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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节

    尽管屋子里还算温暖,邬世南身上还是穿着厚厚的狐裘,脸色也颇为苍白,他咳嗽了两声,先喝了口茶,然后道:“不像。”

    “怎么不像?”傅静姝皱眉道,“在这云川城,除了督护杨天广,还有谁能让金伯怕得宁死不敢开口,连女儿都不敢认?”

    “杨天广贪财好色,虽有几分城府,但也只能说是官场老油条,算不上是厉害人物。”邬世南道,“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应该没有那样的手段。”

    姜雍容点点头:“一名从五品的副将,要在两三年内长任正二品的督护,几乎是不可能的事。通观整个大央,也只有杨天广一人而已。就算他是那个将武将军军法出卖给北狄的内应,最多只能得到一笔金银。而且军情来往处处都要受督护府节制,杨天广当时只是区区一员副将,根本不可能将事情办得滴水不漏,很可能还没开始就已经被人察觉了。”

    卖国,也是一项高难度的技术活。

    首先要掌握最核心最重要的讯息,杨天广身为武正明的心腹,这点可以做到。

    但其次就是要把讯息送出去,这点可就难了。

    和风长天这次北征不一样,当初的人马全是北疆的人马,无论兵员、器械、粮草,全是北疆的官府筹备,整个军队的每一道环节都和官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不可能像现在风长天一样,彻底将官府扔在一边,怎么打、打哪里、打多久,全都一个人说了算。

    武正明的每一次运筹帷幄,虽然不必呈上详情,但多少都要和官府通气,才能保证各处的配合。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避开所有人的耳目把讯息送出去,几乎不可能。他一定需要买通不少人,才能把消息送到北狄。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从五品的月俸是十两银子,武正明又御下甚严,严禁属下掳掠,一个毫无外花的副将,是怎么收买这么多人替他办事的?事后又是怎么封上了这些人的嘴?

    这还没完,他还要保证武正明不会突然改变路线,保证每一个时间点都准确无误,保证自己的最后防线真的能挡住北狄人,还要保证在朝廷查案的时候,他所做的一切不被翻出来。

    要知道武正明一案可是惊动了天子,不单是唯一活着回来的杨天广,还是当时的督护薛天成以及北疆及云川城所有五品以上的官员,全部都进了一趟大理寺。在天子的盛怒之下,最后能囫囵完整出来的人不超过十个。

    杨天广就是其中之一。

    在这件事情之中,杨天广只能说是极其的幸运,幸运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你是说,杨天广没这个本事?”这些弯弯绕绕傅静姝不是很懂。

    姜雍容点点头:“他若是有,当初恐怕很难全身而退。”

    “那会不会是他有更厉害的同伙?”傅静姝道,“比如你爹那种。”

    邬世南正端着茶杯,一口茶险些被她这句话呛着。

    傅静姝生性高傲,向来不大将人情世故放在眼里,故而说话并不太考虑别人的心情,但这么说话实在太过无礼,任谁听了都要生气。

    偏偏姜雍容没有,姜雍容只是思索了一下,平静地道:“我父亲确实有这份能耐。但他实在没有什么理由要通敌叛国。”

    论权势,已是位极人臣。

    论地位,已经和风家平分天下。

    姜家已经拥有了这世间能拥有的一切,无以复加,不需要用背叛来得到任何东西。

    再说句实在话,在姜原的眼里,风家的天下便是姜家的天下,他怎么可能把姜家的天女山白白送给北狄人?

    傅静姝一想也有理。

    如此费力地做一件事,总要有利可图。

    姜原虽然可恶,却着实不能从这件事情里获利。

    唯一一个从这件事里头获利的人就是杨天广,可惜在姜雍容和邬世南的眼里都只能勉强不算草包而已。

    “那到底是谁?”傅静姝头疼了,“罢了罢了,这事交给你们两个去想,我去上课了。”

    她说着便起身,将烤得香气扑鼻的红薯拣了一盘子,说是带去给孩子们高兴高兴,一面拣一面摇头,“一个是京城第一贵女,一个是北疆首富,竟然只能烤个红薯佐茶,啧啧,实在是寒酸,太寒酸。”

    姜雍容和邬世南:“……”

    自从服下萤道长的药丸起死回生之后,傅静姝不单身子越来来好,整个人的性子好像都变了,话也多了,笑容也多了,还特别喜欢打趣姜雍容。

    看着傅静姝托着一盘子烤红薯离去,邬世南轻声道:“姜姑娘,真是多谢你了。”

    “这可不是我的功劳,我不敢掠美。”姜雍容叹了一口气,笑道,“再说,若真是我做的,一定不敢让她恢复得这么精神。”

    邬世南闻言顿时笑了,两人以茶代酒,轻轻一碰。

    天越来越冷了,这里冷,天女山更冷。刚刚为军中送去了一批冬衣和厚毡毯,草原上已经不见半点绿意,马儿们在野外已经啃不上草了,军士们要多吃些才能御寒,马儿们也要更多的草材才跑得快……这些随随便便一用,银子便哗哗地没了。

    ——这世上最费钱的事情是什么?

    就是打仗!

    两人同时感慨。

    “不过,杨天广就算不是主谋,只怕也脱不了干系。”邬世南接着道,“只可惜金伯怎么也不肯开口,他一定知道当年的真相。”

    姜雍容点头。确实是。真相一定装在金伯的肚子里,可金伯就是死脑筋,怎么也撬不开他的嘴。

    叶慎在外面叩门进来:“大小姐,二公子的信。”

    姜雍容拆开来。

    信上回覆的是她上次所问的事情,经过这些时日的查探,姜安城明确地告诉姜雍容,父亲跟杨天广只见过一次面。

    就是在当年杨天广和北疆一干人等被押往京中在大理寺受审之时,当时是天子亲临,三堂会审,父亲作为丞相也在场。

    除此之外,父亲和杨天广从未有任何接触,信件往来倒是有的,每年外官们都会往京里送东西,冬天曰“炭敬”,夏天曰“冰敬”,有头脸的京官皆有份,姜家作为天子往下第一人,所收的炭敬和冰敬当然也是最多的。

    随炭敬和冰敬附送的自然还有一份常规的请安信,姜家收到之后,照例也会回一封答谢函。这都是官场上寻常的应酬往来,无论是请安信还是答谢函,皆是出自幕僚之手,正主儿连看都不一定会看一眼。

    姜雍容微微地松了一口气。

    虽然不愿意,但她确实怀疑过父亲。

    父亲也许没有出卖武正明出卖国家,但也许出于某种不为人知的理由,帮过杨天广。

    还好,是她多心了。

    父亲虽然醉心权谋,但绝不会失了分寸。他视风家的天下为己物,当然也会视风家的子民为自己的子民。

    不过,看着这封信,她突然有了一个想法,立即磨墨,沉吟一下,写了一封信。

    写完之后,递给邬世南:“邬公子,你看看。”

    邬世南接过来,首先一怔。

    共事这样久,邬世南对她的笔迹已经十分熟悉,但这封信上却是一副全然陌生的字体。

    “这是我父亲的字。”姜雍容嘴角有一丝淡淡的笑意,温和而笃定,“除了金伯,我们还可以试试从杨天广身上下手。”

    第108章 .  大事   什么事比揪出内应还重要?

    雪光从窗纸上映进来, 屋子里亮堂堂的,每一面墙壁都很厚实,半点风都透不进来。

    屋子里点着暖融融的炭盆, 桌面上还养着一盆水仙,清水晶莹, 水仙刚刚冒出一小截绿芯子。

    “元元醒啦?”

    笛笛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

    元元半靠在床上,身上披着厚厚的崭新棉袄, 回过脸。

    这些天被病痛折磨, 瘦了不少, 下巴变得尖尖的,一双乌黑的眼睛显得分外大。

    笛笛手里捧着一碗汤,小心地喂到元元唇边:“这是娘刚刚熬的大骨汤, 里面还放了人参,来,喝一口。”

    周大夫说了,元元的腿能不能好全,全看元元自愈之力。

    自愈之力的高低, 全靠每个人身体所获取的滋养。元元从小到大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 也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自愈之力当然算不上多强。

    姜雍容坚持将元元接进城中照顾, 也是出于这一点原因。这一次元元娘再也没有拒绝, 只是每天想着法儿做些好吃的给元元。

    邬氏富可敌国, 补品药材不计其数,源源不断地供给元元使用。这碗汤里面放的可不单只是人参, 混合在一起形成一股浓重的药味,早把骨汤的鲜美盖住了。

    但元元还是乖乖喝完了,笛笛给他倒水漱口, 元元接过杯子,却没喝,望着窗外道:“姐姐,你听。”

    “听什么?”

    “读书声。他们在读书呢。”元元轻声道。

    这里离私塾确实很近,但街巷里更多的是叫卖声,人们的说笑声,至于读书声,笛笛仔细听了听,还真没听出来。

    “我就知道,元元想读书了。”笛笛坐正,肃容,“来,姐姐教你读。”

    “诶?”

    姐姐向来是看见读书就想跑路,元元可是清楚得很呢。

    “不信啊?你听好了,今天夫子讲的是诗,名叫《免罝》。肃肃免罝,椓之丁丁……”

    把一首诗都背了出来。

    元元睁大了眼睛,蓦地反应过来:“等等,我的书!”

    笛笛帮元元把书拿过来,元元翻到那一页,让笛笛又背了一遍,又是欣喜又是惊奇:“姐,你全背对了哎!”

    那还用说,她可是跟着一群小屁孩们学了半天呢。

    她先教回了元元读,然后又一句一句给元元讲解。

    元元惊喜地道:“姐姐,你可以当夫子啦!”

    “还差得远呢。”笛笛捏了捏元元的脸。元元的小脸蛋儿以前还捏得到一截子肉,现在却是明显瘦了下去。

    她的心里有些酸楚,深深吸了口气,“不过,我想明白了,以后我也要好好读书,将来去考状元!”

    她以前总觉得读书没什么用,既不能帮家里挣来吃喝,也不能帮善堂的孩子们换来衣食。她在很早的时候就学会了走街串巷,弄来的银子不单可以养活家里人,还能接济邻居。

    她一直觉得自己很不错,很能干,直到这次元元出事,她才发现自己的时间精力全用错了地方。

    就算她一辈子这样小打小闹又有什么意义?顶多只是让家人勉强糊口而已。真正的灾难来临,她根本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和母亲抱在一起哭。

    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一世都当个小混混,永远不可能让家人活得更好,更不可能洗清父亲的污名。

    元元当然不可能明白姐姐的心事,只是哈哈大笑:“姐,状元都是男的!”

    这是他受伤以来第一次露出这样的笑容,笛笛像是看着一枝珍稀的花朵在面前绽放一般,有瞬间的屏息凝神,然后夸张地“哼”了一声:“那我就扮成男的好啦!”

    元元好奇:“就像戏文里那样?”

    笛笛用力点头:“对!”

    “武小姐,”丫环过来道,“外头有人找。”

    笛笛嘱咐元元背书,回来考他,然后跟着丫环来到厅上,就看到了金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