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5章 打劫辎重车队
王濬笑呵呵地道:“杜司马是间军司的人,某也不好勉强,只不过此事极为重要,某认为没有再能比杜司马合适的人选了,希望杜司马看在并州大业的份上,能够伸以援手。而且某观杜司马也是大才之人,岂可屈居司马之职,此战若胜,一半的功劳便是杜司马的,某必当亲自奏明主公,升赏杜司马,最次也能保荐杜司马为牙门将军,这样的机会,真心希望杜司马不要错过才是。” 人在仕途,最看重的就是名利二字,如果有谁说我当官无欲无求,从不求青步平云飞黄腾达,那纯属扯淡,真要有淡泊名利之人,那就不会混迹官场踏足仕途了,做个闲云野鹤,优游江湖,才是最佳的选择。 杜义身在军中当差,自然也不能免俗,不想当将军的士兵永远不是一个好士兵,如果有机会往上攀爬,他当然不会拒绝。 不过间军司自成一个体系,所干的事,又是不太见光的事,其内部的升赏,也不同于军队,这次如果能帮着王濬立个大功,倒还真有机会升官,毕竟杜义也清楚,以王濬的地位,举荐一个人还是轻而易举的。 所以王濬的话,还是令杜义怦然心动的,他沉吟了一下,道:“能为主公大业效力,在下必义不容辞,只是在下确实无法保证能不能顺利完成任务,唯恐托付不效,有失将军之望啊。” 王濬喜道:“杜司马勿忧,此事说难便难,说易便易耳,司马军中将领千千万,司马伷又如何能识得,杜司马只需见机事即可。” 杜义勉强地答应了下来,王濬和刘靖便商议着如何来截获司马军的这支辎重队了。 根据杜义截获的这封书信,预计这支辎重队将会在明天下午左右的时候,抵达邺城,按信中司马昭所提到的,需要司马伷派兵来护送至真定,那就证明这支辎重队押送军队的数量不会太多,否则的话,就无需邺城方面再派人了。 王濬和刘靖商议了一番,决定兵分两路,一路由王濬率领长水营前往邺城以南,在这支辎重队的必经之路上设伏,准备伏击辎重队。 而刘靖将会率右卫营接应长水营,同时密切监视邺城方面司马军的动向,一旦发现异常,这个计划便取消。 毕竟乔装改扮是一件极为风险的事,没有被敌人识破是好事,但如果被敌人识破的话,绝对是羊入虎口,有去无回,如果王濬在明知不可为的情况,那他将会放弃这个机会,不想让杜义及上千人白白去送死。 分配好了之后,王濬便率领着长水营在天黑的时候离开了滏口。 滏口在邺城的西北方向上,为了避免打草惊索,王濬选择了在夜幕的掩护之下行动,他们沿着太行山最东面的山路,悄无声息地绕到了邺城南面,此地距离邺城还有三四十里的距离,傍河倚险,是一个最理想的打伏击的地点。 果然到了午时的时候,官道之上出现了一支队伍,长长的队伍由无数辆辎重车组成,每辆车上都蒙着厚厚的苫布,看不清车上装载的是什么东西,车队的两侧,是稀稀拉拉的军队在护送,王濬目测了一下,大约有一千多人。 这么一支庞大的辎重车队,居然只有一千人来护送,这护卫的力量也太单薄一些了吧,难怪司马昭要给司马伷写信,让他加派人手护送到真定呢,如果半路之上遭遇并州军的袭击,这点人马压根就不够差牙缝的。 不过王濬想想也是比较正常的事,毕竟从洛阳到邺城,都属于司马军的控制区域,就算有些山贼盗匪的,这千人的护送队伍也足够解决了,过了邺城就会进入到战区,这个时候再加强戒备犹未晚也。 但司马昭绝对没有想到,会有一支并州军已经潜伏到了邺城的南面,这支辎重车队,无疑成为了一只将要落入虎口的羔羊。 王濬下令,要求长水营的全体将士保持缄默,等这支辎重车队全部进入到长水营的伏击圈之后,再行出击,消灭一支由一千人护送的辎重车队对长水营来说压根儿就不是什么难事,关键的是必须将这一千人全部歼灭,一个漏网之鱼也不能有,而且这些辎重物资下一步王濬还有大用,也不能出现任何的损坏。 长水营的将士奉命耐心地等待着,辎重车显然拉着极重的货物,车轮在路面上压出深深的车辙,而且行驶极为的缓慢,直到他们全部进入到了长水营的伏击圈之后,王濬才下令出击。 埋伏在道路两侧的并州军一声呐喊,齐齐地冲了出来,有如天兵降临一般,将辎重车队团团地围了起来。 看着一瞬间就涌出了如此之多密密麻麻的并州军,那些护送辎重车队的司马兵顿时便傻了眼,他们以为并州军还在遥远的冀州北部,怎么可能突然地出现在邺城之南呢? 按照王濬的命令,并州军并没有直接发起进攻,而是将司马军团团地围困了起来,而后喝令他们投降。 领兵的那个校尉当时就怂了,毕竟看看并州军规模,少说也有上万人,如此悬殊的兵力对比,如果他拒绝投降的话,毫无疑问会被砍成肉酱,所以那个校尉毫无骨气地就放下了武器投降了。 当官的一降,当兵的自然没了抵抗的念头,纷纷地缴械投降,这场战斗,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这便是兵力上具有碾压性的作用,这些司马军的内心一定相当的崩溃,他们只是一些担任押粮运草任务的杂牌部队,根本就没有多少的战斗力,并州军居然派出一个整营全副武装的野战部队来对付他们,让他们压根儿就生不出半点的反抗的念头。 至于投降之后,是生是死,那就不是由他们自己来决定了,不过他们也很清楚,抵抗的话那是必死无疑,如果投降的话,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也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