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节
“对不起,苏小姐,我们不能透露这些信息。”小姑娘虽然想讨好苏思诗,不过涉及原则问题,她还是不愿意开口。 苏思诗皱了皱眉,心里有些不痛快,不过也知道自己不能强迫小姑娘泄露信息,只好忍了下去。 “离我家最近的空房子是哪一间,面积有多大,是什么户型?”苏思诗又问。 “就在你的楼下对面,面积一百二十八个平方,房型跟你家是一模一样的,。”小姑娘听她这样问,哪里还不知道苏思诗的打算,忍不住激动起来。 “哦。”听说这么近,苏思诗倒是非常意外。 不能面对面虽然有些遗憾,不可楼上楼下,也不算远,她也可以接受。 “那这套房帮我留一下,我明天来办手续。”苏思诗边站起来边说道。 “好的,苏小姐。”小姑娘心花怒放地回答。 出了售楼处,苏思诗想了想,也没回公司,直接去了叶纤红家。 “诗诗姐你怎么来了?”叶纤红把她迎进去,不好意思地说道:“你帮我打个电话就行,还要你亲自跑一趟。” “客气什么?”苏思诗没在意。“我跑售楼处,主要是想弄清楚我家对面房子有没有住人,如果我们面对面住着,那就好了。” “那情况怎么样?”叶纤红一听,倒吃了一惊。 如果两家面对面住着,对自己来说,其实不是很方便,至少自己进出,就在诗诗姐的视线下,有些秘密就要担心藏不住。 “对面被人买了,连房主是谁也不知道?”苏思诗失望地回答。“我家楼下对面,还有一套房子,往来也方便,你觉得那边怎么样?” “你家楼下对面?”叶纤红想了想,略微心安。“房子格局怎么样?主要是住起来舒不舒服?” 跟苏思诗不在一个楼层,倒是可以接受。特别是楼下,自己有什么动静,应该影响不到她。 “一百二十平方,面积够大了,里面格局跟我家一样,你去过我家,应该心里有数。”苏思诗回答。 “看起来不错,那就买了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以现在的情形,能选择的房子也不多,不如买下来。 反正是精装修房,只要买些家电和生活用品,就可以入住了,方便。 万一住得不开心,大不了再买别的房子,房地产兴起后,房子的选择余地就大了,不用担心没有好房子住。 “那行,我们去把那套房子定了。”见叶纤红答应了,苏思诗比自己买房子还高兴。 两人一起出门,带了证件,去办手续了。 买房子当然没这么简单,她们得去填了一些表格,还得去相关部门盖章,再把钱交了,等上面把相关资料申批结束,大红的房产证下来,房子才算自己的。 这时候不像前世,推行什么最多跑一次,只要资料交上去,就会顺利办下来。 能够一个星期办下来,叶纤红都会觉得他们办事效率高了。 这样来回几次,又到傍晚了。 叶纤红和苏思诗分开,各自回家。 “姐,我们家养的那只狗呢?”安安下午没有跟姐姐跑来跑去,和郑兴安在家写作业玩游戏,看到叶纤红回来,突然问道。 最近一直没见到松狮犬,他也快忘了自家养过狗。可是刚才看电视时,里面那只狗跟自家养过的狗非常相像,他就想起来了,忍不住问道。 “在阳台养着啊!”叶纤红只能装傻。 好在阳台就在她卧室外面,平时安安都不会去,所以也不知道那边的情况。 “那怎么不放出来?”安安惊讶地问。 连郑兴旺也好奇地走过来,神情怪异地望着他们。 养过狗的人都知道,如果不能经常带它们出去溜溜,它们就会又叫又闹,没想到家里有一只狗,他们却从来没有听到声音。 “我是觉得客厅太小,让它过来这边,会影响走路。”叶纤红口是心非地说道。 “没事的,姐,你把它带过来吧!”安安这时候有强烈的欲望,看看自家的松狮犬,好跟电视里那只狗比一比,是不是真的长得一样。 “行。”叶纤红当然不好拒绝,走到自己房间,打开阳台门,精神力一动,狗狗已站在阳台那里。 最近很少陪它玩,狗狗的大小又有了明显的变化。 以它的聪明程度,叶纤红倒是不担心它会伤害到家人,所以在它看到自己,跑过来讨好地在舔自己时,弯腰在头上抓了几下,就带出了卧室。 “好大的狗狗——”郑兴旺一见松狮犬,两眼就发直了。“真的像一只狮子一样。” 刚才看电视时,安安说自家也养过这样一只狗,他还不怎么信。 农村除了土狗,哪里见过其它品种?所以安安说自家也有这样一只狗时,他根本不信。 这只狗像狮子一样,应该只有动物园里的动物才比得上。 “你现在信了吧!”安安得意地说道。 姐姐上次说过,自家养的是松狮犬,是西藏的一个品种,非常勇猛,刚才被堂哥否认,让他很不服气。 “信,信。”郑兴旺望着威武的狗狗,既想去摸它的头,又害怕被它咬到。 “没事的,它不会咬人。”叶纤红知道他们男孩子喜欢这种大狗,就像前世那些纨绔喜欢养藏獒一样,这是男人喜欢猛兽的天性。 郑兴旺见姐姐这要说,才大着胆子,小心地摸了摸它的头。 松狮犬长期被无良的主人丢在空间里,早就寂寞难耐,有人陪它玩,当然很兴奋。 两个大男孩,电视也不看了,游戏也不玩了,就陪着松狮犬,做着无聊的游戏。 叶纤红望了他们一眼,回厨房准备晚饭了。 第十九章肖市长的邀请 “安安,你们给它取各了吗?”这只狗实在太聪明了,郑兴旺看它又是卖萌耍宝,又是乖巧地自己身上蹭来蹭去,喜欢得不行,问道。 “还没有呢!”安安回答道。 这只狗他也没见过多少次,如果今天不提,自己都不知道这么大了。 “要不,我们给它取个名字?”郑兴旺双手拉着狗狗的前爪,建议道。 “没问题。”安安那时候是没有想好,现在他的心理成熟多了,给它取个名,当然是小事。 “叫超人怎么样?”郑兴旺急不可耐地叫出一个名字。 这是他看过一部电影的主角,特别强大,他觉得只有这样的名字,才配得上松狮犬威猛的形象。 “超人?不太好吧?”安安想了想,摇了摇头。“它毕竟是只狗,取一个人的英雄的名字,感觉怪怪的。” “要不,就叫雄狮——”郑兴旺又提了个建议。 雄狮是本地一个香烟品牌,他们小时候都玩过香烟壳,对这个名字非常熟悉,觉得烟盒上那只雄狮形象,跟这只松狮犬非常吻合。 “这个名字倒是好听,不过它好像是雌的——”说完,安安有点脸红。 对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来说,涉及性别问题,即使是只狗,也会觉得不好意思。 “那——”郑兴旺一时也有些词穷了。 “要不,叫金狮行不行?”安安提议了一句。“它的毛是黄色的,又像狮子——” “行,就叫金狮。”郑兴旺感觉自己的意见被采纳了一半,就高兴地应下来。 叶纤红在厨房里听到他们的对话,暗暗好笑。 男孩子不管多大,碰到自己喜欢的玩具时,就会孩子本性。 安安和郑兴旺现在都赚钱了,在其它同学眼里,一定是高冷的代名词吧?但是跟一只松狮犬在一起,两人的所作所为,跟一个十岁的娃娃有什么区别? 不过也没有必要让两个初中生,老成得像大人,叶纤红觉得他们能保持一颗童心,反而是好事。 唯一叫她遗憾的是,这个时代的孩子,没有信息来源,想像力真的缺乏啊! 如果是前世的孩子碰到这样的事,恐怕随口就一大堆名字出来了。 下半年已开始了,再去订报已来不及了,只能想办法去报亭零售。 叶纤红打算给家里多订一些报纸,多买一些杂志,让两个男孩子增加阅读量,开阔视野。 胡向阳下班回来时,看到这只已长到自己腰部的大狗,也吓了一跳。 好在狗狗似乎认得他,看到他回来,扑上来亲热讨好,惹得胡向阳哈哈大笑,非常得意。 叶纤红白了他一眼,感觉他的表现,跟安安他们差不多。 把菜端出来吃饭,又专门盛了一碗饭,夹了几块骨头给金狮,这只兴奋过度的狗才消停一会,到旁边享受美食去了。 胡向阳这才坐下来,端起来吃饭,等吃了一大半,才突然记起一件事。 “小红,晚上你没什么安排吧?”胡向阳问道。 “没有啊!”叶纤红奇怪地反问。“有什么事吗?” “表哥今天打电话给我,请你晚上过去一趟,有事跟你商量——”胡向阳回答。 其实这种事,表哥直接打给小红就行,反正他们也这么熟了,偏偏要自己传达,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行。”叶纤红也没问什么事,一口答应下来。 上次跟肖市长见面,她答应把建大棚蔬菜的方案做出来,作为肖市长下半年的工作重点的方向。 不过现在还是夏季,这么早搞没必要。等天气转凉一点,再找几块试验田,买来相关的材料,实施也不晚。 今天肖市长找自己,估计是碰到别的事了,让他把握不定,所以需要跟人商量一下。 叶纤红一直觉得,自己重生这件事,对官场的人来说,才是用处最大的。 不管是提前知道哪些人会在将来成为大人物,好提前抱大腿,还是预知国家的大政方针,提前做出符合上面心意的成绩,都能让他的仕途一片坦荡。 毕竟政治的核心,就是跟志同道合的人合作,跟政见不同者斗争。 只要路线方针正确,就不会出大的差错。 所以在肖市长面前做了几回神棍后,被肖家惊为天人,一碰到举棋不定的事,就会来找她。 对叶纤红来说,同样得到了巨大的好处,能跟肖家合作,算得上两方得利。 安安已见去肖市长几次,对姐夫的话也没放在心上,反正吃了饭,跟他们去一趟就好了。 只有郑兴旺大吃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