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小温的成人礼上才见过,余父的好朋友,不久前才从港城回来的白手起家的—— “张叔?” “您——住在这里吗?” 余麟自来熟地往前走了几步,顺势看向张叔站立的地方——被红的、粉的、白的艳丽月季花墙给掩盖着的三层小别墅。 隐约能听到汪汪的狗吠声。 彭家住在墨水湖3号,这儿是有名的闹中取静、每平米近二十万的别墅区。因为寸土寸金,所以每栋别墅相隔不到六米的距离,站在二三楼其实能看见其他院子里的风景。 原余麟小的时候可爱跑到彭家来玩,因为年龄小、长得可爱又会聊天,几乎和周围的邻居打成了一片。每次过来时都能被邀请着进屋喝个茶、聊聊天,再顺带逗弄逗弄屋里养的宠物,不拘是什么小猫小狗,抑或鹦鹉、巴西龟。 对相邻的每户人家,他也都大致了解。 张叔……虽然总感觉有些熟悉,但的确没在墨水湖别墅区见过他。 “来探望一个朋友。” 张叔笑得熟稔,伸手拍拍他的肩膀,“最近在忙些什么?你爸最近正头疼着你的事业呢。” 余麟小脸瞬间皱成一团,他苦着脸说:“您可饶了我吧,我还是想当个快乐的富二代。” “你这小子……滑头!”张叔笑着。 “麟子!” 余麟转头看向杵在彭宅门口探头探脑的彭许周,朝他招了招手。 彭许周立马小跑上前,一把将手里的山竹塞了两个在余麟手里:“你最爱吃的。” “这位是?” 余麟嘿嘿一笑:“称呼张叔就好,张叔瞧着可不像是我爸那辈的,年轻太多了!” “但是您的成就称呼为‘哥’又实在是太贬低您了。” “张叔!”彭许周乖巧跟着喊了句,低头剥山竹。 张叔笑着指指:“你瞧着可比你哥讨巧。” 提起余麒,余麟瞬间想到昨晚跟他的争吵,以及他那句“欠揍、总想怼怼”,面上不由地便带了几分愤懑。 语气酸酸的:“当然了,毕竟我和我哥可有代沟呢。” 张叔笑笑没说话,只道:“小麒倒的确是沉稳一些,现在也已经在余氏站稳了跟脚。” “你呢,未来有什么打算?” 余麟笑着求饶:“未来还太遥远了,我只能想到今晚要吃点什么。” “张叔,我们先出去转悠转悠,整点吃的去。” “您——您请便哈。” “你小子!算了算了不说了,不讨你的嫌了。” 张叔笑着看他们蹦跳着,你推挤我、我推挤你地走远,笑容慢慢落下,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他侧头看了眼身后被月季覆盖的院子,转身朝外走去。 -- “你和那个张叔,很熟吗?” 余麟刚抢走老许的一半山竹,塞进嘴里,就听见他的低语。 不由摇头。 等果肉咽进去后才道:“不熟,我爸的朋友,在小温的成人礼上见过一面,说是从港城刚回来,涉及房地产、娱乐圈几大赚钱产业。” “说来也奇怪,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一样,很熟悉,但就是想不起来。” “想不起来就算了。”彭许周吃着山竹肉,笑,“就是感觉他和我爸很像。” “像一类人。” 余麟瞬间哽住。 记忆里老许对他爸的印象可不好,曾不止一次说过他爸: 道貌岸然、人面兽心。 是那种骨子里掩盖不住的自卑,一朝得势忘却所有奋斗路上给予的好,只牢记那些恶意的——伪君子。 第10章 虽说有些诧异好兄弟对张叔的评价,但余麟也没去反驳,只揽住他肩膀:“那我以后避开他点。” “不过我老爸跟他打交道比较多,我回去试探一下,别让他吃亏了。” 彭许周快乐起来,兴致勃勃:“我已经让厨娘今晚多做点辣菜,有你最爱的辣子鸡丁和灯影丝牛肉,还有麻辣兔头,你还有想吃的吗?” “够了。” 余麟歪头,皱眉沉思两秒。 说来确实怪,这几道菜既是原主喜欢吃的,也是他喜欢吃的。 他无辣不欢,尤爱牛肉和鸡丁,怎么做都喜欢。 原主也喜欢。 等溜达完一圈回来,两人面对面坐着吃饭时,余麟就听到好兄弟问他:“怎么了?心不在焉的?” 余麟歪头,认真思考了三秒:“我有一件事,很想问问其他人的看法?” 这几天可把他憋死了。 藏着掖着,实在不是他的本性。 “什么事?” “老许啊,你觉得我现在和以前变化大吗?” 余麟一边翘着二郎腿一边啃着麻辣兔头,渴了就探头过去,用大拇指和小拇指托起柠檬水,啜了一口再放下。 那看起来像是要把手撅骨折的高难度的动作,他做的格外顺手。 “哪方面?”彭许周是个微微辣的选手,这会儿正不停地用纸擦鼻涕,“你要说颜值的话,那你确实帅了。” “性格呢?有没有觉得我哪里变了?像换了个人一样?” 余麟继续追问:难道他与原主已经相像到如此地步了吗? 这也是他觉得怪异的地方。 来到这里后,他压根没有隐藏自己的本性,该吃吃该喝喝,该笑笑该闹闹,唯一不同的就是脑子里多了自己穿书前的记忆和书里的故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