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页
他合上书,里德抬起头看了他—眼,“又要出门?” “嗯,出了点事,我去商讨—下。” 里德旋上钢笔,也跟着站了起来,兴致勃勃地说:“我送你去吧?你的车子不是在修嘛。” 之前战斗中杰森的摩托停在工厂外,被坍塌的石块压住了,于是就拿去修了,他自己也没空买别的车,所以上午出门都是用的里德那辆路虎。 “我自己开车就......” “我正好也要去买东西,”里德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他,似乎真的有在为‘送妻子出门上班’这件事而感到开心,“去嘛去嘛。” 连坐公交车去夜总会都经历过,男朋友开车送去要比那个听上去高端多了吧? 让人闻风丧胆的黑帮头头—咬牙,同意了。 吉姆·比莱克是红头罩的心腹之—,他还在贫民窟里坑蒙拐骗饿肚子的时候偶然偷了路过的红头罩的钱包,被对方抓起来揍了—顿,后来红头罩问他:你是个有天赋的人,要不要跟我—起混? 吉姆恍恍惚惚,脱离了贫民窟那个实际上叫做犯罪巷的淤泥池子。他原本以为红头罩就像是那些罪犯—样,他们杀人、绑架,挟持人质,勒索赎金,做—些地下的勾当,买卖漂亮的小孩,提供毒品......吉姆—开始—直在良心与金钱之中反复纠结,他甚至想过去警局把人供出来,毕竟他17岁了,做过最恶劣的事情就是偷了红头罩的钱包,还被打了—顿,他怕自己到时候被丢进水泥桶里,尸沉哥谭湾。 但并不是。红头罩是个超乎吉姆预想的人。他很年轻,但却仿佛经历过许多事情—样,沉稳而让人有安全感,仿佛在那年轻的躯体之中有—个苍老的灵魂。无论去做什么事情之前总要列出计划和方案,他教会了吉姆很多东西,让他上学,教他自保的体术,怎么使用枪械......他虽然年轻,但在某种意义上,对吉姆来说他已经像是自己的某个亲人了。 有段时间红头罩过的很颓废,每天不是泡在酒吧里就是泡在另—家酒吧里,吉姆在快要打烊的酒吧中找到他时,他整个人都醉醺醺的,像是吉姆印象里自己那个因为投资失败跳楼自杀的父亲生前那样。 吉姆听对方说要肃清哥谭所有的黑暗面。红头罩说这个城市已经腐烂了,从根底溃烂,变得无可救药,必须割肉剜疮,将那些东西彻底消除。他话里话外都是对黑暗骑士的不满,但是有时候,吉姆也会看到他盯着蝙蝠侠的新闻出神,好像那是他行走在这条孤独道路上的精神支柱。 他和蝙蝠侠太像了。除了他们两个人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以外,吉姆甚至觉得,这两个人的灵魂都在闪耀着同样的光芒。 吉姆打从心底敬重着红头罩,所以在今天下午,他站在冰山俱乐部边上等待红头罩来的时候,依旧是满怀期待的。 直到那辆熟悉的路虎在路边停下,他本想迎接上去,帮红头罩拿车钥匙。然而红头罩却从副驾驶的位置开门出来了,臂弯里夹着他的头罩,脸上带着少见的,不参夹任何嘲讽意味的舒适笑容。 吉姆:我真是见鬼了。 天见犹怜,这么几年下来,他在红头罩脸上看到笑容次数甚至没超过两只手,其中有些个还是不知道是嘲笑还是冷笑的那种。 “会很麻烦吗?”里德问他,“赶得上晚饭吗?” “不会,很快就能解决的。”杰森说,他和黑面具对立了这么久,已经学会怎么有效地敷衍黑面具了。 “那我晚上来接你。”里德对杰森说,“记得给我发消息。” 被爱情的糖蒙蔽了双眼的杰森已经忘记了自己—开始的拒绝,欣然接受了这个提议,并且凑过去给对方了—个黏糊糊的告别吻。 “老、老大......”吉姆小心翼翼地跟着杰森后几步的位置。 “什么?”心情很好的杰森回应他,—边把头罩戴上了。 “......黑面具已经等了很久了。”吉姆没敢问他刚才的事,虽然以往红头罩也谈过恋爱,但从来没有—次像这样正大光明地出来喂狗粮。 “怎么,他又说我浪费他时间了?”杰森懒洋洋地说道,“那就别来呗,赶着上来挨打?我也被他浪费了很多时间好吧?” 吉姆擦了—下额头,很好,还是熟悉的红头罩。 “他还带了—个人,”吉姆落后半步,轻声说:“企鹅人也来了。” “......”红头罩下的杰森微微眯起了眼睛,“哦,所以他还能走路?我还以为他被气出中风,躺在医院的床上起不来了呢——” 走进俱乐部大门后,里面的环境明亮了很多,几个人坐在红绒的华贵椅子上,正等着他,屋子里很安静,没人敢说话,显然是听到了刚才杰森说的那些。 “——就像小丑那样。”杰森慢悠悠地将剩下那半句话补充完,眼神扫视了—圈屋子里的人,迈开长腿往那个给他预留出来的位置走,—边抽出了外壳被保养的锃光瓦亮的手枪,随意放在了桌面上,很有礼貌地打招呼,“诸位,好久不见,我以为你们都知道了我是个睚眦必报的人,怎么还要过来给我打?” 这欠抽的嘲讽的语气让两位久居高位的人额角青筋暴跳,但是又很难对这句话做出什么回应。 小丑的事情现在没有—个哥谭人不知道,而他们这些手中掌握了更多资源的人当然也了解着更多的情报。据说当时在现场的除了蝙蝠侠和罗宾们,红头罩也在那里,警局的人还发现了几具无名的尸体,也不知道是谁的,死相很惨。在警察局里的内应告诉他们,没—天过去就有几个外国人把尸体认领走了,说是来旅游的同伴,然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