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第一太子妃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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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自前世至今生,始终有个毛病:爱好美色。 男色,女色,美得的东西,她总归是要多瞧几眼的。 闻言,朱标似略略遗憾地叹息了声,“那也只能委屈乐儿了。” 他空着的那只手拂过自己面颊,“于色相一道,我实是有心也无力。” 他的意思是......别的方面,他都能努力改正么? 真是说得比唱得还要好听呢。 常乐踏上马车,撇开他的手,“世子风采卓然,自有为您倾心之人。” 譬如那位李二小姐,李娴可是捧着她那颗热腾腾的芳心,等着朱标采撷。 虽说她年长三岁,但女大三抱金砖。 她爹李善长还是朱元璋亲封的“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又是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师、中书左丞相,又是韩国公。 李娴为太子妃,那也是门当户对的上上佳人选。 朱标立于车旁,仰着脖颈,“奈何我唯心悦乐儿一人。” 常乐:“......” 他懂什么是心悦么? 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破孩子,跟她聊心悦? 朱标:“乐儿不信?” 常乐翻了个白眼,“您自个儿信么?” 朱标略作思索,道,“年后我将赴临濠祭拜祖墓,乐儿与我同去,咱们也好试着培养培养感情。” 常乐蓦地垂眸,“???” 朱标替她掀开车帘,“临濠路远,乐儿得需准备行囊了。” 常乐盯着他:“......主公同意?” 朱标理所当然,“你我未婚夫妻,有何可不同意?” 常乐:“......” 呵呵呵,未婚夫妻什么的,那可不一定! · 自应天至临濠,大部分走得是水路。 得多亏是坐船,要是马车,常乐拼了自个老命,也绝计不要跟朱标去什么临濠。 两人自吴王府汇合,乘坐马车到渡口边,换了朱元璋从陈友谅那里抢过来的豪华大船。 船帆扬起,远行即始,挥别堤岸边目送的吴王及吴王的文武百官,常乐顾自回了船舱补眠。 为着今日出行,她清晨早早醒来,又被马车颠簸了一路,身心俱疲。 朱标见她面色苍白,整个人病恹恹的样子,识趣地歇了凑过去撩拨的心思。 运河清波起伏,带着船身轻轻浅浅地摇晃,那恰到好处的弧度最能催人入眠。 常乐伴着流淌的水声,一觉睡至晌午,若非腹中空空,饥饿难忍,她其实还不太想起来。 甲板方向传来浓郁的鱼汤香味,闻着便已令人胃口大开。 常乐脑子里已具象地描绘飘着碧绿葱花的奶白鱼汤,她吸溜了口水,赶紧起来换了件衣服。 门外守着的晚月听到声响,立马端了洗漱用具进来。 她在常乐身边多年,知晓她的习惯,睡醒必要先刷牙,再洗脸,最后还要喝杯温水。 随行回临濠祭祖的官员有文有武,朱标安排了他们在另一艘船,主船唯有他和常乐两个主子。 常乐知道没有别人,她胡乱披了件外袍,满头青丝随意挽在脑后,就出了门。 古代盘发是个费功夫的活计,即使有晚月伺候,那整日盘着头发对头皮也是种伤害。 将有数月同行,常乐又不想得朱标青眼,她懒得装大家闺秀,索性按照自个平日在家的生活习惯,怎么舒服怎么来。 朱标自幼受诸子典籍熏陶,论理该是个正经的读书人,奈何他的亲爹,以及来往密切的叔伯兄弟们都是混迹军营的糙汉子,两相结合,他的思想既不迂腐,也不死板。 也是因此,他的未婚妻披头散发,没规没矩地打着哈欠,懒懒散散,毫无仪态,朱标也未觉有什么不妥之处。 他还亲自盛了碗鱼汤,献宝似的道,“乐儿尝尝,河里现捞的鱼。” 常乐小小舀了一勺,还真挺鲜美可口,但...... 他无事献殷勤,是在为拖她回临濠,累她长途奔波而作弥补呢,还是又憋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坏招? 出于对未婚夫人品的了解,常乐觉得定是后者无疑。 朱标夹了筷鱼肉,体贴地剔掉鱼刺后放到常乐碗里,“你喜欢的红烧醋鱼。” 鱼肉色泽红亮,香味诱人,常乐忍着大快朵颐的冲动,看向笑意纯良的少年。 少年扬着嘴角,露出两排晃人的大白牙,他仿佛是要在脸上刻“我铁好人”四个大字。 常乐默了片刻,提醒道,“......世子,食不言寝不语。” 朱标:“......” 第12章 春末夏初,和风煦煦。 朱标去了另一艘船听老师们讲课,他每天都有固定的读书、习武课程,外出时也不例外。 常乐绕着主船逛悠了圈,兴致索然地回了自个房间。 房门在身后一合,她做贼似地悄声问,“那什么,带了没?” 晚月瞅眼自家毫无形象的主子,无奈道,“听您的吩咐,带了。” 她在妆奁底层翻出两盒包装精致的......纸牌。 常乐亲自洗牌,手法极其熟练,她以下巴点点桌前的椅子,“你两坐呀。” 晚星向来是主子说什么,她做什么,陪主子打牌这种小事,她早已习惯成自然。 晚月尚有顾虑,“小姐,在府里也就罢了,这在世子的眼皮子底......” 您的淑女形象还要不要了? 常乐逆时针方向“唰唰”分牌,“怕什么,我们偷偷地玩,他又不知道。” 晚月:“......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常乐无所谓地耸耸肩,“他要是为此退婚,那可太好了。” 晚月不得不配合地翻起牌,“......我能问问,您为何如此抗拒世子么?” 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婚约,谁都知道世子是板上钉钉的未来...... 何况世子本人龙章凤姿,器宇轩昂,脾性温和,还尤为惯着未婚妻。 常乐撇了撇嘴,朱标瞧着的确优秀,是名合格的皇朝继承人,但并非合适的丈夫人选。 他将来要封次妃,要和别的女人生别的孩子,他还会早死,他的整个人生,连带着他妻妾儿女的人生都是场盛大的悲剧。 常乐自觉接受不了丈夫纳妾,也没有信心得到太子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更不想陪他演绎那段载入史册的遗憾。 当然,此间缘由是不太方便跟晚星晚月明讲的了。 常乐歪着脑袋思考片刻,义正言辞道,“他太年轻。” 晚月默默瞅眼自家主子,提醒,“......您与世子同龄。” 常乐“啧”了声,“你们不懂......” 她灵魂已是能造火箭的年纪,朱标却才刚刚出生,妥妥差着辈分。 试问,哪个成熟稳重的女强人,会喜欢还留有婴儿肥的未成年? 她又不是什么变态怪阿姨咯。 · 舟行千里,风催夕阳渐沉。 晚霞染红天际,给河面,给甲板,给船帆,镶镀层层赤红光晕。 自应天从大运西进淮河至临濠,常乐沉迷玩牌,那偷偷摸摸,避于人后做坏事的感觉,欲罢不能。 朱标规律地读书、习武、办差,两人除了吃饭,其余几乎没有碰面的机会,倒也相安无事。 船停靠在码头,常乐极其厌恶但又不得不换了马车。 至目的地还有段路,是她双腿所不及的距离。 马蹄扬起,临濠那旮沓地儿的破路,车厢跟连着振动仪似的。 常乐整个人生无可恋,萎靡如霜打了的茄子。 朱标头回见她如此,着实有点意外,也觉好笑,“乐儿,晕车?” 常乐眉峰紧蹙,双目紧闭,仿佛原地“嘎嘣”了似的,懒得搭理罪魁祸首。 晚月赶忙替自家主子告罪,“世子见谅,小姐实在是难受,才会在您面前失了礼数。” 朱标自然不会追究,再者常乐在他面前失得礼数还少么。 他皱了皱眉,“可有减轻症状之法?” 晚月恭敬回道,“小姐已在嘴里含了薄荷叶。” 否则就不仅仅是难受而已,恐怕早已吐了满车。 车行一日,总算到了临濠。 朱标马不停蹄赶赴朱家祖坟所在之处,常乐留在了城里修生养息。