怒地瞪着自己,一时间又难受又委屈,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他用力推了我一下,我摔了一跤,就流血了——” “他为什么推你?”郑兴旺见弟弟果然被欺侮了,气得倏地站起来,大声问道。 “他说我们偷他家的白枣吃,赶我们走——”郑兴茂越想越冤枉,终于嚎啕大哭起来。“我们只是在树下玩,哪里有偷吃——” “怎么啦?”三婶刚切好肉片,准备下锅炒,听到小儿子的哭声,在厨房大声问道。 “有人欺侮弟弟。”郑兴旺大声回答道。 弟弟虽然嘴馋,但是有个好处,不会乱吃别人家的东西,这也是家里从小教育的结果。 就算吃了几颗枣子,也不能打人啊?郑兴旺怒气冲冲地想。 见弟弟抽抽噎噎的样子,他又是心疼又是恼怒,火气腾地上来了,一时管不住自己,冲出院子,朝郑云峰家走去。 叶知书做好午饭,把饭菜端出来,准备吃饭。 没一会,胡向阳也骑着边三轮从派出所回来了。 “怎么兴旺还不来?”安安坐下来嘀咕了一句。 “估计是你三婶不让他过来吧!”叶知书随口回答道。“他们有时候就是太较真,总怕给我们添麻烦,其实多个人吃饭,多付碗筷的事。” “我去叫他。”安安一听,站起来叫道。 叶纤红没有阻止。 弟弟不能一辈子靠自己,他得有自己的事业,所以必须要有自己的朋友和团队。 他们兄弟感情好,将来才能齐心协力,相互帮助,弟弟的事业才能更上一层楼。 这正是她希望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