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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病

    飘飖的玄色衣衫迎着那轮虚假的烈日,耀目的光芒假装能带来温暖。

    朱明镜不怎么相信他能落得好结局,但拖人下地狱这种事,若是对方自愿可真再好不过了。

    “你羡慕吗?”

    “羡慕。”

    陆渊源不是在安慰早晚要看着身边人离开的冥主大人,他羡慕,很羡慕。

    一生太短了,便是千万年也总觉得差了点什么,总有该做的事没做,相见的人没来得及见,浮光掠影,无处觅踪。

    这会儿幡然醒悟,犹然不悔。

    贪心的人啊,有无尽的岁月,等的人总会回来,而离别只是常态。

    届时他定然无畏无惧,对所有报以善意和宽恕。

    朱明镜早知道他会这么说,却还是要问,只是衬得他愈发可怜。

    陆渊源看着冥主大人倏然笑了,合着这人一副生人勿近,高岭之花的模样,竟还是玻璃心?

    非得要人心甘情愿羡慕他活得久,活得长生不死。

    好在这样的境况并没持续太久,他们刚回到冥主府上就见阮离白和南乐期期艾艾。

    身为冥主大人的执行官,阮离白少见这样的神色,南乐更不必说,这是个天塌下来还能喝口水压压惊摇着扇子骂老天的角儿。

    “冥主大人,出事了!”

    朱明镜还未询问就听南乐讪讪笑道:“你别危言耸听吓唬人。”

    得嘞,这事儿八成和南乐扯上关系了。

    能让南乐露出这等表情的无非还是那座高庙。

    梨花般淡白的少年被他激的也有些口不择言。

    “也不知道是哪个不经吓的,知道龙鸣寺塌了之后差点没吐血!现在来说我危言耸听……可真是……”好一副表里不一的面孔。

    南乐那张脸虽不似少年,也还是风流倜傥,平素里贱归贱,但鲜少如这般皲裂。

    热闹看够了,也该说正事。

    “你们先说说怎么回事?”朱明镜心知这点戳心窝子的话南乐不会放在心上,便想先问清来龙去脉。

    “说来这还和另一个不得了的人有些关系,龙鸣寺横祸来得不算冤枉。”

    万年老琵琶能赞其为不得了的大人物,已然能筛掉九成的妖魔鬼怪了。

    剩下那一成要么是万年老不死,要么就是不妖不神的东西。

    而求神告佛的人间不知道,神和佛都是他们自己造出来的。

    “则灵湖的于堂芝。”

    一段不怎么久远的糊涂账。

    神鬼志异里常见的迷梦□□,荒唐无限,旖旎绝伦。

    人与妖鬼修百年之好,琴瑟和鸣,来世之约。

    随便从冥府街上拖个妖,凡是听过则灵湖水君大名之人都知道。

    “他啊,脑子不正常,一个大男人,非说自己是女儿身。”

    年轻点的小妖怪们只知道于堂芝不要脸,受着人间香火供奉,就为了那一点蝇头小利竟把自己的族人卖给人类鱼肉。

    见过小世面的妖们都能满脸鄙夷骂上一句,“呸!狗娘养的背宗忘祖的东西!”

    “别这么说,人家犬类大妖也有不少,又做错了什么”

    且不说于堂芝因何守着则灵湖出卖同族,沦为鱼肉,光是这风流艳史就够呛的。

    后世人将传奇编排成了话本子,饱受好评至于也有不少诟病。

    诸如狐妖献媚,锦鲤情缘,白蛇报恩之类的。

    感天动地之余,反被猜测,都是那些闲得慌不读圣贤书,不思进取的蠢书生夜半意淫之作!

    于堂芝的男主角可不是什么怀才不遇的孝子书生。

    海里的红鲷鱼笑,淡水湖的则灵水君笑,主人公大少爷也笑,这才是故事的开始。

    欢欢喜喜登场,寥廓落拓落幕。

    恶霸少爷领着一堆仆从,招摇过市,也没做过什么坏事,路过鱼摊,笑得好看。

    大手一朝,乐道:“来一条,今儿本少爷高兴,把这鱼给本少爷切片炖汤补身子!”

    ……

    都说碰到这样的都能见鱼儿落泪,哭啊,咋还不哭?

    你家厨房砧板上的鱼顶多也就扑腾两下,话本子里的可是会变成声泪俱下梨花带雨的美人。

    红鱼是位矜持的水君,只好托梦,声称:“吾乃则灵湖水君,一时不查沦落至此,望公子善心,且留一条生路。”

    梦里那声音不显凄楚,如例行公事般淡漠,求人连求人的态度都没有。

    醒过来的大少爷心有戚戚,跑到厨房里将那条挂着奄奄一息的鱼放到木盆里,添了些水到河边。

    本欲放生忽又觉得太傻了,多大的人了,他横行霸道的时候可没信过鬼神。

    便对着那盆里的红尾鱼道:“喂!你要真是水君就先变个大美人给本少爷瞧瞧,要是好看,本少爷放了你,不然明日小爷还是要吃片儿鱼的。”

    良久之后,仍是丝毫不动,大少爷也觉得自己可能是疯了才信那种鬼话,大半夜的正欲回家,转眼却见木盆里的鱼儿消失了,眼前真有了一道人影,眼眸清冽,却不是美人,嘴角眉梢都写着无可奈何。

    大少爷艺高人胆大,见状只趔趄了一下,后问道:“你……你……你是男鱼!”

    则灵湖水君不知几时说过自己是母鱼了。

    “娘嘞,南街那说书的,小爷明儿就带人掀了他的摊子!”

    说书的闻风而逃,没等大少爷来砸摊子,后来在北巷子里藏了五日,施施然回来,见了少爷腆着脸打招呼,暗地嗤道:“嘿,纸老虎!”

    则灵湖水君感念救命之恩,便问少爷有何愿望。

    “连年风调雨顺,本地百姓皆是大富大贵,本少爷混吃等死。”

    张口就来的胡言乱语,谁料鱼不长脑子,竟然信以为真。

    水君点点头当真护佑了此地三年风调雨顺,郡县富庶,唯有最后一样,他实在不知……

    眼前这位少爷如今的日子和混吃等死有何区别?

    大少爷宽宏大量罢罢手,“算了算了,就当两清了。”

    于堂芝也道,最多他庇护这凡人一生如意。

    堂堂水君,虽为妖孽但也是享人间香火的半仙,可这少爷混吃等死的日子实在不必他操心。

    大抵是真的时运不济,大少爷成年之后家财两空,后来连去红楼的银子都没了。

    邻里乡间富庶异常,少爷家三代积蓄败落了一部分,本还不至于太过凄惨,但朱门绣户高楼起,凭着少爷家的那点积蓄几乎沦落成下等人。

    唯一没变的就是每日里不务正业,混日子,长此以往又是三载春秋。

    于堂芝看他可怜,心说,当年这人的愿望只说混吃等死,也没说期限,他便当是俗世历练,护他一生无忧罢了。

    恶霸少爷凶名在外,哪怕他并未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早年高攀不起的纨绔还是成了人人过街喊打的老鼠。

    后来就有人发现了。

    “这臭不要脸的东西,败落成那副模样了哪来的钱吃喝?还敢去嫖姑娘?”

    “依我说,他就是偷来的!”

    “呸!就那身手,他能偷东西?八成干的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嘿嘿,他嫖姑娘,别人嫖他,皮肉生意嘛,有姿色就成。”

    ……

    混账话!于堂芝既然答应了要保这大少爷混吃等死,就绝不会让他被生计逼到这等地步。

    则灵水君所见疾苦不过是湖底鲤鱼被渔网捕捞,小鱼苗无依无靠而已,自然不懂人言可畏。

    落毛凤凰而已,诸位山鸡饱暖思量,闲话忒多!

    吃饱穿暖富贵满堂,仓廪丰实,才有了嚼舌根子的机会,指标还得治本,于是他将一杆秤放

    到了心间左右衡量。

    他缘何护着这少爷,因救命之恩。

    此地富庶虽不全是他一人之功,可五谷丰收都要看天时、循天理的凡人,若是没有水君大人要的风调雨顺,哪能短短三年至此?

    水生财,何况是靠水生计的人呢!

    他们看不起大少爷,他掉进泥里,单手撑地,没惹尘埃,见不得的人就想着泼粪水。

    人之常情嘛,当官的瞧不起卖书的,种田的瞧不起经商的,便是北街那行乞的少年郎还看不上南街口那个满身虱子拿破碗敲竹杠的老乞丐呢!

    这有什么,若是他们跌到更低的泥沼里,比大少爷更无奈窘迫的尘埃里,那就没人再嘲笑了。

    于堂芝想着,他护佑此地三载风调雨顺,不论贫富贵贱的百姓也尝过了富贵丰足,那便是全了大少爷说的前两个愿望。

    如此,那该还他第三个愿望了。

    于是王屠夫的猪肉铺子沾染了人命官司,花媒婆的女儿与人通奸砍死了夫君,后来是捕鱼的渔船下水,要么平地起风浪,要么木舟沉水,总之各有各的惨相。

    他很是满意,好心情地拎了酒肉买了菜回去。

    迎面而来的就是一尊和尚,宝相庄严,就跟那大雄宝殿里拈花微笑的我佛一般无二。

    他环顾四周没见到大少爷,便已心知肚明。

    则灵水君那会儿还是从容不迫的谦谦君子,谦恭守礼道:“稍等片刻,少爷脾气禁不住饿,他也不吃剩菜。”

    胖和尚看着面善,说话却稳稳地朝着心窝子扎,“你说那位施主?他昨晚上山,腹中饥饿难耐还是吃的寺中沙弥吃剩的馒头,今早饭都没吃直接请贫僧前来降妖。”

    于堂芝:“……哦。”

    “他说,妖物是尾红鱼,多年前因故答应了此地三年风调雨顺百姓富足,现如今不知何故,凶相渐露,残害百姓。”

    “那你是来杀我的?”

    大和尚笑得慈眉善目,“不是,那位施主心怀慈悲,捐了不少香油钱,只说让我将你囚禁降服,不再作乱即可。”

    于堂芝心说,他哪来的钱,怕不是把家底儿都掏光了。

    “嗯,多谢。”

    ……

    一方香火供奉的大妖与佛前添香的凡人和尚,任谁都知道输赢局面,但人间有个不可逆转的法则,叫“邪不胜正。”

    大妖怪就算是神仙也不成,残害凡间众生的都没有好下场,妖物不怎么反抗,老和尚也没下死手。

    水君身着淡青衣袍手上套着刑枷走在街上,大少爷不过两日的功夫竟有些显老了。

    二十出头的年纪,风华正茂却两鬓斑驳。

    何处戏园子传来的咿咿呀呀。

    满天涯烟草断人肠,怕催花信紧,风风雨雨,误春光。

    于堂芝问:“庙里的冷馒头不好吃吧?”

    无人搭理他,他又问:“年少时你所许的混吃等死我这算是帮你实现了吗?”

    “……没有。”

    “你这人,忒难缠!”便是神仙也还是有脾气的,但想想也就这一回儿的功夫了,何必闹僵。

    “现如今倒是说说,混吃等死到底是何意?”

    “儿女双全,娇妻美眷,富贵傍身,高堂俱在,清正廉明,无愧于心。”

    于堂芝知道自己差在哪儿了,统共六个词,除了富贵金银,旁的他全没做到,说来也不算富贵金银,他最多就是丰衣足食。

    “人间的混吃等死原来是这意思,受教。”

    水君又问,“我见人间的书楼里许多至情至性,那水君与良善的凡人你觉得如何?”

    少爷回道:“不好。”

    凡人大多不怎么良善,都是见色起意的混账,且惯爱混在脂粉堆里,决计不喜欢男子,何况还是只男妖。

    大和尚是龙鸣寺的高僧,神神叨叨的只会说,“我佛不渡无缘之人。”

    但也没有过分为难堂堂水君大人,只是让他安安分分在水里待了一百年而已。

    这一百年里清隽如风的水君就出现了性别认知的障碍,他觉得自己若是条母鱼也说不准会有别的结局。

    在那之后出生的小妖们都知道,则灵湖水君是个大傻叉!

    明明生的一副好样貌,偏偏脑子有问题,逢人自称“老娘”,喜欢别人夸他漂亮。

    久而久之,疯名远播。

    稍稍老一些的人多半唏嘘。

    “想当年水君大人青衣杳杳,长袖拂山岗,碧衣踏则灵,清风擎天,骤雨囚海,何等的洒脱恣意,又何等潇洒随性……”

    如今谁不骂上一句,呸,去他娘的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