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生死考核 第一节
一百八十个班,得到参赛资格的只有三十几个班,在西域群山中又被黑袍人涮掉了近三十个班,最后只有几个残缺不全的班级撑到了白玉附近,然而从守在白玉附近四个大四学生手中夺得白玉的只有风系七班一个班级。而且和其他班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风系七班只有十四个人,却是从始至终都没一个人掉队的班级。 比赛结束后,风系七班马上在整个学校炸开了锅。这个死亡之班本来就很受关注,如今又成了唯一一个在新灵赛中通过考验的班级,名气由此更是增加了一倍。但如今学生最关注的,是下周一时,究竟有几人能通过即墨黎文的考核。不止学生,就连其他班的老师也在打风系七班这些学生的主意,只等这些学生一被即墨黎文涮下来,就将他们拉进自己班。 夜晚,叶雪岚回到寝室时,发现手机有个未接来电,而且还是早上打来的。她打了过去,接通后,一个男人浓重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小雪,这周还不回家吗?” 叶雪岚嗯了一声,回答说:“冀伯,我们这周很忙,所以下周再回去啦。” 冀伯和叶雪岚聊了几句,突然沉默了起来。叶雪岚似乎已经习惯了,于是抓着手机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冀伯终于说道:“小雪,还是抽空回来看看,你爸爸很担心你。” 一听这话,叶雪岚声音马上提高了很多:“他?他才不会担心我呢。整天不是忙他的生意,就是呆在实验室里不出来。” 冀伯轻轻叹息了一声,说道:“你也知道,他很忙,而且现在身体已经大不如前……” 一句话没说完,叶雪岚马上打断了他的话:“我才不管他呢,累死了最好。”刚说完便重重地合上了手机。寝室里又恢复了平静,可叶雪岚看着窗外,心里变得十分失落。 一个东西忽然从叶雪岚口袋里漏出,“啪”地一声掉在了地上。叶雪岚吓了一跳,低头一看,这才发现那是周晓天从鸠车桥抢得的白玉。周晓天冒着生命危险才夺得了白玉,况且这是这场新灵赛唯一一块白玉,所以他本来想自己留作纪念,可叶雪岚硬从他手里夺了过来。 白玉在灯光下散发着柔弱的光芒。叶雪岚看着那块白玉,慢慢发起愣来。 夜深了。 几只大鸟从空中飞过,几个人影马上从鸟背上跳了下来。他们来到一个女人身后,其中一人说道:“队长,没有找到。” “被他逃了吗?”女人的声音十分冰冷,如同冬夜里的寒风一般。她不是别人,正是东部秘灵组的指挥官。追击周晓天那五个人中四个被杀,一个逃走,可从下午到晚上,秘灵组还是没有找到那个逃走者的身影。 女人沉默了一下,又问道:“有没有查出他们的目的?” 那个人摇了摇头,回答说:“没有。他们的行踪被两个新生发现了,根据那两个新生的描述,我们估计他们正在实行一个秘密计划,而且那个计划至今仍在准备阶段。” 女人似乎没想到那五个人的身影会被两个新生发现,而且那两个新生还活了下来,声音不由出现了一丝兴趣:“新生?哪个班的?” 另一个人听了这话,走上前来说道:“那两个新生都是风系七班的学生。” 听了他的话,月光下,女人眼中马上闪过了一丝吃惊。她忽然哼了一声,自言自语道:“没想到居然会是他的学生。不过能从改造灵异人手里逃生,那两个学生还真有点本事。” “就是这个小子,那天晚上拿走情报的人。” 周晓天躺在床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手里的水晶石,心里充满了疑问。一整个晚上,那个黑袍人的话都闪现在他脑海中,可他无论如何也弄不清藏在水晶石里的情报是什么。想起那个在公园里遇到的那个雨衣男,他明白自己再不能随便询问别人关于水晶石的事,否则可能会再次遇到雨衣男那类人。那类人既然能藏身在黑袍人中,自然可能藏身在火族任何地方,或许路过的任何一个人便是那类人之一,所以想起这一点周晓天便直打冷颤。 水晶石平静地躺在周晓天手中,周晓天这时忽然想到了米勒。他想米勒有可能知道打开水晶石里情报的方法,却一直苦于找不到米勒人。米勒神出鬼没,他别说找,就连打听也难以打听。他知道雷新瑜得到情报的方法最多,于是向雷新瑜求助,然而雷新瑜为即墨黎文的考核所累,哪有心思帮他查米勒是谁。周晓天想也对,毕竟在这个班里,唯一不担心即墨黎文考核的也就他一个人,因为他从没对自己能过即墨黎文考核这件事抱任何希望。他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准备周日再去泽林,看米勒有没有回到那儿。 第二天,周晓天很早便来到了泽林,可泽林里面依旧没有米勒的身影。他有点泄气,忽然发现一块大石头上刻着字,走过去时才发现是米勒留下的,只是那条字很令他吃惊:“你真的准备突破若水能力?” 周晓天愣了一下,他没想到米勒连他心里在想什么都知道。太阳慢慢升起来了,可他依然站在石头面前,一动不动地盯着石头上的字,似乎化为了一座雕像。汗水从他额头如雨般洒了下来,可他对此没有丝毫感觉。 太阳升起又落下,到了下午,周晓天终于动了一下。他拿起米勒专为他留在石头下方的一把刀,用尽力气在石头上刻起字来。石头十分坚固,周晓天拿刀的手几乎都被磨破,这才终于将刀痕留在了石头上。他松了口气,放下刀后转身离开了。在他身后,石头上那行字的下方留下了一个十分规则的“是”字,而且看起来不止清晰,还坚韧有力。 晚上,周晓天吃完晚饭,一个声音忽然从窗外传了进来:“晓天。”他听出是叶雪岚的声音,于是来到窗边,刚向外看,叶雪岚便朝他喊道:“我们去逛夜市吧。” 火族的夜市十分美丽,只是周晓天并不喜欢在整个城市逛来逛去。他觉得逛夜市不止累,还十分浪费时间,可是凯瑟琳喜欢逛夜市,所以以前他和欧文经常被凯瑟琳拉来逛夜市。不过他不得不佩服叶雪岚的脚力,逛了将近一个小时,他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可叶雪岚一点事儿也没有,脸上还十分兴奋。叶雪岚刚来火族一个月,却对火族相当熟悉,而这自然要归功于她经常和凯瑟琳、安亦馨等几个女生一起逛街的成果。现在就连周晓天也不得不承认,就是他在城市里走丢了,叶雪岚也不可能会丢。 东区的夜市最热闹,也是女生最喜欢来的地方。周晓天跟在叶雪岚身后一步接一步向前啷着,叶雪岚对此感到十分不满:“晓天,你拿出点诚意来好不好?好歹陪女孩子出来逛一次街,你倒好,没走几步就累成这个样子了。今天太阳那么热,可人家颜斌依旧跟在琳琳身后寸步不离,而且一点怨言也没有。” 周晓天想反驳,却口干舌燥,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今天他在泽林的大太阳底下几乎站了一天,可他宁愿再站一整天,也不愿像颜斌一样,在大太阳底下跟在一个女孩子身后寸步不离,还一句怨言都不敢说。 时间还早,叶雪岚本来打算和周晓天继续去远处转转,一转头,忽然发现周晓天一脸苦瓜样,满脸都是哀求,不由忍不住笑了起来。她用手指轻轻敲了敲周晓天的脑袋,指着远处,一脸神秘地说道:“晓天,喏,你陪我再去那条街上转一圈,然后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一听这话,周晓天顿时来了兴趣。他想起了竹林后的那座凉亭,知道叶雪岚肯定又找到了什么好地方,脸上不由放起了光彩:“什么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