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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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裙半垂下,有些不便,温年伸手拎着裙摆,往上微撩起,露出一截纤细泛红的脚踝。 脚踝骤然触及到冰凉,温年下意识瑟缩了下,却被有力手掌握住小腿,掌心灼热烧烫过皮肤。 男人指骨修长,完全能单手圈住她的脚踝。 那股冰凉逐渐泛红肌肤相贴,温年抬眼,瞥见男人半垂过长眼睫,神情难得几分专注。 “是要去医院吗?” 周齐斯微掀眼眸。 “不用太麻烦。”温年眼里露出浅浅的笑容,轻声开口,“我自己的身体还是清楚的,用不着去医院。” 周齐斯瞥着他:“不想去医院么?” 温年顿时想起满眼无力的白,以及刺鼻的消毒水味,很轻地摇了摇头。 “知道了。” 周齐斯说完这话,便从后座离开。 温年双腿微屈,侧坐在后座上,单手托着裹着纱布的冰水,小腿肚处仿佛还残留着那股灼意。 尽管周齐斯放弃了去医院的打算,可当温年看到眼前的私立诊所时,还是深刻感受到男人骨子里的随性。 主治医生是个年轻男人,戴着一副银质眼镜,长相清俊。 堪称细致的检查后,她的脚踝并没有出现大问题,沈则清叮嘱起她,平日里要多加注意她的习惯性崴脚,尽量少穿高跟鞋,注意台阶,必要时要进行修复锻炼。 温年一一点头。 助手是个年轻姑娘,梳着高马尾,轻盈地凑过来,从口袋里拿出一颗水果糖,递到她的面前,笑得很甜:“温小姐,吃颗糖吧。” 温年接过她的糖:“谢谢。” 而就在一旁,沈则清和周齐斯一处,开口道:“阿齐,怪不得这么久没见你人影,我还以为你不乐意见我们这班朋友,原来是有佳人相陪。” 温年听出这话里的揶揄,其中的熟稔意味,两人大概是多年好友。 沈则清倒是习惯好友的性子,嗓音温润:“温小姐,阿齐不常来聚会,不过大家伙聚在一起,倒也热闹,改天让他带你来一处玩玩。” 温年还未开口,便看到男人微掀漆黑眼眸。 两道目光直直在半空对撞。 “你们那太吵。”周齐斯语调懒怠,“别闹着她。” “别这么古板没劲。”沈则清无奈摇了摇头,“阿齐,你又不是大家长,不得问问人家的想法。” “温小姐怎么想?” 温年温柔笑了笑,礼貌答复:“有机会的话,我很乐意去的。” “那等温小姐的好消息。”沈则清眼角微弯,话锋一转,“当然不带上阿齐,跟我们一处玩也好。” 温年嘴唇微张。 周齐斯淡瞥了他一眼。 沈则清立刻举手做投降状:“得,知道了,不乱拐你家小姑娘。” 又朝向温年笑道:“温小姐,到时候请务必、一定要带上阿齐一起。” 助手小姑娘听得在后面捂嘴偷笑。 温年被周齐斯一路送回家,到了小区楼下,解开安全带,一时没有推门下车。 而是朝着周齐斯瞥去。 “周先生,之前你说过关于称呼的事情,我回去认真考虑了,想了想,还是想当面跟你说。” “齐斯。”她的声音偏温柔挂,咬字很清晰,只是念着简单两个字,却格外好听,“也希望你之后对我的称呼,能够从温老师开始改变。” “还有,你交待林助的几件事情,想当面跟你说声谢谢。” 周齐斯微掀漆黑眼眸,目光落在她的脸上:“温老师,如果我没记错,结婚证现在还在你的包里,客气的话,不如也从今天改变。” 温年轻轻摇了摇头,眼眸里满是认真:“该说谢谢的时候,还是要说的。” “我会尽量少些客气,但是我的反应一直有些慢,没有你那样擅长应对这些事情,在双方父母的面前,我也会好好配合你的。” 修长指骨轻叩座垫,周齐斯懒倚在靠背,语气懒怠道:“那就静待温老师的配合。” 温年莫名总觉得他这话里,含着几分意味不明,可是当她瞥去,男人又是一副神情自若的模样。 只得轻声问:“周末有空吗?” 周齐斯问:“什么事?” 温年说:“领证是件大事,我们也得跟爸妈们交代一下,之前你提过的山庄,借着踏青出游的机会,倒也合适。” 又有些犹豫:“但是周末,会不会太突然了些?” 周齐斯薄唇微张:“按君姨的性子,她多半乐意,我回去跟她商量。” “那等你的消息。”温年说,“要是决定妥当,周五我带上妈妈,到家里住上一晚,一早也方便一起出发。” 周齐斯应了声。 温年拎起腿边的米白挎包:“那等你的好消息,改天见。” “改天见。” 温年推开车门,朝着外头迈去。 可没过几秒,黑色车窗又被很轻地敲了敲。 车窗落下,黄昏醺色渐深,眼前姑娘站在车旁,稍稍弯着腰,发梢被染上浅色光晕,脸上带着浅浅的温柔笑意。 却像是做了什么重大的决定,难得孩子气地沉了一口气。 温年微弯眼眸,盛着星点微光,口吻满是认真:“老公,新婚快乐。” 明明她的神情从容,可是当周齐斯回看过去。 天边沉着醉醺醺的晕色,偷偷逃上她的耳尖和脖颈,染上漂亮惹眼的晚霞色。 在仿若微醺的对视中,那股侧颈被发丝划过的丝缕异样感,仿佛去而复返。 周齐斯稍稍瞥开目光,口吻偏冷,却难得裹上几分不自觉的柔和意味。 “老婆,新婚快乐。” 第10章 问话 周末去山庄出游的事情,在全员没有异议的前提下,林雅君和温如华当晚通了个电话,周末之行很快就被敲定下来。 一晃眼到周五,温年下午没有课,回家去接温如华,行李已经提前准备好,大致收拾了些换洗衣物。 温年从车库开出那辆白色新车,一路驶向虞宅。 春日微风里,花园里月季和海棠开得娇艳,林雅君得知她们要来,早早就候着了。 她们不是第一次来虞宅,温如华一直很喜欢花木,跟主管花卉护理的白姨,头次见面就聊得忘怀。 用完午饭,温如华去花园散步消食,顺便找白姨聊天。 温年知道这是给她和亲生母亲创造独处机会,只柔和地笑着,默契地装作不知道,和林雅君就待在庭院里。 午后微风阳光正好,她们一起晒了会太阳,闲聊着,很自然就提及到往事。 对于往事,她们并没有避讳谈起,林雅君是相处很舒服的那类人,历经岁月身上愈加沉淀的温柔气质,比起她的亲生母亲,更像是个阔别已久的好友。 林雅君问她:“小年,楼上房间里有相册,要不要去看看?” 温年笑着点了点头。 相册被单独放起来,在二楼走廊尽头的房间,是间婴儿房,窗外正对着花园,是观看花园繁花的最佳视角,里头物件齐全,样样精致,以水蓝色为主色,童话风十足,能看出来布置者的用心。 房间被打理得干净整洁,难以见到一抹灰尘。 温年被林雅君挽着手,走到桌前,看到她拿起一个相框。 上头的幼童穿着复古蓬蓬公主裙,面容白皙圆润,眼睛乌黑透亮,眉心一点红痣,可爱又漂亮。 温年能依稀看出跟现在的自己,有着几分眉眼相似,轻笑道:“我小时候还挺胖的。” 林雅君笑道:“你是足月生下来的,哭声嘹亮,很健康,周岁时桌上各种物件你都不抓,就盯着齐斯手里的麦克风,一拿到话筒,就咿咿呀呀地唱起来,你爸当时还说,这嗓门唱歌肯定好听,等你大上一些,把你送去市里的唱诗班。” 温年是没有三岁前的记忆的,此时听着小时候的事情,感觉陌生又熟悉,在这样娓娓道来的话语里,不自觉想象起那时其乐融融的场景,眼角泛起温柔笑意。 视线瞥到旁边的相片,长相漂亮的男孩,七八岁时,正是雌雄难辨的时期,白衬衫西裤。 怀里抱着的女童,笑眼可爱,穿着荷叶边的蓬蓬裙,调皮地伸手抓他的头发,男孩没有避开分毫,而是任由女童揪住一簇发梢。 镜头恰好捕捉男孩眼里,瞬间闪过的无奈笑意。 可是一晃下一张照片,刚刚还恶作剧得逞,笑得可爱肆意的女童,顿时变了副模样,咬着唇,幽怨地盯着,抱着她垂目瞥来的男孩,瞧着很委屈。 林雅君循着她的目光看去,忍不住轻笑:“这是你快三岁的时候,你很黏齐斯的,见到就只要他抱,环着他的脖子,怎么都不肯放手,被长辈打趣是小媳妇,也还是一直笑。” 指腹落在第二张照片:“这是你以为齐斯要松手,吓得你以为要摔下来,特别委屈地说,齐斯哥哥最讨厌了,可是没过一会,又亲热地抱着他的脖子,说齐斯哥哥最好了,以后要嫁给他当新娘。” 温年听着幼年的自己,竟然对着周齐斯说过这样羞耻的话,脸颊有些发热。 又想起领证那天,她误以为周齐斯要松手,结果只是男人所做的恶作剧。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尽管男人面容褪去青稚,骨子里还是如出一辙的幼稚。 温年陪林雅君看了会照片,意外瞥到一张五人合照,初春盎然,在他们身上撒下温柔春意。 其中有个高大英俊的男人,眉目英挺深邃,手搭在男孩肩膀上,跟他有五六分相似。 很容易看出,这是周齐斯早年去世的父亲周晚园,也是虞家夫妇的旧友。 林雅君瞥过照片里的旧友,眼眸里流露出怅然,像是轻叹般开口:“晚园也是太狠心,齐斯当时还那般小,就舍得离他而去。” 窗外阳光尽撒地板,浮动成暖粼粼的光斑,林雅君轻握住温年的手掌,轻声嘱咐:“近来雨水多,尤其是夜里常下雨,小年,若是齐斯最近心情不佳,还请你多担待些。” 温年轻轻摇了摇头:“是我受齐斯照顾多些……他是讨厌雨天吗?” 林雅君深深地叹了口气:“晚园是因为雨夜车祸去世的,别瞧着齐斯看起来凡事随性,每逢四月底的雨夜,他总是不着家,他不说,我也知道他心里多半不是很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