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以前被姐姐抱住,他都会躲闪,刚才看出她心里不痛快,就体贴地一动不动,任姐姐在他头上揉来揉去。 可自己不是小狗,不能在姐姐烦恼的时候,让她逗着玩啊! 想到狗狗,他突然有了主意,自己可以弄只狗送给姐姐养啊!她现在房子这么大,应该没问题。 可惜自己没钱,只能弄只别人白送的土狗。 等回学校,就问问同学,谁家有刚生出的小狗?能不能送一只给自己? “当然是真的。”叶纤红认真地说道。“姐要看着我家安安考上大学,才考虑嫁人的事,你就放心吧!” 这不是她信口开河,而是真的有这样的打算。 前世一直单身,就是因为放不下男人带给她的伤害,也只有像张晋豪那种性格纯真的男孩子,她才放下心防,跟他生活在一起,最后也照样没有结婚。 不过重生后也有好处,她接触的男孩子大多岁数不大,相处起来也更容易些,毕竟像杨云哲那种心计男是少数。 想起杨云哲,叶纤红忽然感觉不可思议。 这个人被自己抛弃后,没有再来找过自己,难道真的死心了? 这不像他的风格啊! 又或者他正憋着坏,准备找机会对付自己? 第四十一章病房众生相 第二天一早,叶纤红煮了肉沫青菜粥,给一家人当早饭。又把昨天吃剩的鸡汤热了热了,带去医院,给妈妈一个人喝应该够了。 弟弟还在睡觉,她没有叫醒他。 难得周末有机会睡个懒觉,就让他睡到自然醒吧! 给弟弟留了一人份的粥,叶纤红提着剩下的一大锅,一个人悄悄去医院。 早上的医院静悄悄的,除了几个不得不起来上洗手间的,大多数人还在休息。 推开病房的门,妈妈还沉沉睡着,经过一晚上休息,脸色好看了一点。爸爸坐在方凳上,上半身仆在床/上,也睡着了。 叶纤红把食物轻轻放在床头柜上,没有吵醒他们。悄悄退出门走到走廊的尽头,从窗户往外边望。 远处是虞城有名的虹蜷公园,此时像披着一层薄雾,朦朦胧胧地看不真切。只有山顶的那座宝塔,在晨光里冒出头,看起来像是刚被清洗过,特别干净明亮。 公园旁边是刚开发的金鱼湾社区,商品房还只造了一部分,杂乱的建筑工地看起来有些碍眼。不过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成为一个新型的居民社区。 前世她没有回家乡,依然关心家乡的情况。后来有了网络,就更方便了,只要在虞城论坛浏览一下,就什么事都知道了。 记得虞城这时候的房价还不到一千,等十年后,这里的房价就超过六千了。 当然很多是学区房,也是房价快速上涨的一个原因。 可惜身上没钱,否则买一套也不错,既让一家人生活得舒心一点,又可以当成投资,坐等它升值。 不过她更喜欢的是卧龙山庄,它就在虹蜷公园的南面,从风水上来讲,这样的房子有靠山。 叶纤红前世孤苦无依,最缺少的就是为她遮风挡雨的人。靠山这个说法,虽然当不得真,也足够吸引她了。 如果买了好房子,自己能找到个可以依靠的胸膛,那就完美了。 对着窗外胡乱转着念头,直到爸爸醒来看到床头的食物,出来找她。 “爸。”叶纤红叫了一声。 郑建国的双眼有些红,脸色也显得青白,估计昨晚一直没睡,只是早上仆在床边眯了一会。 不过这个姿势肯定不舒服,就算再久,也恢复不了体力。 “你没必要这么早来的。”郑建国埋怨道。 他清楚女儿来这么早,是想跟他换班,让他去床/上补个觉,好好休息一下。 女儿有这份孝心,他当然感动,不过他还是不愿意辛苦她。 自己年近五十,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没能力为儿女做什么。女儿既然能力比自己强,他希望能照顾好孩子她妈,让她安心在外面闯,不给孩子拖后腿。 “没事的。”叶纤红笑了笑。 父女前世话少,经常相对无言。重生后她对这个父亲了解得越多,就越尊重他。 一个农村汉子,能没有偏见地养大一个没有血缘的女儿,其实是需要勇气和胸襟的。 或许有些地方他做得不尽人意,但是她清楚,父亲已尽力了。 “我们先吃早饭,等一下你去我那边睡一觉,中午我们再一起吃饭。”叶纤红抱着郑建国的胳膊往回走,嘴里说道。 郑建国点点头。 一种叫幸福的情绪突如其来涌上心头,让他原本困乏的身体,也突然变得精神起来。 三人吃了早饭,安排好叶妈妈,叶纤红领着爸爸去了自己的家。 打开门,郑建国吃了一惊,女儿怎么住在这么好的房子里? 他上班的那个私人老板,有一次把他叫到家里,要他帮忙搬东西。他当时觉得老板家真是漂亮,家电又多,是他见过最好的房子了。 没想到女儿住的地方,一点也不比那个地方差。 两人走动的声音惊动了郑兴安,他揉揉眼睛爬起来,推开门看到父亲,叫了一声。 郑建国看到儿子睡觉的地方,里面居然也有吊扇、彩电。又看看旁边那个关着的房间,应该是女儿睡的,这房子有客厅,还有两个卧室,真的不小了。 “爸,你坐吧,我给你倒杯水。”叶纤红知道爸爸过惯了苦日子,未必会接受自己这样浪费钱财租房子,心里有些不安。 “姐。”郑兴安却不管这些,他跟在叶纤红后头,兴奋地嚷道。“那张床实在太舒服了,我躺着都不想起来——” “那你今天就躺一天吧,哪儿也别去了——”叶纤红笑着调侃他。 睡久了硬板床,突然睡席梦思,那种舒服,换谁都兴奋,难怪弟弟激动成这样。 对她来说,还有什么比弟弟高兴更重要的事? 原本想着弟弟还要睡觉,就让爸爸睡自己的床。现在弟弟起来了,爸爸又死活不去女儿的房间睡觉,叶纤红也不勉强。 等爸爸睡下,叶纤红要回医院陪妈妈,就问弟弟是在家做作业,还是跟她去医院做。 郑兴安现在最想跟在姐姐身边,所以提出去医院,叶纤红答应了。 穿着新衣新裤去医院,郑兴安感觉自己成了视线的焦点,经常有路人多看他几眼,让他又害羞又得意。 到了医院,叶妈妈看到儿子身上的衣服,知道是女儿买的,又是一顿埋怨。 姐弟俩也不在意,只是笑呵呵地听着。 中午时,爸爸也回来了,一家人吃过午饭,正想让叶纤红姐弟回家,不料小姑和叔叔一家来了。 原来是小姑的事情已有了结果,学校领导明确告诉她,这次转正有她一个名额。而堂/哥早上也接到个电话,说有新的工作安排下来,叫他明天去组织部办手续。 趁中午休息时间,小姑和叔叔一家约好,一起来医院探病了。 叶纤红见堂/哥提着的果篮,价值不菲,比小叔昨天借给自家的二十块钱都值钱了。虽然不齿他们现实,却不能翻脸,只能笑着收下来。 小婶见大哥大嫂没有怪罪的意思,就解释昨天的事。 说昨天家里真的没钱,所以才给了二十。刚才还专门去了一趟娘家,借了些钱过来,希望大哥大嫂不要责怪,说完,拿了二百块钱出来。 郑建国是厚道人,虽然心里不高兴,却没有表现出来,只把钱推回去,说已借到住院的钱,用不着了。 小叔是个聪明人,历来拿自己老婆做挡箭牌,见哥哥不像说假,就向老婆使个眼色,让她把钱收了起来。 他们今天这样做,不过是想着侄女有本事帮到儿子,以后肯定还有地方用得着她,所以想跟大哥一家搞好关系。既然他们有钱,又没有怪自己的意思,就顺手推舟,把钱省下来了。 这事他以为做得漂亮,其实连郑兴安都看出了他的真实想法,只是没说出来罢了。 小姑毕竟是见过场面的人,没有说这种前倨后恭的话,只是称赞了叶纤红几句,说她有本事。 又夸郑兴安来了一趟城里,人变得帅气时尚了,哄得郑兴安心花怒放,不好意思再计较小姑和小叔他们先前的行为了。 第四十二章胡向阳的工作 等他们离开,郑建国叹了口气,对叶纤红说道:“既然他们这么不顾亲情,你以后也要多长个心眼。他们的事,你想帮就帮,不想帮别勉强自己,为这样的人闹心,不值得。” 家人这样的态度,说不失望肯定是假的。 可是农村人在一个村里生活,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不可能真的绝了亲情。不像城里人,关系不好了,门一关就各管自家的事。 女儿不同,将来肯定会在城市生活,即使嫁人,也会首先考虑城里人。 他这样说,只是提醒一下女儿,希望她别因为父母的原因,委屈了自己。 “爸,你放心吧!”叶纤红回答道很爽快。“我有数的。” 这些亲戚是什么嘴脸,还有谁比她更清楚? 她只怕爸妈耳根子太软,被他们灌几句迷汤,就要自己帮这帮那,那就麻烦了。 爸爸能说出这样的体已话,说明他其实很理智,分得清谁亲谁疏,这样一来就好办了。 下午爸爸继续陪在医院,叶纤红和弟弟先回家。 回到家里,叶纤红放下碗盘,叫弟弟继续做作业,自己先到电话机前看有没有来接来电。 没有。 叶纤红有些失望,只能怏怏来到厨房,清洗中午用过的碗盘。 以前在酒店上班,她担心时间不够,所以希望美容店那边的事情越少越好,现在空下来了,反倒想多接几个顾客,多赚些钱。 整理好厨房,叶纤红把脏衣服放进洗衣机里洗,自己拿了拖把把屋里拖了一遍。 忽然想起妈妈生病后,都没有进去空间看一看,也不知道里边有没有变化。 最要紧的是,原先计划把里面的地开垦出来,种上蔬菜,自己一着急,竟然忘记了。 趁现在有时间,不如上一趟街,买些蔬菜瓜果的种子回来,如果有收获,以后就不必再买蔬菜瓜果了,也省点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