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六章 百年一传奇?
虽然在后来南区大人们集体发布通知封杀南点墨,并且在三个月后宣布南点墨已经被击杀,但是没什么人真的相信这种没有任何证据的击杀。 后来那个九阶强者查遍了南区的史册,得出来了一个很可怕的结论。 南区禁区出妖孽,陨神谷一百年将出世一个天纵奇才! 在南区的史书中,基本每一百年都会出现一个不知道来处的天纵奇才。 不像叶家或者古家亦或是南区的哪个大人暗自培养出来的,不但是名字不像,家世不像,就是连功法也不像是南区主流的功法。 比如上一个百年的南点墨,手持判官笔和四季扇,一缕冥府鬼气无人可敌,上上个百年的星洛,一手星光神术可以引来几百缕星光给予对手毁灭性的打击,极其适合群战。 再比如三百年前的冷涟,一介女流但却有着超凡脱俗的功力,一曲寒冰引引得冰封千里,真的像她的名字一样,冷冷的寒冰之气如同涟漪在水中一般扩大,连抵挡都无法办到。 算了算,从南点墨到如今也快有一百年了。 这一百年里面确实也没有什么特别出奇的人才,南区大人培养的那个洛羽樱蛮强的,勉强可以算一个奇才,用到的功法可以将能量化为落花,之后像羽毛一样的缓缓落下,十分的华丽,但是他却已经被确定是南区审判所手下的人了,所以可以排除。 而那些确定背后没有什么势力的算起来要么是不够出众,要么就是太过的普通,而陆羽不管是出现的时机,功法的出众程度都算是数一数二,与前面几个人来说都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陆公子莫不是陨神谷出来的少年英才吧,若是如此,那我追随他,可能真的就是我此生最正确的选择了!”叶无声越想越兴奋,情不自禁的暗喝一声,“好!” 还在议事厅的家主没有哪个真的是那种修为废柴,但是驭下之道特别出众,坐上家主之位的奇才,所以听力也都很不错。 突然听叶无声暗喝一声,好都十分的诧异,在场的数十人包括陆羽都停下来看着叶无声。 “叶家主,你在说什么好?”陆羽很是诧异。 一众家主才走到议事厅,还没来得及缓口气,更别提和他们说再过一阵就帮他们解开灵魂禁制的事了。 如果说是溜须拍马的话,这也太早了一点,但是除了解开灵魂禁制还有什么能让叶无声这么兴奋的么?真是奇怪。 “啊……没,没什么事情,各位继续吧,我方才有点走神了。”叶无声当然不可能直接说出他在想什么。 一是他自己也不能说是十拿九稳的确定陆羽就是那个百年一传奇中说的传奇。 二是一般像这种隐世之地出现的弟子应该都会在还没成长起来的时候不露声色。 三是如果陆羽真的是堕神谷出来的人那自己知道了其他人不知道,诚心诚意的程度自然会有一个很大的区别,也许一开始一小段时间没什么区别,但是久而久之陆羽就会更信任自己。 如果陆羽以后真的有什么大的成就,先想到的也肯定是那种最心腹的手下。 虽然自己没有在一开始就追随陆羽,但是按自己的家底,从现在开始尽心尽力的辅佐他,之后也肯定是会获得十倍百倍的利益。 这三点相加起来,叶无声自然是不可能向其他人说明自己为什么突然叫一声好,也更不可能告诉他们自己在想些什么。 “哦,那叶家主之后可要认真听好了,万一我帮你们解除灵魂禁制的步骤叶家主没好好听到,之后又没好好能好好记住,不小心伤到脑子可就是无妄之灾了。”陆羽今天心情显然都还不错,又继续调笑着和叶无声打趣道。 “什么!解除灵魂禁制!我没有听错吧!” “真的么!”各位家主听着陆羽对叶无声的调笑,并没有在意叶无声的反应,而是很锐利的抓到了重点,可以解除灵魂禁制! 在他们的观念里面,灵魂禁制这种东西基本都是伴随着灵魂的核心的,除非身死道消不然肯定是无法解除的。 “陆……陆公子!你说的是真的么!真的可以吗!”各个家主都十分的诧异。 他们虽然之前也都和叶无声一起听到了陆羽说的,可以给他们解除灵魂禁制,但是他们和叶无声之前一样也觉得陆羽当时只是为了给他们一丝希望来稳住他们,以防止他们在生无可恋的情况下和陆羽那边的人鱼死网破。 但是现在已经归顺了陆羽他现在再提起这件事情那就不一样了,那说明真的有将灵魂禁制给解开的希望了。 “当然是真的,现在这种情况,我有什么必要骗你们么?陆羽又笑着说道。 “那,陆羽公子,你要怎么帮我们解除灵魂禁制呢!”家主们虽然都特别的激动,但是毕竟也都算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了,他们强行压下心中的激动,假装淡定的问到。 “我有我的办法,你们只需要听我的,先睡上一觉,睡醒之后你们体内的灵魂禁制自然就没有了。”虚空戒指作为陆羽最大的秘密和叶底牌,自然是不可能这么轻易的暴露在这么多人的眼界下的。 所以,陆羽打算让他们都进入深度的睡眠状态之后悄悄的将他们收进空间戒指,之后先除去灵魂禁制再将他们唤醒,这样就不会暴露他自己。 等到他们一众人进了虚空戒指以后,即使他们知道了这个秘密,也会因为身上被打上了空间戒指的烙印而无法向其他人说出这个秘密,这样才能百密而无一疏。 一众家主听到了陆羽的话,都十分的忐忑,因为他们体内的灵魂禁制虽然让他们不敢有什么乱动,但是到底也是不会威胁到他们的生命的。 毕竟他们这么多高手在这里,纵然是负责管理的南区审判会也不可能将他们全部都清除,正所谓法不责众,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