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这个罪名,囊括了各种出售、购买的行为。 “我爷爷的鹦鹉……好像是从别人手中买来的?” 想到这里。 青岚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从网友们的科普来看,所有濒危野生动物,都禁止出售。 没有交易,私自饲养,构成了无证非法饲养。 若是交易了,则交易双方都可能构成犯罪。 “不行,我得抽个时间给爷爷打个电话,问清楚鹦鹉的品种。” 青岚越想越怕,只感觉养鸟十分危险。 简直是暗雷遍地。 一不小心,就容易踩上,从而把自己给送进去。 随后。 她又在论坛里逛了逛。 越来越多的网友,在学法专区普及了相关动物保护条例的知识。 比如说,除了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之外,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也在保护之列。 这类动物,俗称为三有动物。 蜥蜴、青蛙、蟾蜍等…… 非法狩猎二十只以上,就构成犯罪。 而在乡下,很多人都习惯于捕猎这些,当作野味。 时至今日。 这条法令依旧传播不怎么广泛,知道的人并不多。 实际上。 每年因此而获刑的人,并不在少数。 还有陆龟、鹰、猴子等动物,都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位列保护名录之中。 “太吓人了……” 看完论坛,青岚心有余悸。 还好她平时不喜欢捕猎和饲养这些动物。 不然指不定就犯法把自己送进去了。 “咦?这个人的账号昵称,怎么这么眼熟?” 逛完了论坛。 青岚正准备退出的时候,突然注意到了那个热门帖子的发布者昵称。 也就是最先提出这个离谱案例的账号。 昵称为“小秦”。 个人主页里,空空如也。 什么都没有。 她灵光一闪。 很快联想到了秦牧的微信昵称。 她是众多粉丝里,唯一一个加了秦牧私人账号的人。 她记得很清楚…… 秦牧的账号,也叫做小秦。 “这个发帖的……不会是秦牧吧?” 她再次咽了咽口水,脸色有些古怪。 论坛里的这些人之所以这么肆无忌惮,是觉得论坛很安全。 大部分人都觉得在保密机制之下,秦牧不知道这个论坛。 谁知道…… 秦牧早就偷偷打入了这个论坛。 还假装成路人网友,和其他人发帖互动。 甚至提出了一个这么离谱的“案子”,引起网友们的热议。 “难不成……这个案子是真实存在的?” 青岚反应了过来,呼吸有些急促。 被判十二年! 如果真的存在,那当事人得多绝望? 就养了几只鹦鹉而已。 却遭遇了如此重刑! 她越想越好奇,忍不住点开了微信,给秦牧发了个消息。 委婉的询问了一句:“up,最近忙不忙?是不是有新的官司要打了?” …… 乾州。 某小区里。 “我都说了,我搞的这个论坛不接广告,不接广告!” 马明不耐烦的挂断了电话。 脸色有些难看。 随着学法联盟论坛的流量越来越大,他经常能接到一些乱七八糟的广告商电话。 开出的价钱一个比一个高。 让他在论坛里打广告。 可是…… 那些人只看到了钱,完全忽略了打广告的风险。 他借助了秦牧的名气,聚集了这么一大批粉丝。 若是接了广告,被秦牧给发现了…… 那后果简直是不堪设想。 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他坚决抵制用论坛来营利。 创立论坛之初…… 他就坚定了整个想法。 只要不营利,自己创办的这个论坛只是聚集交流基地。 并没有太大的风险。 “该删帖了。” 放下了手机,马明点开了论坛后台。 跑了一遍程序,筛选论坛里那些有风险的评论。 虽然这些网友都是看秦牧视频进来的,都知道哪些话能说哪些不能说。 但随着论坛的壮大,人越来越多。 林子大了,难免有一些不知轻重的新人。 他们没有亲眼目睹秦牧的“恐怖”,因此发言也不会那么严谨。 “什么情况?怎么全是鹦鹉?” 点开后台。 马明看着统计出的各个帖子,突然愣了一下。 在学法联盟专区。 十个帖子里有七八个都在讨论鹦鹉的。 讨论的内容,也是稀奇古怪,五花八门。 “鹦鹉,典型的攀禽,对趾型足,两趾向前两趾向后,适合抓握,鸟喙强劲有力,可以食用硬壳果。” “除了三种鹦鹉之外,其他的鹦鹉都属于濒危野生保护动物,千万不能乱养乱买乱卖。” “大家还不知道吧?捕猎野生麻雀,二十只以上,也触犯了刑法,将构成非法狩猎罪,属于情节严重,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